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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开展租船货运业务时,船东(或者二船东)和承租人首先对租船业务涉及的所有条款和条件进行谈判,并且多以某一个标准租船合同范本作为双方谈判的基础。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船东和承租人或者其经纪人签署租船合同。船东常常认为,当他们的某一艘船舶被人包租后,特别是被定期包租以后,在整个合同期内,承租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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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航运业中,经常会遇到承租人资信下降,倒闭情况的发生,给船东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船东在与承租人订约时订入NO LIEN CLAUSE,并在承租人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时至少在物资上船前通知供应商租约中有此条款,以规避承租人倒闭时供应商的海事优先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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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期租合同中,船长虽然是船东的雇佣人员,但依据租约中使用条款的规定,他又应当听从期租承租人的命令和指示,形同受雇于承租人一样。但在期租合同的履地过程中,船东和承租人是作为不同的利益方出现的,船长绝对服从承租人的指示有时会损害到船东的利益。那么,船长应当怎样做才能既不违反租约的规定,又能保护船东的利益呢?本文参照英美海商法中的有关规定,就期租合同使用条款中船长的作用进行一探讨,重点分析了船长应当遵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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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一个专家工作组在伦敦成立,旨在制订一种书面保证的标准格式,作为在定期租船合同下承租人行为的保证形式。船东要求承租人提供某些书面保证的情况日益普遍,这通常由母公司或银行出具。保证人必须仔细核查保证书,确保他们有能力在承租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承担保证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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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船舶的运营方式多种多样,目前多见的做法是以期租方式租一个航次,即所谓的TCT(Time Charter Trip)。采用这种方式的原因很多,主要是航运市场变化太过迅速,不论是船东或是承租人都不想被绑死太长,他们都试图获取最大的利益或减少损失。承租人总是想办法和理由在租约条款上寻找突破口,因为期租合同下承租人承担时间损失的风险。作为船东必须熟悉这方面的游戏规则,即有关的法律规定,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TCT的租期通常约定为一个时间区间,例如:ABOUT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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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提要]本文涉及的案例为航次租船合同下承租人的卸货责任纠纷。船东Sea Metropolitan S.A.将Andra轮程租给租家,从美国运输冻鸡腿肉至俄罗斯圣彼得堡港。收货人因部分货物受到污染而拒绝卸载受损部分的货物,导致船舶在圣彼得堡港滞留数月。收货人基于船舶不适航向船东索赔货物损坏的赔偿,船东向租家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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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0年3月24日(caseN.37/2010)欧盟委员会根据国家补助海运有关导则批准了塞浦路斯商船新吨位税制体系。这是欧盟第一次批准一个船籍开放的欧盟成员国使用简化的吨位税制体系。根据该体系,外国船旗船舶的船东和承租人也将获得塞浦路斯船旗船舶船东可享有的优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