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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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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珠江水运》2008,(4):64-64
从国家发改委获悉,长江引航费等收费标准已经确定,其中长江引航费按基本基价每净吨(马力)0.405元,加里程基价每净吨(马力)公里0.003315元计收。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航行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交通部长江海事局对进出长江干线以及在该水域移动泊位的船舶实施强制引航或移泊时,收取的引航费、  相似文献   

2.
第三章 拖轮费 第十五条 使用港方拖轮时,根据“租用船舶、机械、设备和委托其他杂项作业费率表”(表5)的规定,按拖轮马力和使用时间,向委托方计收拖轮使用费。  相似文献   

3.
船舶引航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即使是在我国水运事业取得飞速发展的今天,国内也仅有近千名在职引航员。然而,引航员的地位又十分重要。根据国家规定,外国籍船舶和被指定的中国籍船舶在国内引航区内航行或靠离泊、移泊都必须申请引航。为了安全,大部分的中国籍船舶也申请引航。引航员通常是单独操作。以上海港为例,引航员在长江口乘坐小艇,沿着绳梯攀援登上被引船舶。到了驾驶台,稍作准备,就开始指挥操纵船舶驶入港内的指定泊位。虽然引航员引领船舶,不解除船长驾驶和管理的责任,但起主要指挥作用非引航员莫属。从长江口到吴淞口的码头,一般…  相似文献   

4.
<正>为了更好地借鉴国外拖船的收费经验,有必要分析和比较国外的拖船收费现状、计费方法和收费规则拖船费是指船舶靠离泊使用拖船和引航或移泊使用拖船,提供拖船服务的单位向船方或其代理人计收的费用。通常按照拖船功率大小、拖船作业时间、被拖船舶的大小为计费基础。我国的拖船费一直是以拖船功率和使用时间为计费单位的,2016年开始鼓励各港根据被拖船舶的吨位、船长、进出港次数等情况综合计收拖船费。自2017年9月15日起,将港口拖船收费按拖船功率和使用时间计收调整为按被拖  相似文献   

5.
惠良 《中国船检》2007,(10):95-95
引航员的职责,就是接受引航申请后提供引航服务,引领船舶航行、靠泊、离泊和移泊,在船工作的时候帮助航行和操作。引航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谨慎仔细,认真负责,充分发挥其技能,确保船舶航行安全。他有权得到船员的协助和配合,但是他不能替代船长的工  相似文献   

6.
《中国港口》2006,(11):45-45,37
一、船代费1.沿海船舶按船舶载重吨每吨0.50元计收。2.长江及内河驳船按船舶载重吨0.30元计收。3.拖轮按每千瓦0.50元计收。4.沿海船舶最低收费为每航次500元。5.凡来港口未发生装卸业务的代理船舶(旅游客轮、工程船及辅助船舶)按每载重吨0.20元计收。6.船舶载重吨代理费包括以  相似文献   

7.
<正>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了《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规范船舶使费收费项目,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提供船舶进出港服务,可收取引航(移泊)费、拖船费、停泊费、围油栏费、驳船取送费、特殊平舱费以及垃圾处理、供水、供油、供电服务收费等费用,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取消现行收取的靠垫费,以及引航费中的引航员滞留费和引航计划变更费,  相似文献   

8.
戴方刚  徐磊 《港口科技》2011,(11):48-48
2011年10月14日下午,在日照港集团公司吞吐量超越2亿t的大好形势下,日照港轮驳公司在日照港引航站引航员的密切支持和大力配合下,统筹安排在港拖轮,在同一个潮水先后协助四艘“开普”船和两艘“巴拿马”船舶的靠、离和移泊作业,创造了日照港建港以来同一潮水作业大型船舶记录,充分展现了轮驳公司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拖轮保障能力。  相似文献   

9.
针对小型灵便船在静水港中的靠离泊这一难题,作者将从一些资深引航员师傅和船长的所见所学并结合自己的心得体会做了一番介绍。小型灵便船由于受船舶长度小和干舷低等因素的制约,在靠离泊过程中,船长和引航员通常会从安全角度考虑,采取不使用拖轮或者只使用一条拖轮协助。这为船舶调整好首尾横移速度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相似文献   

10.
<正>1我国引航船艇的发展史船舶引航,旧称引水、领港、领江,是指在一定的水域(港口、海峡或内河)内,由专门性的从业人员(即引航员,其不在被引航船舶上担任任何职务)登上船舶,为船舶指引航向,向船长提出有关航行的建议和忠告并实际操纵船舶,从而将船舶安全地引进(引出)港口或在港内移泊的活动。船舶引航是随着经济和航运业的发展而逐渐分化出  相似文献   

