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50篇
  免费   0篇
公路运输   1篇
综合类   24篇
水路运输   324篇
综合运输   1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2篇
  2021年   2篇
  2020年   2篇
  2017年   1篇
  2016年   3篇
  2014年   4篇
  2013年   11篇
  2012年   5篇
  2011年   4篇
  2010年   7篇
  2009年   9篇
  2008年   16篇
  2007年   29篇
  2006年   26篇
  2005年   23篇
  2004年   31篇
  2003年   26篇
  2002年   19篇
  2001年   11篇
  2000年   22篇
  1999年   22篇
  1998年   18篇
  1997年   20篇
  1996年   10篇
  1995年   11篇
  1994年   7篇
  1993年   4篇
  1992年   1篇
  1991年   1篇
  1990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35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341.
海运单会取代提单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美芬 《集装箱化》1996,(10):22-22
  相似文献   
342.
无船承运人风险及防控(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所及承运人,既包括实际承运人,也包括契约承运人。无船承运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风险,例如契约承运人风险,不合理绕航风险,货物损坏和灭失责任风险,错误与疏忽风险,第三者责任风险,相关罚款、关税与费用风险以及提单风险(包括倒签提单、无单放货、电放、套约、提单管理不善及提单欺诈等风险)。  相似文献   
343.
初北平  史强 《世界海运》2011,34(3):39-43
在航次租船合同中,船舶延误损失的认定(包括滞期损失与滞期费)与提单签发问题是常见的争议。本案作为一起比较典型的航次租船合同纠纷,独任仲裁员对于上述两个问题的裁决思路值得在航运实践中加以借鉴。同时,仲裁员的裁决对本案中一系列合同的达成与修改及错误扣船的争议加以认定,这些对于实践中处理合约纠纷也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344.
有的船公司有时以倒签提单的方法来满足某些货主的不合理要求,这种迁就货上的做法往往使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并为此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因此、船公司必须慎重考虑上述做法的法律后果,以免陷入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之中。下面的案例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某国一家贸易进出口公司(简称买方)与国外一家公司(简称卖方)签订了一批货物进口合同,并准备货物进门后在该国国内销售。双方商定:卖方负责订舱,买方到当地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有效期为1992年3月30日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并规定装船期不迟于1992年3月10日。 1992年2月25日,卖方通知买方,船已订妥,预计3月5日离开卖方港门,将于3月20日抵达合同上指定的目的港口。由于气候等原因的影响,卖方订舱的  相似文献   
345.
本文作者海朋先生结合自己多年的实践经验,从预防提单风险角度撰写了这篇内容翔实、颇富借鉴价值的文章。全文共分三部分论述:提单风险及其原因;防止提单风险的对策;充分利用国际海事局的服务。因本刊篇幅所限,整篇文章将分两次刊登,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346.
在经营美国航线的船公司及其代理中,有不少业务人员对服务合同签约方(在此特指以托运人身份与船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的一方)的附属公司和签约方代理之间的区别不是很清楚。这很容易导致单证缮制上的错误,进而出现违反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规定的情况。为规范美国航线服务合同货物出运的业务操作行为,避免因单证错误而遭受经济损失,笔者认为:认真了解签约方与其附属公司和代理之间  相似文献   
347.
[案情] 申请人:连云港连利水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连利公司") 被申请人:青岛嘉达船务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嘉达公司") 2003年12月16日,连云港连利公司委托青岛嘉达公司运输一批水表。青岛嘉达公司收到货物后,于2003年12月19日向连云港连利公司出具了收货凭证和提单号码。有关货物装上船并运抵目的港后,青岛嘉达公司却以连云港连利公司的代理拖欠其运费为由,拒绝为连云港连利公司签发该票货物的提单,致使收货人无法在目的港提货。连利公司于2004年1月7日向青岛海事法院提出海事强制令申请,要求强制青岛嘉达公司签发提单号为JGQD03128084的全套正  相似文献   
348.
吕晓华 《航海》2004,(5):34-35
做海运业务的人都知道,提单意味着什么?如果遗失了提单,难道就没有补救的方法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在提货凭证失控或灭失时,如何通过法律来保护好自己的权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呢?请看下面的案例,或许会得到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349.
郝锦锟 《珠江水运》2023,(21):27-29
对区块链提单的定义进行探析时,离不开把握其技术基础、概念位阶等属性。基于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提单具备经济性强、安全性高等优势,但同时也存在新型法律风险、功能不等效等缺陷。对区块链提单进行法律分析时,离不开围绕其物权凭证功能和流通性展开讨论。根据当前国际贸易模式特点以及国际经济法相关法律规制体系,应以实现其“功能等效”、建立监管机制为两大规制方向,以数字规制和贸易规制为两大规制路径。  相似文献   
350.
电子提单在许多方面都优于纸质提单,实践中也不乏电子提单的商业实践与相关立法,但电子提单却未对纸质提单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其主要原因之一是物权效力暂不明确。商业实践中,电子提单权威性不足与法律规范的欠缺是造成电子提单物权效力困境的主要原因。为此,应以修改《海商法》为契机,通过立法手段,保障现行商业模式下电子提单流通功能和担保功能的实现,并为区块链电子提单的发展预留空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