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王蕾 《航海》2010,(1):30-31
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承运人一般会以当事人主体地位、货损原因属于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免责事由等理由来抗辩。此时,明确各方当事人的主体地位是案件审理的前提,而对于承运人责任的认定则是案件审理的关键,承运人主张免责必须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2.
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承运人一般会以当事人主体地位、货损原因属于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免责事由等理由来抗辩.此时,明确各方当事人的主体地位是案件审理的前提,而对于承运人责任的认定则是案件审理的关键,承运人主张免责必须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3.
李微 《中国水运》2007,5(1):200-201
本文通过对比我国《海商法》和三个提单公约关于承运人责任的规定,从承运人责任、责任期间、承运人免责、举证责任、赔偿限额、迟延交付、实际承运人等几个方面分析我国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概括其利弊并提出完善措施及建议。  相似文献   

4.
正提要港口经营人主张强降雨免责,不应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中的免责事由和限制赔偿责任规定,而应当依照民法上关于不可抗力的一般规定,将事实涵摄于法律规范,以判断具体事实是否符合不可抗力的法定构成要件。在强降雨已经预知,且采取合理措施可以避免损害后果的情形下,港口经营人无权主张免责。  相似文献   

5.
荚振坤 《航海》2007,(3):29-31
本案主要涉及海上货物运输中的火灾免责问题。在集装箱运输条件下,只要火灾发生于承运人责任期间,即使不是发生在船舶之上或海上航行过程中,承运人仍可以享受免责。从免责主体方面而言,只要构成海商法上的承运人,即有权主张火灾免责,无船承运人也不例外。收货人、提单持有人请求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证明承运人本人对火灾的发生有过错。  相似文献   

6.
《航海》2017,(1)
《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关于共同海损分摊的规定中,"航程中一方的过失"应理解为"航程中一方对共同海损的损失不能免责"。《海商法》调整的海上货物运输与《合同法》调整的沿海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归责原则是不同的。在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对共同海损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失不能免责的,对承运人要求货方分摊共同海损的请求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7.
郑捷  孙树 《中国水运》2007,7(12):247-249
本文简单介绍了无船承运人的涵义,并基于《海商法》和《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和从协调二者关系的角度,阐述了无船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性质和效力,是否享有海商法第51条所规定的免责和是否享有海事责任限制等几个问题,期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在《海商法》中,关于航海过失免责的规定似乎与人们一般认为的公平理念大为相悖,为何这种过失的免责权呢?此种过失免责权还有存在的价值吗?此点值得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9.
在调整担保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中,担保法是一般法,其他规定有担保内容的法律法规相对于担保法来说,是特别法。我国《担保法》第95条明确规定:“海商法等法律对担保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包含的另一层意思是,除海商法等法律中有特别规定者外,适用担保法的一般规定。也就是说,海商法无规定,担保法有规定的,适用担保法的规定;海商法有规定,担保法未作规定的,或者海商法的规定与担保法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海商法的规定。那么,海商法上的担保究竟有哪些特别规定呢?本文采用比较的方法,简述我国海商法中的担保与担保法…  相似文献   

10.
高妍 《水运管理》2023,(6):10-13
《海商法》第268条是国际海事条约适用于我国相关案件的主要规定。近年来国际海事条约在我国适用的3要件屡屡被突破则严重损害了我国法律的权威,因此正确解读《海商法》第268条是解决国际海事条约在我国适用性的关键。在《海商法》的修订过程中,立法者应当对国际海事条约在我国的适用性作出回应,建议将《海商法》第14章改为“法律适用”,以取代现在的“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11.
林琦桃 《世界海运》1999,22(3):31-32
本文介绍了我国《海商法》中关于代位求偿的规定,分析了这些规定的利弊。  相似文献   

12.
《海商法》作为调整海上货物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法律,对船舶所有权做了相应的规定。《物权法》作为我国调整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该法生效之后,有必要结合该法的规定对《海商法》有关船舶物权的规定重新审视。本文结合《物权法》的规定,着重从船舶所有权的善意取得、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对抗效力等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3.
共有船舶抵押权设定中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产共有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在各国民法中均有体现,但是我国《海商法》中关于共有船舶抵押权设定的规定却显得比较模糊。本文运用物权法的基本理论对此问题作了深入探讨,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对《海商法》第16条规定的理解。  相似文献   

14.
年来不断接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适用沿海货物运输的咨询,有的认为《海商法》只适用国际海上运输;有的认为《海商法》第二章第二款规定,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国的沿海货物运输,那么在沿海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船舶碰撞、救助、共同海损是否也不适用《海商法》有的认为,沿海货物运输合同既然不适用《海商法》,[第一段]  相似文献   

15.
我国《海商法》参照《海牙一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对海上货物运输的诉讼时效及追偿时效作了规定。自《海商法》颁布以来,人们对第257条的争论就一直不断。文章讨论了法条本身的不足,并结合司法实践提出了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6.
周静 《珠江水运》2007,(3):32-34
我国《海商法》第八章“船舶碰撞”中规定了船舶碰撞过失责任原则,但是《海商法》并没有进一步规定,“过失的船舶”的责任最终具体是由谁来承担。船舶经营人在船  相似文献   

17.
荚振坤 《中国船检》2006,(11):80-81
本案主要涉及海上货物运输中的火灾免责问题。在集装箱运输条件下,只要火灾发生于承运人责任期间,即使不是发生在船舶之上或海上航行过程中,承运人仍可以享受免责。从免责主体方面而言,只要构成海商法上的承运人,即有权主张火灾免责,无船承运人也不例外。收货人、提单持有人请求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证明承运人本人对火灾的发生有过错。【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被告】上海瀚航集运有限公司【案情回放】浙江惠隆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隆公司)与印度ALAQSA公司之间成立了贸易合同关系。惠隆公司委…  相似文献   

18.
海商法下的承运人航海过失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余锦兵 《水运管理》2004,26(10):29-31
我国的《合同法》是以严格责任制为原则,以公平责任制、过错责任制等作为补充,整体上体现出公平合理的归责原则。然而,《海商法》中的“航海过失免责”却似乎与其相悖。目前在法律界,如何修改《海商法》的话题被议论得沸沸扬扬,其中一个争论的热点就是“航海过失”留存的问题。本文就此提出了作者个人的观点,并针对我国水运法律双轨制之现状,结合现阶段国情,分析了保留该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9.
周蔚 《珠江水运》2004,(5):30-31
海上运输属于高风险 的活动,即便是在科技发达的今天,船舶的航行仍存在很大不可确定性的风险。承运人经常在浩瀚的大海上遭遇不可抗力的灾难,造成货损货差。我国《海商法》没有使用“不可抗力”这个措词,但是从其相关的内容来看,对于承运人因天灾等造成的损失免责的规定,其实就  相似文献   

20.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称《海商法》)的一项特殊制度。《海商法》第十一章规定了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救助人、保险人对法律规定的海事请求,可以依法享受责任限制。《海商法》第二百一十条和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