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王金玉 《世界海运》2009,32(2):71-72
修船人船舶留置权是能够有效保护修船人权益的一项重要民事法律制度。修船人船舶留置权是指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建立以船舶为标的的留置权制度,对保护海事债权人的利益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正>[提要]船舶留置权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原因消灭后,造船人对所占有的船舶具有的支配力终止。但造船实践中,因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需要形式上出具的船舶交付证明,不能证明造船人已实际丧失对船舶的事实控制或实际占有,船舶留置权不消灭;若船东另行提供的担保系附条件的担保,在所附条件未成就之前,视为造船人未实际接受该担保,船舶留置权亦不消灭。  相似文献   

3.
王帅 《水运管理》2021,(2):16-19
为更好地解决船舶留置权能否适用商事留置权的问题,通过对比、分析理论界学者的不同观点,并结合司法案例中的裁判理由,提出船舶留置权适用商事留置权的理论依据,认为商事留置权制度是对船舶留置权制度的补充,船舶留置权适用商事留置权有利于充分保护船舶留置权人利益,顺应司法审判趋势,促进航运业发展。建议司法实务中,船舶留置权人可以依据商事留置权对当事船舶的姊妹船行使留置权,也可以对欠交修船费、造船费的债务人的船舶行使留置权;商事留置权产生与船舶留置权同样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4.
陈琳 《水运管理》2008,30(7):16-20
为解决我国《海商法》未建立完善的船舶留置权制度面临的困难,探讨《物权法》对补充船舶留置权制度产生的影响,阐述《物权法》突破《民法通则》和《担保法》对留置权的诸多限制,在该制度的适用、种类、内容以及实现上均作了重大变更:扩大船舶留置权人的范围,增加可留置船舶的情形,补充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改变船舶留置权的实现顺序,认为《物权法》虽在很大程度上完善并补充了《海商法》对船舶留置权的欠缺,但却不能完全解决当前船舶留置权存在的问题,只有修改与完善《海商法》才是使船舶留置权完全走出困境的最根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根据<海商法>第21条规定,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具有<海商法>第22条规定的海事请求事项,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海商法>第25条第2款关于船舶留置权的规定,修船留置权是指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根据同条第1款的规定,当产生海事请求的船舶附有船舶优先权,同时又设有修船留置权时,船舶优先权先于修船留置权受偿.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法上对留置权的规定较为详细,但在船舶留置权方面,由于《海商法》自身的特殊性,使其与民法上的留置权存在一定差异。本文就船舶留置权在救助方的行使、留置权的取得以及光船租赁下的船舶留置权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7.
针对修造船人行使船舶留置权时遭遇到船东或第三方的质疑或抗辩的情形,结合实践中修造船人对船舶占有的特殊方式,从船舶留置权概念、取得条件、丧失情形、行使手段等方面进行较为全面的法律分析,以便修造船人依法有效地行使船舶留置权,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钱慧 《水运管理》2014,(1):12-16
由于我国立法缺乏造船合同的相关规定,在实践中,船舶所有权的归属往往会给当事人造成很大困难。为明确造船合同下船舶所有权的归属,对不同建造状态下的船舶所有权所及的财产范围作出界定,针对不同性质的造船合同中船舶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同时论述国际上现行常用标准造船合同中关于船舶所有权归属的规定,认为造船合同下建造船舶的所有权归属于建造人更符合立法要求,也更具有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与《海商法》对船舶物权制度规定之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3年实施的《海商法》尚未引入物权的概念,但与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有关的物权制度却得到清晰和明确的确立。随着《物权法》的实施,《物权法》中有关物权的法律制度与《海商法》中的船舶物权制度却有差异性规定,这无疑会对《海商法》下的船舶物权制度产生影响。其差异性规定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本文着重从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方面涉及的船舶定义、船舶法律特性、船舶物权内容、船舶物权登记对抗、船舶物权实现方式等分析《物权法》与《海商法》的不同规定。  相似文献   

10.
周继红 《珠江水运》2006,(12):37-39
一前言在目前的实践中,海事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债权人留置后的船舶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扣押,如何解决?”或者“扣押中的船舶留置权人因债务到期行使留置权,如何解决?”针对上述问题,本文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相似文献   

11.
王永刚 《水运管理》2009,31(2):26-28
为规避金融危机给船舶建造带来的风险,明确建造中船舶的所有权及抵押权,平衡各相关方利益,根据造船合同的性质对建造中船舶的所有权及抵押权问题进行法律分析,认为建造中船舶所有人应认定为造船人,提出实务中建造中船舶抵押权实现的若干注意事项,如建造中船舶的价值及范围应包括船舶的预期价值,完善相应的保险制度以及修改相关法律条文等。  相似文献   

12.
孙敏 《世界海运》1997,20(5):28-29
在对船舶留置权的理解上,我国民法体系仍有争议。本文对船舶留置权的概念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并结合船舶修理实务对此问题进行了较深的讨论。  相似文献   

13.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随着《物权法》的实施,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有关的物权制度得以清晰和明确。文中从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等方面分析了《物权法》的实施对我国现行船舶登记制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罗斌 《航海》2012,(6):16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正在着手标准造船合同保险条款的研究和研讨,船舶管理和船舶融资方面的标准合同也在加紧制订中。这是记者在"《航运标准合同系列(上海格式)》(第一分册)出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海仲法律服务新进展。10月26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航运  相似文献   

15.
邬远和 《世界海运》2006,29(6):42-44
船舶留置权是债权担保的主要方式之一,阐述船舶留置权的概念、特征及修船实务中行使船舶留置权的几个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6.
蓝鹭安 《世界海运》2008,31(4):53-56
BIMCO不久前正式推出了一份针对各种船型的新造船合同的标准格式。通过将这份标准合同和其他一些造船合同的格式进行比较,分析该新造船合同下对船舶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对中国众多船厂可能造成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江苏造船界历来对信息工作十分重视。随着船舶工业的发展,船舶企业对信息工作更加看重了。江苏造船业中,办得较好的信息刊物有:南通中远船务工程公司的《南通船务》、新世纪造船公司的《新世纪造船》、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的《船厂工人》、泰州口岸船舶公司的《简报》、中船澄西船舶修造公司的《澄西船舶》、扬州大洋造船公司的《大洋报》、中海工业(江苏)公司的《中海工业造船》,还有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公司等企业所建立的网络系统。这些信息刊物和网络系统对江苏船舶工业的发展起到了极积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提到海事运输中的留置权,根据《元照英美法词典》的解释,有一条cargo lien定义为货物留置权:“指为收取救助费、滞期费、共同海损、运费或其他海事费用而对货物进行留置的权利,常称为海事留置权,其内容与我国的海商法中的船舶优先权相关规定类似。  相似文献   

19.
郑曦 《世界海运》2007,30(6):50-52
分析比较船舶物权客体、船舶物权性质的特点,并从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等方面分析船舶物权内容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20.
BIMCO新造船合同下的船舶技术规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BIMCO不久前正式推出了一份针对各种船型的新造船合同的标准格式.通过将这份标准合同和其他一些造船合同的格式进行比较,分析该新造船合同下对船舶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对中国众多船厂可能造成的影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