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及日本的港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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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友服.欧美及日本的港口管理[J].中国港口,1994(4):3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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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友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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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交通部科技信息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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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各国历史条件不同,欧美各国和日本的港口管理体制也有很大的差异。作为港口管理当局的港务局,既有其特点,又有其共性,现分别简介如下: 港口管理形态 欧美国家的管理形态大体上有三种。 1.国家管理。分两种形式,一种是国家设置机构进行直接管理,如法国的塞尔布尔港和加拿大的霍克斯伯里港;另一种是国家设置类似国营公司的组织进行管理,如英国的南安普敦港,法国的马赛港。加拿大的蒙特利尔港。 2.由地方公共团体管理。又分三类:其一由地方公共团体设置机构直接管理,如英国的普雷斯顿港,荷兰的鹿特丹港,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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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港口管理 欧美 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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