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编辑同志: 我驾驶车辆在拐弯时撞到了行人王某,致使他小腿骨折,在他治疗期间,保险公司垫付了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保险公司按"交强险"的相关规定赔偿他的误工费等财产损失时,遭到拒绝.理由是我醉酒驾车,损失应由我负责赔偿.请问:司机醉酒驾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否获得"交强险"赔付?  相似文献   

2.
钱军  徐爱贤 《驾驶园》2008,(12):88-90
交强险法条规定,驾驶人无证驾车或醉酒造成车祸,保险公司免赔财产损失,同时明确其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可追偿,但对保险公司对其他人身损害损失应否赔偿未作正面规定。10月16日,随着南通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的落锤,一起因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纠纷,宣告终讼。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陈祥(化名)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58000元,同时判令被告陈冬(化名,肇事人)赔偿42000余元(含已付费用)。  相似文献   

3.
《驾驶园》2014,(4)
<正>编辑同志:上个月,刘某醉酒驾车将戚某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抢救费由刘某支付。因刘某的车辆已投交强险,戚某妻子诉求刘某和交强险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等共50万元。保险公司辩称:本起事故系刘某醉酒驾驶所致,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的  相似文献   

4.
《驾驶园》2015,(2):72
<正>醉酒驾驶肇事,交强险应依法对人身伤亡损害予以赔偿。主要是《交强险条例》中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等理由。醉酒驾驶的保险责任归属保险业要治理醉酒驾驶,首先面临的就是醉酒驾驶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是否理赔的问题。商业车险保险合同属于民商事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饮酒驾驶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目前争论的焦点集中在  相似文献   

5.
《驾驶园》2010,(2):49-49
1月1日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施行。《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依法应当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相似文献   

6.
《汽车与安全》2006,(9):76-77
第三章赔偿第二十一条被像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  相似文献   

7.
远沙 《驾驶园》2006,(8):8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明确表示,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是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它各种间接损失;四是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相似文献   

8.
《驾驶园》2014,(2):66-67
<正>车险拒赔的根本原因在于车险条款对理赔作出的事无巨细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又常常被投保人所忽略,因而就造成了出险后的不赔。作为车主,不仅要了解保险公司究竟赔什么,更要了解不赔什么,趋利避害,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酒后驾车不赔原因:车险保单条款中已经明确提示,保险公司不负责因驾驶员饮酒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而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况下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承担因此发生的事故赔偿责任,酒后驾车就属于这种情况。  相似文献   

9.
问与答     
《驾驶园》2008,(8):62-63
问:夏季用车都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答:夏天一到,很多车辆因为气候原因经常出现问题。有一些情况很容易导致车辆受损,大致来说,夏季用车,需注意以下几方面:1、爆胎:胎压不准是祸根车损险的条款中有这么一条,即车轮单独损坏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而这点则意味着对于爆胎引起的轮胎本身的损失,保  相似文献   

10.
信息     
《专用汽车》2013,(1):75-77
3月1日起挂车不再投保交强险近日,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进行修改,从3月1日起,挂车不投保交强险。修改后的交强险条例明确,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认为,目前保险公司规定的是主车和挂车分别投保,挂车取消交强险,实际是扩大了保险  相似文献   

11.
信息快递     
《摩托车技术》2008,(2):12-13
中国保监会公布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1月11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了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并批准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上报的交强险费率方案。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于2月1日零时起实行。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为: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  相似文献   

12.
机动车参加保险后,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力求减少事故损失,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管部门报案。同时要将事故情况迅速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能及时赶往现场,调查了解事故性质及损失情况。为鼓励被保险人积极抢救国家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可在保险金额限额内进行赔偿(此项费用不包括保险车辆的修复费用)。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车辆事故的性质、原因及保险车辆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合理的、…  相似文献   

13.
《世界汽车》2009,(3):144-144
2009年2月1日.《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正式实施,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车损2000元以内的小刮小擦,车主可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快速理赔.不必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在具体赔付时,无论有责无责都不再先行垫付。  相似文献   

1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除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意义是对“无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一种强制保护。那么交强险的实施对二手车交易影响如何呢?  相似文献   

15.
信息广角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正式实施之际,为实现交强险业务的单独核算,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一是确立了"准确、公平、透明"的核算原则,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按该原则单独核算、单独报告交强险的经营状况。二是对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业务流程改造、信息系统完善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准确核算交强险损益提供了组织体制、专业人员和技术条件的保障。三是对保险公司收入、费用的认定程序和分摊方法提出了严格要求。四是要求保险公司分别按家庭用车、营业与非营业客、货车及特种车、摩托车等各类车型和省级(含部分计划单列市)  相似文献   

16.
机动车保险中,保险公司不是对于任何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或第三者的损失都负责赔偿的。  相似文献   

17.
海轩  梁文珠 《驾驶园》2008,(10):88-90
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机动车转让后应当通知保险公司,经保险公司同意才能变更合同及相应合同主体。但有人待"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才向保险公司申请批改保单,保险公司能否拒绝理赔交通事故赔偿损失呢?5月13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审结一起因此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黄前交强险理赔款60000元,商业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理赔款105129.86元。  相似文献   

18.
钱军  唐霄 《驾驶园》2010,(10):72-73
一位1944年参加革命的84岁老军人,驾车撞上停靠在十字路口的公交车,医治无效身亡。公交车驾驶员、公交公司、保险公司都说自己没有责任。8月23日,海安县法院审结这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合计120000元;被告某公交公司赔偿三原告上述损失26867.68元。  相似文献   

19.
《汽车维修》2008,(2):46-46
1.交强险降低费率 前不久.备受各界关注的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北京举行。听证会上各方代表对交强险无责赔付相关条款的质疑.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相关条款势在必行,2008年降低交强险费率已毫无悬念。  相似文献   

2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自7月1日起实施以来已有两个月了,然而,交强险中有关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无责赔偿的原则,近日受到了很多车主的关注,也成为各方人士谈论的话题。在新交法中,最能引起人们关注的变化莫过于在征求意见稿中一度引起争议的“机动车负全责”条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依法报案或者保护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