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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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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华伟 《世界海运》2013,36(7):47-49
在货运代理纠纷中,归责原则是违约责任的核心问题,货运代理向委托人承担责任是否以过错为要件,直接影响到如何分配举证责任,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责任的范围。货运代理纠纷涵盖多种性质的法律关系,致使货代企业向委托方承担责任可能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其中以货运代理合同的过错责任最为典型。最高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2012年司法解释)自2012年5月1日开始实施,第2条、第10条规定引发了对货运代理过错责任法律适用问题的新一轮探讨。笔者尝试分析一起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并结合2012年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探析货代企业承担过错责任所面临的适用条件、法律依据和举证责任分配的难点和争议。  相似文献   

2.
胡景焕 《水运管理》2012,34(7):26-27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部分条款,认为该规定适用于货代企业接受委托人委托处理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事务时发生的纠纷,分析其中第四、七、八、十一条等4条规定对实际业务的影响,提出中小型货代企业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中国的货代企业实际上从事着“货运代理”和“无船承运”两块业务,其收入包括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收取船东的佣金和以承运人的身份,用“背靠背”的方式获得其中的差价。根据交通部制定的法规,船公司应按定价的2.5%~4.25%付给货代企业佣金。但由于全球航运业越来越不景气,许多船公司出现亏损,再加上货代行业的激烈竞争,佣金不断下滑,近洋航线甚至取消了佣金。  相似文献   

4.
在国际货运代理行业中,常常见到规模不大的货代公司为货代市场的激烈竞争而日夜操心。目前正在发展和成熟的中国货代市场也有这种现象,不少中国货运代理面对跨国经营的货代巨头在中国市场接连投入巨资,不断拓展市场的现实,确实有些紧张。  相似文献   

5.
货代企业的职能按照原外经贸部的规定和操作实践,货代企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以自己的名义,承办海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国际多式联运、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收取代理费或  相似文献   

6.
建立统一的货运代理企业责任承担保障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彤 《集装箱化》2004,(12):34-35
货运代理企业依其从事的业务范围不同,法律地位也不同。概括地讲有两种身份:第1,以代理人身份参加运输。此时,货运代理企业主要是以进出口商的代理人的身份完成对货物的装卸、储存、报关、验收等业务;第2,以当事人身份参加运输。首先,货代企业可以作为无船承运人(NVOCC)从事签发运输单证,收取运费,履行运输合同的行为。此外,货代企业可从事多式联运经营、仓储经营和第三方物流经营等业务。  相似文献   

7.
国际集装箱货运代理公司(以下简称货代,这里所指的是经我国外经贸部批准的可以从事国际集装箱代理业务的公司)是接受发货人(货主)的委托或授权,代办国际贸易货物的托运、门到门拖运、拆装箱、仓储、报关等业务,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其中包括来自班轮公司所支付的订舱佣金、报关费、仓储费、内陆拖运费和拆装箱费、保险佣金以及制单费等。  相似文献   

8.
吴斌 《集装箱化》2005,(5):34-36
通过对货代行业资金流的分析,找出在货代业务中垫付运费的问题。并分析了企业应收帐形成的原因。对该问题阻碍货代行业发展的严重性给以说明。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的经验。阐述了货运代理企业应收帐款核算与管理的目的,提出了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法,供行业参考。  相似文献   

9.
《水运管理》2011,(2):F0004-F0004
深圳市华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商务部批准的国家一级货运代理企业(MOFTEC19369),并获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无船承运人资格(MOC—NV00275)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航空运输一类代理资格(经营批准号30678)。公司是国际货运代理协会(FIATA)会员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会员,并且是深圳货运代理协会副会长单位。2003年、2006年公司被评为深圳市20家诚信货代企业,2006—2009年度连续4年被评为“中国货代物流百强企业”。  相似文献   

10.
李增强 《天津航海》2004,(4):49-51,9
在海事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因货运代理业务产生的纠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货代公司在承办货运业务时,与货主成立委托合同关系,其权利义务应受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调整。我国的《合同法》引进了隐名代理等不同于《民法通则》的新制度,使当事人和法院对货运代理人在不同业务流程中所处的法律地位产生较多争议。本文结合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合同法第400、402、403条的规定,对常见货运代理业务各环节的法律性质进行了分析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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