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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档案管理是海事文化建设的一部分,也是海事业务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随着沿海港口的开发与开放,海事工作业务也随之扩大.形成大量的海事业务档案。文中通过阐述海事档案特征,分析海事档案管理与海事文化建设的关系,探讨创新海事档案管理形式,目的是充分发挥海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海事文化建设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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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分析研究了当前海上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几年来海事调查工作的实践和经验,对海事调查询问工作的对策,方法,技巧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以供有关方面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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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的证据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事调查报告,是海事管理机构对负有行政责任的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至于海事调查报告在司法审判过程中的法律效力如何,无论是立法者还是学者都尚无定论。这既不利于海事调查报告法律地位的确定,又给我国的海事司法审判带来一定的障碍:文中从一则利用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信息查找肇事船舶的案例出发,分析论述海事调查报告在海事审判中独特的证据效力,以期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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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义 《大连海运学院学报》1994,20(1):43-48
海事调查和处理行为是行政法律行为,所以海调查和处理的立法应该符合行政的基本原则。用行政合法和行政合理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我国《海上事调查处理条例》,发现该条例存在许多立法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以后的立法修改中加以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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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拍卖是海事审判中独具特色的法律制度,虽然《海扩法》对此作出了系列规定,但在船舶拍卖实务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根据船舶拍卖的性质和围绕所涉法律关系的本质进行研究,从面临 是出:一、拍卖公告应根据船舶属性及作价大小作出规定,而不应局限于30日期限:二、对于债权登记,“与船舶有关的债权”应限于《海诉法》第21条规定的22种海事请求权所形成的海事债权,其他债权不属于债权登记范畴,三、对于确权诉讼应允许当事人就一审裁决不服提出上诉,实行两审终审制,比“一锤定音”更显得公平和合理;四=对于拍卖价款的受偿,应分别情况考虑申请操摆拍卖人债权的受偿问题,在拍卖价款够清偿部分一般债权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情况下,申请扣押拍卖人的一般债权应优先于其他一般债权人受偿,所剩部分再由其他一般债权人平均受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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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世界海运大国之一,其海运方面立法源于英国,但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形成自己的特点,当今介绍英国法的文章较多,于美国法却所述国少,本文试图通过具体介绍美国海事诉讼立法的一些内容,使我国海事诉讼程序的立法能博采众家之长,更好地指导海事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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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东年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3,(7):17-19
1993年7月1日这是一个值得航运界所有人回忆的日子,在这一天我们有了自已行业的行动指南——《海商法》,历尽数10年的耕耘,终于产生了丰硬的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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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与效率是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的主题。公正与效率就是要公开,公正,公平,就是要当庭质证,认证,提高当庭审判,快审快结,为经济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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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化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态度、想法、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海事安全文化是安全文化在海事管理领域的应用而形成的安全管理文化,是海事人员在预防事故、处理事故、抵御灾害、创造安全环境的过程中形成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加强海事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地总结海事管理的经验,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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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行法律,海事破产案件本身应当由地方法院管辖。以破产申请受理为节点,此前已经进入审理阶段的海事海商诉讼应当由海事法院继续审理;而后新提起的衍生海事海商诉讼应当由地方法院集中管辖,但如果地方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则可以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相应的海事法院管辖。由于海事破产案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未严格遵循上述规则的案例。为进一步专业、高效地处理海事破产案件,建议先通过修改相关司法解释将破产衍生海事海商诉讼直接交由海事法院管辖,待时机成熟时,再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将海事破产案件本身交由海事法院管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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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启后 继往开来——纪念我国《海商法》施行十周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进先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3,(7):21-22
今年7月1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施行10周年纪念日。纵观该法起草的风雨历程及其施行后我国海运、经贸事业和海事审判工作的蓬勃发展,我作为出国参加《海商法》立法考察及其颁布前最后参与草案修改的海事法官,对本法的颁行深感欣慰。它不仅为我长期探索这座神秘宝库奠定了基础,而且成为我的海事司法生涯的良师益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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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使港务监督海事调查处理的职责从侧重于民事纠纷的裁决转变为为改善海上交通安全服务。其重点是对发生的船舶海上交通事故原因进行认真调查,综合分析,判明责任,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以促进海上交通安全,而不是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但在现阶段,港务监督仍要注重海事调解工作。 一、港务监督海事调解的意义 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是解决海事纠纷的四种途径。港务监督调解海事纠纷是《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赋予我们的职责。实践证明,目前有相当数量的海事纠纷是通过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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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外海事案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 在管辖权与国家主权上,管辖权本身既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国家主权实现最主要的司法手段。于是,人们往往将两者等同起来认可,只要法院对案件进行了管辖就是维护了国家主权;反之,任何放弃司法管辖的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国家主权。这种将管辖权与国家主权简单等同的认识是错误的,因此很有必要研究一下国家主权和管辖权的关系。 众所周知,国家主权是国际法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同时也是涉外民事诉讼中应遵循的首要原则。所谓国家主权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处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最高权利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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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有效实施海事行政强制措施和保护相对人权益,从理论上阐述海事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以及实施海事行政强制措施应遵循的原则,指出海事行政强制措施与相关海事行政行为的区别,分析目前海事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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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了海事担保的方式,但法律对以其他方式设定海事担保并无禁止性规定,以限制所有人处分船舶的方式设定海事担保充分、可靠、便捷,在审判实践中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应作为一种法定的担保方式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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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与实践上对海事证据的调查与收集及如何完善海事司法程序进行探讨分析,以寻求一个合理有效的改进途径,从而最大限度的满足“航运的安全效率”与“海事司法的公正合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