11.
为解决如何更好地安全引领船舶进出港问题,从人为失误角度分析驾驶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创建由船长、引航员、高级船员、舵工组成的团队引航模式:提高引航员团队合作意识,尊重船员,加强船长与引航员之间信息交流,根据引航团队成员各自特点,制定任务分配表。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协作配合,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实践表明:团队引航模式的建立,促进引航安全。  相似文献   

12.
第二十二条 由港口工人开、关船舶舱口,不分层次和开、关次数,按表2编号6(A、B、C、D)的规定,分别以卸船计收开、关舱费各一次,装船计收开、关舱费各一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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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包装货物在船上拆包装舱或散装货物在舱内灌包后再出舱,除按包装货物计收装船费或卸船费外,另按表7的规定计收拆包、倒包、灌包、缝包费。 第三十七条 散杂货翻装作业,分舱内翻装和出舱翻装。 舱内翻装,按表7的规定计收工时费。使用港口机械的,另收机械使用费。 出舱翻装,按实际作业所发生的费用计收。 第三十八条 采用“滚上滚下”方式装卸货物和车辆时,使用港方动力和工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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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引航,是指在一定水域范围内,如港口、难航航道、海峡或内河等,专门性的从业人员登上船舶,为船舶指引航向、靠离泊等操纵提供专业服务,从而把船舶安全地引进、带出港口或在港内移泊等的活动.从事该职业的人员即是引航员,以前称引水、领港、领江、带水等.它是随着社会经济和航运业的发展,逐渐细分出来的一项专门的技术性职业.[1]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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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航,旧称引水(1976年以后正式改称为引航)、领港、领江,是指在一定的水域内(港口或内河),由专门性的从业人员登上船舶,为船舶指引航向,向船长提出有关航行问题的建议和忠告,把船舶安全地引进、带出港口或在港内移泊。从事这种"专门性的从业人员"就叫引航员,他们熟悉所引水域的地理环境、水文气象及有关法规,并具有丰富的船舶驾驶经验和操纵技能,但不在所登上船舶担任任何正式的固定职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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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港口》2002,(3):45-47
第八章 装卸费 第三十三条散杂货在港口装卸船舶,按"外贸进出口货物装卸费率表"(表4)的规定计收装卸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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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航业是一个具有个性的特殊行业。引航业是基于水路运输、特别是国际远洋运输需为船舶提供引领服务而存在的。 述及引航业,必然要谈引航。所谓引航,是指由熟悉当地航道、航标、港池、码头、水文、气象等情况,并持有相应适任证书的引航员,按照引航机构的统一调度,在指定的水域(港口或河段)内,为船舶提供安全航行指导,并引领船舶进出港口或河段内航行的服务。由于引航的具体服务仅局限在引航员和被引领船舶之间,且在水上进行,因而涉及面窄、专业性强,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比较陌生。然而对于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和港口业务的人来说,其地位和作用却是显然的。因为水路运输中,特别是远洋国际运输中,由于船长,尤其是外国籍船舶的船长,对港口的进出条件和内河的航行条件,相对生疏,为确保  相似文献   

18.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 租用港方船舶、机械、设备,船方委托港方工人进行杂项作业,均按表5的规定计收费用。  相似文献   

19.
兹有与主要条款第5条规定之船名、第6条规定之船舶的总吨及净吨、第7条规定之夏季载重线具有的全部载货能力、第8条规定之现在船位及第9条规定之预期抵港日期相符合的船舶拥有人(第3条注明)和第4条所规定之船舶租用人达成如下协议: 上述船舶在其完成上航次任务之后,即应驶向主要条款第10条所规定之租船人具有装货责任的装货港或装货地区或只要能使船舶不会搁浅而又能安全抵达的与装货及地区最接近的地方,按12条之规定在该地装载满载货物(如果双方同意装甲板货,则应有租船人承担风险与责任)。船舶按租船合同装货完毕并签发提单后,将驶向主要条款第11条规定的卸货港或地区或只要能  相似文献   

20.
该30万t级原油码头作为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原油输入重要设施。由于其对于炼油的重要性考虑,超大型船舶航行与应急条件有限的实际情况,超大型油轮VLCC(Very Large Crude Carrier)进靠该码头存在诸多不确定的因素和风险。确保码头设施和船舶的安全,根据港口的实际和引领VLCC船舶的经验,就VLCC在湄洲湾航道航行和靠离泊中安排两名高级或资深一级引航员(其中主引一名,副引一名),此文就引航过程中助理引航员(以下称副引)的工作职责特点及必要性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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