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广东省港口发展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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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广东省交通厅港航局港口处.“十五”期间,广东省港口发展成就[J].中国港口,2005(7):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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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广东省交通厅港航局港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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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交通厅港航局港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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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港航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加快港航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是贯彻落实《港口法》的基本前提。为了加强全省港航管理工作,经省政府批准.2004年6月8日.省交通厅内设的交通厅港航管理局正式挂牌运作。目前,全省港口行政管理体制已逐步形成,原双重领导的广州、湛江、汕头“三大港口”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按照《港口法》的要求,全省21个地级市有17个已建立了港口行政管理机构,其余的4个预计近期完成,已成立的17个地级市中有8个共成立了34个港航分局或港航所。应该说.全省的港航行政管理的政府行业管理机构在不断健全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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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十五”计划 中国 广东 港口建设 港航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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