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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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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五章 光船租赁登记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办理光船租赁登记: (一)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给本国企业的; (二)中国企业以光船条件租进外国籍船舶的; (三)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 第二十六条 船舶在境内出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在船舶起租前,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光船租赁合同正本、副本,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光船租赁登记。 对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船籍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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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租用合同是船舶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内按约定使用,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协议。船舶租用合同两种方式的形式和船舶租用合同两种方式的异同点对船舶租用合同的法律特点作以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世界上各国之间的通商贸易日趋频繁,从而使国际海上运输业迅猛发展。海上运输按经营方式可分为班轮运输和不定期船运输。与班轮运输相比,不定期船运输具有船舶没有固定的航线、没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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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军 《中国船检》2005,(4):54-55
【案情】1999年6月10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运输分公司(下称”“石油化工”)作为承租人,上海申联船务有限公司(下称“申联船务”)作为出租人,就租赁“申联油1号”轮订立《光船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人民币22.5万元;起租前为满足租赁要求进行船舶修理的费用,由申  相似文献   

4.
论光船租赁权的物权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产生债权法律关系,又产生物权法律关系。租赁权的法律性质应当是用益物权性质。光船租赁中的承租人具有船舶所有人的某些权能,其光船租赁权属于自物权。  相似文献   

5.
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制度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船舶融资租赁是一种自成绿色的交易,兼具买卖,融资及租赁的法律属性,以融资为其经济实质,以光船租赁为其形式,光船租赁登记制度不能满足船舶融资租赁登记之要求,建立融资租赁登记制度富具现实性并能以此完善船舶登记制度,在光船租赁登记制度的基础上,笔者尝试提出建立融资租赁登记制度的法律框架。  相似文献   

