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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3午4月7日至9日,以交通部洪善祥副部长为团长的中国政府海运代表团,与美同政府海运代表闭在华盛顿举行了双边海运会谈。会谈是在友好和富有建设性的气氛中进行并取得了积极成果。 在为期三天的会谈中,双方代表团集中讨论了两国政府关心的海运方面的基本问题,讨论的议题包括无船承运人担保、运价报备保密、航运公司分支机构、物流服务、船舶代理以及“受控承运人”等问题。在讨论  相似文献   

2.
随着世界经济的缓慢恢复,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8月份保持较好态势。船公司纷纷抓住机会优化航线、强调规模化经营、调整费收、弥补成本、提高效益。 本月重要情况有: 船公司在享有各国反垄断豁免方面的变化 航运业长期以来作为特殊行业在不同国度享受有不同程度的反垄断豁免。近几年各国货主要求取消航运业享受反垄断豁免的呼声日益高涨,一些国家对于是否取消一事进行了讨论和修改。世界经合发组织(OECD)海上运输委员会将重新评估对班轮公司获得的反托拉斯保护,并向美国建议取消成员国家海事承运人集体制定运价的权利,对此美国断然拒绝,认为目前限制承运人的反托拉斯豁免是不成熟的,将降低运输生产效率;但近日马士基收购海陆却促使美国将对此重新考虑。另韩国新的反托拉斯法和日本对远洋承运人卡特尔引入的新版反垄断法已分别从7月15日和7月23日起正式生效。对于承运人而言,反垄断豁免直接影响着自己的生存环境,如何适应变化中的竞争环境将成为船公司的重要研究课题。  相似文献   

3.
GF船务公司来信 我公司是一家航运公司,今年2月,我公司将一批货物从天津港运到香港,然后由H航运公司从香港运抵卸货港。提单上显示承运人为H航运公司。H航运公司在卸货港无正本提单交货。货主在起诉时,认为我公司是实际承运人,将我公司列为被告之一。要求我公司赔偿其损失。 请问:什么是实际承运人?在本案中我公司作为实际承运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4.
华盛顿时间4月21日下午,中国交通部副部长洪善祥与美国运输部副部长杰弗舍恩分别代表两国政府互换外交照会并签署联合声明,宣布双方政府现已完成使协议生效所必须的各自国内相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海运协定>自2004年4月21日起正式生效.正在美国华盛顿主持第十五届中美商贸联委会的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以及中美两国政府高级官员出席换文签字仪式.  相似文献   

5.
视界     
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夫人为"东方德州"轮命名3月11日上午,东方海外在上海洋山深水港一期码头举行"东方德州"轮集装箱船命名典礼。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的夫人芭芭拉布什欣然为"东方德州"轮命名。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等中美两国政府官员和航运界人士,应邀出席了命名典礼。  相似文献   

6.
胥苗苗 《中国船检》2012,(7):I0008-I0008
鉴于欧盟对伊朗的制裁措施于7月1日生效.韩国SK航运公司和现代商船均在6月份暂停从伊朗进口石油。根据欧盟保险禁令,完全依赖欧洲保险公司的韩国航运公司将无法从伊朗进口石油。韩国希望能从欧盟保险禁令中寻求豁免,因此暂停进口伊朗石油是权宜之策。据现代商船的一位官员表示,如果事情进展顺利,现代商船还有可能继续从伊朗进口原油。  相似文献   

7.
由我国自行设计建造的 “德梅”轮,提前一个月,于8月28日在上海命名交付。这艘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属下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为美国福茂航运公司“度身定制”的绿色环保型17.5万吨好望角型散货船,是迄今为止我国出口美国的最大吨位散货船。据介绍,“德梅”轮长289米,两柱间长279米,型宽45米,型深24.5米,设计吃水16.5米,航速15节,是目前中国建造的最大吨位散货船。美国福茂航运公司高级副总裁赵安吉小姐日前在美国为“德梅”轮起了个美丽、气派的别名“绿色好望角号”,表达了美国福茂航运公司高层的美好愿望,也表达了美国航运界对中国…  相似文献   

8.
朱杰 《航海》2022,(1):11-13
[提要] 因承运人自身违反速遣、管货义务导致货损,新冠疫情及其防控措施并不构成合同免责事由.但如果客观上对采取减损措施造成影响,可相应减轻承运人的减损义务. [案情] 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 被告:张成远 被告:淮滨县航运公司 2020年1月5日,案外人覃荆海与吉安市轮船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  相似文献   

9.
观察     
航运公司必须关注货主的深层次需求 目前是时候来关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关系了。运力危机比任何一个单一事件,都更凸显了重新审视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商业关系性质的重要性,以及强调航运提高供应链效率这一基础作用的价值。货主们认同,承运人应该得到公平的服务价格,尽管他们希望找到最有竞争力的运输价格,但更重要的是需求的满足。目前,  相似文献   

