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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港口企业改革的现状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1)91号文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全面实施港口体制改革,全国14个双重领导港口陆续下放当地政府管理,并实现政企分开,港务管理局剥离企业经营职能,专司港口行政职能;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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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条件下,如何改革港口建设机制,加快港口发展速度,是时代赋于港口建设者的职责。我们要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导下,遵循港口运作体系固有的内在规律,在进行港口政企分开体制改革的同时,作出相应的建设机制改革,逐步建立起在新的港口体制下的港口建设机制,走出一条符合本港实际的发展道路。 一、港务局在港口建设中担负的职责 1.港务局要成为港口建设的投资者。 港务局本身要从政企合一,以企为主的身份中摆脱出来,实行政企分开,站在全社会的角度,站在国家或市政府的角度来发展和管理港口。港务局代表政府机关,不应该是被投资者,而应是港口的投资者。港务局代表国家政府负有对社会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非营利性、微利和营利设施投资的义务,并经过科学论证和根据资金的可能,选定投资项目并实施投资,使港务局由港口设施建设的被投资者转变为,主动的投资者。 2.港务局要成为港口建设的协调者和管理者。 港口现有体制下建设工作的侧重点是具体项目的建设,从前期工作到组织实施,从具体施工管理、监督到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下属企业管理,一路负责到底,需要一个庞大的建设班子。随着政企分开,港务局由被投资者转变为投资者,建设工作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对全港建设的规划协调与管理上,包括对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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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港口企业法制建设的含义 正确认识港口企业法制建设的含义,对港口企业法制建设的定位和工作方向是十分重要的。在“政企合一”的体制下,部分港务局既从事港口的经营活动,又履行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因此,港务局既是一个企业,又是一个政府部门。“港口”的含义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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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及体制改革的需要,果断决策,实施长江航运体制改革,分别成立了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和长江轮船总公司,实行政企分开、港航分管、港口双重管理和“有水大家行船”政策,到2002年港口全部下放地方管理,实现了政企分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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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华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6,(4):58-58
烟花三月的扬州,春江水暖,也许正是赏花、游湖的好时节。但对于一个刚刚走过40年风雨历程的扬州港来说,却是一个具有坐标意义的节点,从“不惑之年”的新起点上,迈向“十一五”发展的征程,无疑是一个重要转折。值此之际,刚完成港口体制“政企分开”、新组建成立的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皋鸣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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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三、企业纵横 国企改革多年踯躅在体制内解决"两权分离"往往南辕北辙!把港口推向市场主体地位的良方良法,唯《港口法》及其要义--政企分开。其实,全世界都没有真正的独立企业,至少企业不可以完全脱离所有者的控制。问题的关键是体制决定机制。"两权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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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深化港口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议题.继深圳港之后,南方沿海港口如汕头港、厦门港、泉州港等都先后进行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设,并逐步形成了星火燎原之势,将燃遍全国沿海港口.在这改革的潮流之中,福州港经历了深刻的历史性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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