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篇
  免费   0篇
水路运输   2篇
  2004年   1篇
  2002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1.
船舶危险区域是指经常积聚或装卸易燃易爆的场所。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其货油舱、燃油舱、泵舱、隔离舱、污水舱、压载舱等舱室处所,会因种种原因造成损坏,为了维修的需要,要在这些处所进行明火和火星作业。明火作业是指伴有裸露的火焰和炽热工件的作业,如电气焊、气割、喷灯等;火星作业,是指在操作中可能出现火星的作业,如带电作业、使用风动、电动工具、敲铲铁锈等。在船舶维修中,明火作业比较常见一由于这些场所中存在着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遇到火星或明火会引起燃烧或爆炸,因此,必须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在这些处所进行明火作业或火星作业。  相似文献   
2.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