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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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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责任期间是水险赔案争议较多之处,其主要矛盾又体现在责任终止问题上。本文通过解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仓至仓”条款的责任终止形式,指出与此相关的诸多实务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2.
从事航运的人们都知道,在航次租船合同中,通常都包含一个承租人终止条款(Cesser clause),但在实践中,人们又往往忽略这一条款,以致引起不必要的争议。本文针对这一条款作一简要的叙述,以期引起人们的重视。 一、责任终止条款的含义所谓责任终止条款,是指存航次租船合同中作出的表明承租人在货物装船并支付预付运费、空舱费和在装货港所发生的滞期费以后,责任即告终止的约定。责任终止条款足文通和通讯不发达时期的产物,在当时,出于承租人(通常是买卖合同中的卖方)与收货人(通常是买方)联系起来不方便,对卸货港的情况不知情,就不愿意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收租船合同的约束,因而便要求在租船台同中订立这样的条款。即使在目前的情况下,由于CIF或CFR  相似文献   

3.
承运人在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责任本现在提单的通知条款中。作为承运人的代理人,船舶代理人所应承担的通知责任则应根据航运习惯,运输合同和代理合同的有关条款规定,分别。视为航运实践中的习惯做法及在合同中的一项法定义务。  相似文献   

4.
宁晓鹏 《珠江水运》2008,(11):44-46
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中关于责任期间的规定文字艰涩,涵义复杂,不深入研究很难发现其真正内涵。本文将对责任期间条款做逐字逐句的分析,以便于相关从业人员在实践中应用或者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5.
孙光  李伟 《世界海运》2011,34(6):37-39
<正>【提要】1.保险单背面格式条款与保险单正面条款约定不一致时,如何采信?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保险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如何认定?3.如何按保险责任期间确定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仓至仓条款”是规范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期间的条款,即限定保险责任开始和终止的条款。除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的特殊风险外,运输货物保险中的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都以“仓至仓条款”限定保险责任。其基本含义是:货物保险人承担“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标明的起运地发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地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路、内河运输在内,直到被保险货物抵达保险单所标明的目的地止。但保险人的责任,以被保险货物全部卸离货船后60天为限。 “仓至仓条款”除了将时间概念给予60天限定之外,还对以下几种情况作了规范:  相似文献   

7.
《中国海事》2009,(12):76-77
波罗的海国际海运理事(BIMCO)近日在伦敦宣布,重新调整租船合同中的海盗条款内容。令船东和租家更平均分担在海盗劫船事件上的责任,此外,该会同时追加两项新条款,更仔细订定单航次程租、连续航次租船和包运合同的责任条款。该会现时调整条款内容,主要是呼应租家要求,避免有关条款倾向令船东受惠。  相似文献   

8.
在目前的海上货物保险制度下,无论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一切险条款还是伦敦1982年的ICC(A)条款对承保风险都采取了:“一切险减除列明除外责任”的形式,即,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海上货物一切险,只要货物的灭失或损害不是在保单列明除外责任的范围之内,那么只要货物海上遭受灭失或损害,一般保险人都要给予赔偿。这种责任范围的过于广泛和不明确直接导致了保险人责任的不确定,因  相似文献   

9.
张晓  王淑敏 《世界海运》2011,34(8):32-34,37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制度的启动,是中国无船承运行业责任担保方式的重大变革。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条款》,对其承担的保证金责任保险的实施必然性进行深层次剖析,并对该规定的一些条款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洪一飞 《世界海运》2001,24(2):10-11
针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对渔船“不应妨碍”责任的规定,结合自己对“不应妨碍”条款的理解,提出一些浅见,供渔船驾驶人员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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