6.
潘燕  李海跃 《航海》2011,(5):18-20
光船承租人承担与船舶营运有关的侵权责任不以光船租赁登记为条件.只要符合侵权构成要件,未经登记的光船承租人可以承担船舶碰撞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7.
国际船舶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都面临着一定的商业风险,利率和汇率风险可通过相应金融工具防范,信用风险及第三人责任风险则需要一定的利益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8.
钱玉林 《中国船检》2002,(10):73-74
租船合同是出租人(或船东)与承租人之间就船舶的使用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般来说,它可分为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及光船租赁合同三种.其中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船舶,并支付租金的契约.由于主要航运国家(包括英国、美国、中国等)的海商法对船舶租用合同的规定多为任意性条款,即仅适用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租船合同没有约定或没有不同约定的情况下,因此合同条款的拟定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合同的顺利履行及发生纠纷后如何妥善解决.为简化和加速签订租船合同的进程,进而节省为签订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一些协会或国际性组织制定了若干租船合同范本,供承出租双方签约时参考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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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龙 《世界海运》2019,(6):46-48
<正>[提要](1)光船租赁合同虽没有严格的交接程序,但通过其他相应证据能够证明完成船舶交接的,法院应予认定。实践中船舶的交接经常出现未经严格的船舶交接程序,没有履行相关手续,产生争议后面临举证困难的情况,法院应综合双方证据作出判断。(2)合同的解除。光船租赁合同是由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光船租赁期间的管理、配备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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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融资租赁中,往往赋予出租人在一定情况下收回船舶的权利。但如若承租人拒不返还或迟延返还,使出租人的这一权利的行使受到阻碍,出租人是否可以向承租人主张相应的船舶使用费?依据是什么?船舶使用费的范围如何确定?这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亟待厘清。此篇论文通过梳理实践中出租人收回船舶的情形,对各种情形下船舶使用费的性质及计算进行了分析,并试图对司法审判中解决此种问题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1船公司集装箱箱源构成随着集装箱船大型化以及船公司订购的新船陆续下线,船公司相应增加集装箱保有量,以应对日益增长的货运需求。一般来讲,船公司补充箱源的途径有:(1)自有箱,即船公司直接向造箱厂购买新箱,或者向集装箱租赁公司或集装箱贸易公司等购买旧箱,船公司拥有集装箱所有权;(2)租箱,即船公司(承租人)向集装箱租赁公司(出租人)租用集装箱,船公司在租期内拥有集装箱使用权,集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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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船舶碰撞产生的赔偿责任由船舶所有人承担,碰撞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并经依法登记的,由光船承租人承担"。在船舶碰撞纠纷司法实践中对船舶经营人、未登记的光船承租人、登记的光船承租人和船舶所有人的责任的认定却呈现出与该条规定不完全一致的裁判思路。结合审判实务,分析司法裁判对船舶碰撞责任主体不同认定标准的合理性与局限性,立足船舶碰撞本质上系侵权行为这一基础,在侵权责任体系下剖析船舶碰撞这一特殊侵权行为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理论基础,总结船舶碰撞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一般性判断标准,进而提出完善船舶碰撞责任主体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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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     
某轮根据定期租船合同的规定,于1995年8月19日0652时在中国山东省日照港交付承租人,在该港装载袋装水泥后,于9月29日到达雅加达港。由于承租人虽经多次催促仍拒付租金,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转租运费行驶了留置权,并于1995年10月11日向承租人发出撤船通知,宣布自10月11日1630时解除租船合同及其任何有关协议、附约。该轮于10月15日1200时在雅加达港开始卸货,10月25日卸货完毕。承租人为向航次转租承租人索赔亏舱费、装港滞期费、卸港船舶滞留损失、卸港代理费、法律费用筹,而欲留置货物。由于出租人在收 关于出租人请求载决的因承租人错误扣船而造成的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提出,出租人因承租人拒付租金而依法依约撤船,而承租人却在无管辖权的雅加达北区法院申请扣船,承租人应对其过错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该轮自1995年10月26日到12月29日共计65天被法院扣押期间的租金损失、出租人为承租人垫付的该轮被扣期间的港口使费、扣船期间该轮消耗的柴油油款、出租人为解除该轮被扣押所支付的外国法律费用等。 仲裁庭认为:出租人提供的材料显示,承租人作为航次转租合同的出租人,为使航次转租合同的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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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海运》2015,(10):44-49
德国KG基金是国外比较成功的船舶基金之一,该基金的成功得益于优惠的税收政策和完善的法律制度。在开拓船舶及海工产品融资租赁市场的过程中,中国企业可以效仿KG基金模式,充分利用KG基金模式的优势,以达到既降低出租人融资租赁成本,又减轻承租人赋税压力之目的。通过分析KG基金模式的优势,研究KG基金模式下船舶及海工产品融资租赁的法律风险,结合中国具体情况,为中国企业以KG基金模式开展船舶及海工产品融资租赁1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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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群峰 《中国水运》2009,(11):50-51
所谓船舶售后回租,是指企业将自己拥有的船舶资产卖给租赁公司,再作为承租人将所出售的船舶资产回租,并按期向租赁公司交纳租金。通过售后回租,承租人既可以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又可以继续使用原有船舶。租赁到期后,承租人再以少量代价办理产权转移或直接出售船舶,实现船舶所有权的回归和残值的实现。  相似文献   

16.
曲涛 《水运管理》2003,(5):23-24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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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概览     
《中国船检》2008,(5):43-45
中国将加强国内船舶融资租赁管理。《关于规范国内船舶融资租赁管理的通知》规定,承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运营需先报批。国内船舶融资租赁出租入属“三资企业”的,其外资比例不得高于50%。  相似文献   

18.
《水运文献信息》2004,(5):25-26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合同中,通常订有许多条款,其中之一为使用与赔偿条款。  相似文献   

19.
船舶扣押是海事请求保全行之有效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及其司法解释对船舶扣押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新的法律颁布、担保形式变化,以及“活扣押”、光船租赁和融资租赁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使得原有的法律法规已无法满足司法实践的需求,需要进行相应修订,使之与相关法律规定相协调。此外,还需要构建船舶“活扣押”法律体系,完善光船租赁相关规定以保障船舶所有人权益,解决融资租赁船舶扣押相关问题,以使我国扣船规则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扣船法治的正规化。  相似文献   

20.
邓金刚 《世界海运》2012,35(7):52-53
分别从文义、司法解释产生的背景、物权法的原理、公平原则、侵权责任法的原理、船舶优先权行使、光船租赁登记的实际社会效果、外国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等角度进行分析,得出光船租赁登记不能免除船舶所有人碰撞责任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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