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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JTS 110-5-2008)的公告
作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摘    要:<正>2008年第5号现发布《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10-5-2008,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沿海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交基发〔1995〕483号)和《内河航运工程初步设

关 键 词:内河航运  编制规定  设计文件  港口工程  强制性  行业标准  航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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