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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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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小卉 《中国水运》2006,6(1):160-162
国际货运代理业的蓬勃发展,引发了货运代理人才的大量需求.但货运代理业极强的实务性使得《国际货运代理》课程教学具有一定的难度.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国际货运代理》实验教学进行了思考和实践.  相似文献   

2.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和对外贸易的迅速增长,国际货运代理业在市场竞争中得到迅速发展。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的全面对外开放给国际货运代理业带来了发展的机遇,但随之而来的是激烈的竞争和难以预测的风险。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制度作为防范和规避国际货运代理风险和责任的有效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极度盛行,而在我国却甚少有人问津。因此,本文从国际货运代理和责任保险的基本概念出发,联系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现状,对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的设立作了简单的论述。  相似文献   

3.
根据《货运代理管理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2004年1月1日商务部颁布的《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第七条进一步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禁止具有行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相似文献   

4.
郏丙贵  刘盈 《集装箱化》2007,18(5):36-38
1新《实施细则(草案)》的基本规定新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草案)》]即将出台,其中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制度是这次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根  相似文献   

5.
李彩其 《中国水运》2007,7(6):218-219
收益管理作为一项先进的管理技术,在国际货运代理业尚未得到充分应用。现以国际货运代理业中最重要的业务之一——国际集装箱运输代理业务为例,探讨国际货运代理业可否实行收益管理,并从可行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等三个方面,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得出国际货运代理业开展收益管理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是急待实施的结论,从而为国际货运代理业实施收益管理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6.
刘盈  郏丙贵 《集装箱化》2007,18(11):34-36
近几年,国际货运代理与物流之间的关系经历了3个阶段的变化:起初强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该向物流服务转型,两者之间似乎属于不同行业,界限分明:然后提出“货运物流代理业”概念,将货运代理业理解为从属于物流,为物流企业提供代理服务(实际上,“货运物流代理业”与“货运代理业”两概念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最后,提出“货代物流业”概念,将货运代理业理解为物流业的组成部分,货代企业从事的本来就是物流业务。  相似文献   

7.
李可 《集装箱化》2013,24(10):21-26
1 研究背景和目的 由于历史、政治和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两岸四地国际海上货运代理制度呈现区域多样化的特点;台湾和澳门地区的代理制度承袭大陆法系特色,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安排货物运输的国际海上货运代理人由特殊的行纪制度调整;  相似文献   

8.
朱强 《水运管理》1999,(12):2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在此以前,我国海上货运代理方面可适用的法律(也包括水上、陆路、航空、多式联运货代方面),主要有《民法通则》、1995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1998年1月26日外经贸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民法通则》对代理仅规定了一种直接代理。所谓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本人的利益,并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  相似文献   

9.
姚荣芬 《水运管理》2004,26(9):19-21
传统的国际货运代理人主要是替客户安排货物运输、代收代付运费、申请进出口报关、检验等业务,充当代理的角色。随着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人不再以单纯的代理人身份出现,有时直接以承运人的身份与客户订立运输合同,或直接签发自己的提单给客户,成为无船承运人。近几年来,国际货运代理人又充当起第三方物流经营人,其业务范围有了进一步的扩展。本文着力比较了国际货运代理人、无船承运人、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之间的异同,并通过案例分析阐述了从事第三方物流的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责任和义务。  相似文献   

10.
我国通过《国际海运条例》后,传统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和作为独立经营人的界限比较清楚了,在市场准入、经营规范等方面与过去都有明确的区别。但是,传统国际货运代理基本理论在基本概念上的关系仍然没有被理顺,观念之间的混淆仍然存在,这是事实。本从探讨国际货运代理基本概念出发,以期通过一系列论式讲座,重构我国国际货运代理基本理论框架,为实践提供明晰的、确定的知识体系。  相似文献   

11.
郏丙贵  刘盈 《集装箱化》2007,18(7):31-33
12004年《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1.1国际货运代理提单备案登记的必要性和作用作为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非常重要的一种单证,提单的规范使用是减少纠纷、提高运输效率、保护当事  相似文献   