10.
观察     
航运公司必须关注货主的深层次需求 目前是时候来关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关系了。运力危机比任何一个单一事件,都更凸显了重新审视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商业关系性质的重要性,以及强调航运提高供应链效率这一基础作用的价值。货主们认同,承运人应该得到公平的服务价格,尽管他们希望找到最有竞争力的运输价格,但更重要的是需求的满足。目前,  相似文献   

11.
一、大型的航运公司运输业务巳从港到港向门到门延伸 传统的海洋运输,顾名思义只经营客货的海上运输,然而自集装箱运输发展后,海洋运输承运人除经营海运外,亦兼营码头装卸、货物仓储、集装箱中转站、内陆运输等,提供门到门海陆多式联运业务。 1988年美国的对外航运实施法(Foreing Shipping Practices Act 1988)中第二条定义为:航运服务(Maritime Services)系指海洋公共承运人以船经营港对港之货运及航运相关服务(Maritime—Related Services)。后者又称之谓多式联运营运(Inter-  相似文献   

12.
1999年,国内A公司以CIF价格出售一批音响器给香港B公司,国内A公司委托C航运公司将一批货物从珠海运至香港,C航运公司向国内A公司签发了空白指示提单,货物运抵香港后,B公司出具保函将货物提走。国内A公司因没有收到货款而未将提单背书转让给香港B公司,得知货物凭保函提走后,遂在我国海事法院对C航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交付提单项下的货物。问题:提单项下的货物凭保函提走,承运人是否应向提单持有人承担交付货物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3.
刘慧 《集装箱化》2007,18(6):20-23
3废除班轮公会一揽子豁免的影响 3.1经济方面 委员会推断废除一揽子豁免将给欧盟行业和消费者带来巨大的利益,尤其在运输价格、班轮运输服务的稳定性、欧盟班轮运输业的竞争力以及小型欧盟班轮承运人等方面。  相似文献   

14.
9200TEU集装箱船是中集船舶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世界第三大航运公司法国CMA CGM航运公司设计研发的一型新巴拿马型集装箱船。从主尺度论证、总体布置、型线优化设计、货舱通风等方面介绍了该船的设计特点。该船已于2014年6月25日成功交付船东。  相似文献   

15.
无船承运人能否成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主体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乔发 《中国海事》2006,(10):30-33
“无船承运人”,最早出现在美国的法律中,可以说无船承运人的法律概念是美国法律的产物。1961年美国的联邦海事委员会FMC(Federal Maritime Commission)的General Order4中规定:不营运船舶而作为海洋公共承运人,以自己的名义作成费率表、作广告宣传进行集货、安排海上承运人,自  相似文献   

16.
目前,除美国、菲律宾针对无船承运人制定了单独法律及我国在《海运条例》中针对无船承运人制定了相关条款外,世界各国与国际组织均未对无船承运人制定单独的法律法规,但在司法实践中,对货运代理究竟是代理人抑或承运人(包括无船承运人)的识别还是有标准的.在缺乏法律规范的情形下,我们更多地应该求助于标准与主要因素.因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无船承运业务都是由货运代理业务延伸出来的,所以其仍归属于货运代理业务范畴.  相似文献   

17.
经中美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历时半年的数轮谈判与磋商,中国政府已同意在深圳港和上海港实施美国集装箱安全倡议(以下简称《CSI》)的措施。在中美双方即将签订《CSI》同意书之际,港航业内人士,很有必要了解《CSI》及其产生的背景、目前进展以及将对中国尤其是深圳港航业产生的影响。同时,鉴于已经实施数月的《24小时新条例》与《CSI》密切相关,本文中对两者关系也一并给出简要说明。  相似文献   

18.
刘慧 《海运情报》2007,(2):27-32
一、概述 欧盟理事会《关于海上运输适用〈欧共体条约〉第81条和第82条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第4056/86号规则”)于1986年12月22日颁布,并于次年7月1日开始生效。第4056/86号规则规定了班轮公会享有一揽子豁免(bloek exemption),允许班轮运输承运人进行共同定价和调节运力。  相似文献   

19.
对无船承运人若干问题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无船承运人的涵义、特征、性质及责任,无船承运人提单的性质与实际承运人提单的区别以及目前我国对无船承运人宏观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发展我国“无船承运人”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20.
彭阳 《水运管理》2014,36(9):30-32
通过对国际航运领域反垄断豁免制度的介绍,引出以欧盟、美国为例的国际航运领域反垄断豁免制度的新发展。针对我国航运领域反垄断豁免规则的立法现状,提出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规则新发展对我国立法的启示:我国航运立法应正确审视我国航运经济现状,为确保航运经济的进一步改革及其水平的提升,落实反垄断豁免制度;同时长远考虑我国航运法制立法走向,将承托双方的利益平衡作为航运法制价值取向的重要考量因素,在航运经济发展成熟之际,取消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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