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针对船舶水污染物联单制度施行以来在接收、转移、处置三个作业环节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法律法规、制度运行和监管实际等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结合海事部门对船舶水污染物监管的实际情况,提出完善联单制度的工作建议。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推进,国际公约中对船舶环保的要求不断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防治船舶污染的法律制度暴露出减污降碳不协同、船岸联动不紧密、制度体系不健全、先进理念未入法等问题。为此,202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完成第二次修订。本次修法统筹考虑防治船源污染、保护生态和应对气候变化,严防压载水和沉积物造成的生物入侵,完善船舶污染物联单监管和托运人告知义务,优化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制度,建立船舶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倡导绿色航运,助力建设海洋强国、航运强国。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