12.
国际货运代理人法律地位之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智祥 《集装箱化》2002,(11):19-20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方式、运输方式及运输组织形式的发展,我国的很多国际货运代理人已由最初单纯地作为代理人,接受进出口商的委托,仅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包括报关、报验、报检、租船、订舱、代办仓储等与国际货物运输服务相关的业务,发展成为不公开委托关系而以自己的名义同第三人签订合同等,有些甚至以独立经营人的身份,诸如无船承运人、短途运输经营人、仓储经营人等开展经营,将其服务范围延伸到整个货物运输和分拨过程,为货方提供包括传统货代服务在内的一揽子综合服务.  相似文献   

13.
郏丙贵  刘盈 《集装箱化》2007,18(4):33-37
1修改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1995年国务院第5号令,原对外经贸合作部发布施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商务部2004年1月1日颁布,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的2个基本规则。随着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对外贸易、国际海运、物流等的快速发展,现有国际  相似文献   

14.
海运货运代理业发展现状及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晓倩 《世界海运》2006,29(4):34-35
随着中国加入WTO进程的不断加深,中国海运货运代理业的发展面临巨大压力,一方面中国海运货运代理企业与外国代理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另一方面中国海运货运代理业各种立法和具体管理措施相对滞后,国内货运代理之间恶性竞争。中国海运货运代理业必须抓住时机,转变经营理念,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航运市场。  相似文献   

15.
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及其发展:国际货运代理,在国际货运市场上,处于货主与承运人之间,接受货主委托,代办租船、订舱、配载、缮制有关证件、报关、报验、保险、拆装集装箱、结算运杂费,乃至交单议付和结汇。这些工作联系面广,环节多,把国际贸易货运业务中相当繁杂的工作相对集中地办理。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是国际商品流通过程的必然产物,是国际贸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6.
孙家庆 《集装箱化》1999,(11):26-27,29
1995年6月29日由外经贸部发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及其随后于1998年发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经营范围等作了具体的规定,这对于明确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法律地位、责任及其权利、义务,加强对我国货代业的治理整顿和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然而,将其“管理规定”及其“细则”有关货运代理的概念、经营范围条款的规定结合起来进行考察,不难发现其内容不仅相互存在矛盾,而且与目前我国国际货代的实际业务不相符合,由此引起了理解上的混乱,也增加了在实践中对货代业是否违法经营等方面管理的难度。  相似文献   

17.
刘海  韦颖 《珠江水运》2006,(11):33-35
无船承运人多由国际货运代理人发展而来,实践中常存在一个企业同时是国际货运代理人又是无船承运人的现象,人们难以将两者加以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虽规定了无船承运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及其签发提单的法律效力,但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本文将在明确无船承运人及国际货运代理人概念的基础上,从理论和实务方面将之加以区别。  相似文献   

18.
李增强 《天津航海》2004,(4):49-51,9
在海事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因货运代理业务产生的纠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货代公司在承办货运业务时,与货主成立委托合同关系,其权利义务应受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调整。我国的《合同法》引进了隐名代理等不同于《民法通则》的新制度,使当事人和法院对货运代理人在不同业务流程中所处的法律地位产生较多争议。本文结合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合同法第400、402、403条的规定,对常见货运代理业务各环节的法律性质进行了分析阐述。  相似文献   

19.
为了维护国际货运服务经营的利益和提供比较公平合理的交易条件,国际货运代理人协会联合会(英是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法缩写为FIATA,简称为菲亚塔)制定了《国际货运服务示范规则》(以下简称《示范规则》)。而有些国家这根据《示范规则》制定了本国的国际货运服务标准交易条件。  相似文献   

20.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及其发展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国际货运市场上,处于货主与承运人之间,接受货主委托,代办租船、订舱、配载、缮制有关证件、报关、报验、保险、集装箱运输、拆装箱、签发提单、结算运杂费,乃至交单议付和结汇。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形成,是国际商品流通过程的必然产物,是国际贸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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