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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慧 《青岛远洋船员学院学报》2010,31(2)
由于我国一直采取严格船舶登记制度,造成中国国籍船队不断萎缩,并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目前,许多航运大国都在实行一种新的船舶登记制度-第二船籍登记制度.我国自2006年以来一直在洋山港进行一些探索.本文将对该制度进行探讨并对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改革提出一些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2.
现行《海商法》、《担保法》、《船舶登记条例》规范了船舶抵押制度,但在船舶抵押实务和海事审判实践中,这些法律、法规关系之间还存在某些矛盾和相互交叉,船舶抵押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船舶抵押权登记的一些法律问题,如:抵押权登记的效力、第三人范围、抵押船舶转移效力等问题在实际运用中仍存在一定的操作难点。 相似文献
3.
从字面上理解,所谓"建造中船舶"似乎是指在建造之中的或尚未完成建造的看似船舶的物。建造中船舶在物理形态上是建造设备与材料的组合,尚未成为可移动的水上装置,不能视为一艘完整的船舶,就建造中的船舶登记制度做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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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黄秉钦 《青岛远洋船员学院学报》2008,29(3)
本文结舍海商法、船舶登记条例对船舶抵押权的概念、意义、特征进行了阐述,并就如何进行船舶抵押权登记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浅析,对船舶抵押登记将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全国每年发生的海上交通事故中,相当一部分存在船舶挂靠经营法律关系,因船舶挂靠"挂而不管"、船舶安全状况差等问题引发了大量的法律纠纷。由于船舶挂靠经营中实际船舶所有人与登记船舶所有人之间责任承担无明确法律规定,加之法官个人对法律理解的不同,造成了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对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并不统一。文章从船舶挂靠的理论分析、司法审判实践以及法律规定等入手,并借鉴最高人民法院对车辆挂靠经营下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统一做法,进而提出船舶挂靠经营下登记船舶所有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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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滕凯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0(3):62-65
海上运输以船舶为载体,因此船舶物权制度是海商法的基本制度之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船舶优先权制度是船舶物权制度的重要内容,虽然它并非居于核心地位,但却是船舶物权中最富争议的领域,始终令人产生兴趣.其中船舶保险赔偿金是否可作为船舶优先权的标的也充满争议,即船舶优先权的物上代位性,本文就其进行了相关讨论. 相似文献
9.
关于办理建造中的船舶抵押登记的若干问题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建造中的船舶抵押登记中标的、所有权确认、价值评估等问题的探讨,结合海事机关登记工作的实际,提出了具有现实意义的观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