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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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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泉水 《集装箱化》2003,(4):11-11
选择卸货港货物(optional cargo) 简称选港货。托运货物时,托运人尚不能确定具体的卸货港,而在提单或运输合同中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供选择的卸货港,以保留货物装船后、航行途中确定具体卸货港权利的货物。 在尚未确定具体的卸货港的情况下,货物积载的难度必然会增加,甚至会形成舱容的浪费,因此须对选择卸货港货物,在基本运费外,加收选择卸货港附加费,而且货方必须在船舶抵达第一个选卸港之前的一定时间内,向船方宣布最终确定的卸货港。  相似文献   

2.
第四十一条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第四十二条 本章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二)“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  相似文献   

3.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运费的扣留规则与合同的一般规则有着很大的不同。航运界有句名言“运费的支付是神圣的”。意思是,无论什么原因托运人都必须支付运费。那么,这句话是否涵盖了运费支付的全部问题?托运人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必须支付运费吗?  相似文献   

4.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运费的扣留规则与合同的一般规则有着很大的不同。航运界有句名言“运费的支付是神圣的”。意思是,无论什么原因托运人都必须支付运费。那么,这句话是否涵盖了运费支付的全部问题?托运人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必须支付运费吗?  相似文献   

5.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以下简称"运输合同")签定的方式有书面签定、信函、数据电文等,沿海地区用得最多的形式是航次租船合同和水路货物运单.通常一票货有两份以上的合同同时存在,但是真正起法律作用并能反映实际运输情况的应当是水路货物运单,因为它是在货物装船后准确记录货物种类、数量、起始港等内容并收取托运人运费的合同.  相似文献   

6.
正1案情提要本案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为:(1)"退款保函"是否具有效力;(2)申请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被申请人认为:卖方用欺诈的手段骗取被申请人开具"退款保函",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随之无效;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未及时依法行使权利、索要赔偿,具有自身过错,未尽止损义务。2案情与争议2014年2月19日,申请人(买方)与卖方(船  相似文献   

7.
《世界海运》2017,(1):47-50
案情:"皇家橄榄石"号登记船东为GSH2公司,HJ公司和ND有限公司分别系该船的光租人和定期租船人。为履行外贸合同,SF公司于2011年8月17日与ND有限公司就"皇家橄榄石"号订立航次租船合同。甲基乙基酮在宁波港被装上"皇家橄榄石"号,上海外轮代理浦东有限公司代表该船船长在上海签发了该批货物的9份凭指示油轮提单,提单记载SF公司为托运人,装货港为宁波港,卸货港为印度坎德拉港,各份提单均记载租约的所有条款和除外条款都包含在提单中,租约格式为ASBATANKVOY。2011年10月26日,两批涉案货物运抵印度坎德拉港,并于次日完成卸货。各方共同参与了对涉案货物装货港岸罐样、卸货港岸罐样、卸货港船舱样的共同检验。同年12月17日,检验机构出具报告显示:装船前的岸罐样品在水含量、颜色、酸度和密度等方面已不符合标准,卸货港岸罐样与装货港岸罐样相比,在颜色、酸度方面指标增高。2012年10月25日,SF公司以运输途中发生货损为由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HJ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1 112 065.79美元及利息。HJ公司答辩称,SF公司不是适格原告,HJ公司也不是适格被告,SF公司与案外人ND有限公司签订承租合同,存在书面租约,提单签发人为上海外代浦东公司,SF公司应依合同向案外人ND有限公司索赔,请求驳回SF公司的诉请。  相似文献   

8.
1996年岁月,原告某外贸公司向被告某运输公司托运2×40冷箱,内装保鲜荷兰豆,强度要求 1℃,装货港厦门,卸货港日本横滨。1996年3月7日,上述二货柜装上某运输公司所属的“XX”轮,某运输公司相应地签发了提单,提单签发后,某外贸公司将全套正本提单交给某运输公司装货港代理并致电目的港代理:已收回三份正本提单及运费,请按托运人的要求将货放给日本收货人。1996年3月24日“XX”轮到达横滨,27日收货人提取货物,28日收货人发现货损并申请检验货物,根据日方检验报告,认定货损主要为运输时间过长引起。  相似文献   

9.
曹渭源 《集装箱化》2015,26(12):5-6
<正>1集装箱强制称重规定的实施背景除拼箱货外,集装箱货物运费通常按箱量计收。在由托运人负责装箱的情况下,承运人并不知晓箱内货物的实际情况,托运人为节约运费可能会超载装箱,在船舶航行、码头装卸、堆场堆存和道路运输等环节中埋下安全隐患。在2007年地中海航运"那波利"号搁浅事故中,有20%的货物存在实际货重超出申报货重的情况,平均超出3 t/TEU,甲板箱的实际货重合计超出舱单申报货重312 t。2015年5月  相似文献   

10.
郑蕾 《集装箱化》1998,(10):9-10,29
从法律意义上说,运费是托运人对承运人履行货运合同、完成货物运输而支付的对价。在提单运输中支付运费.从一般法理和各国的法律规定而言.是托运人应负担的义务。然而.在航运实践中.令承运人最为关心却又最头痛的莫过于运费的收取。以下略举二例:  相似文献   

11.
1999年12月29日,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宣布,鉴于亚洲北美东行费率协议(ASia North America Eastbound Rate Agreement,以下简称“ANERA”)已经停止了协调费率的行动,且支付了55,000美元的罚款,决定终上对ANERA服务合同中“opting out”条款的调查程序。 根据ANERA 1998年服务合同中的“opting out”条款以及其运价本中的相关条款,ANERA的任何成员公司都可以在作为ANERA服务合同参加方的同时,不按照与托运人约定的服务合同费率收取运费,而按照货物出运时共同的或各自的运价本费率向托运人收取运费。只要这些运价本的费率高于服务合同费率,托运人出运的这些货物就可以计入合同货量之中。  相似文献   

12.
《世界海运》2016,(8):47-48
<正>[提要]合同当事人约定,托运人收到案外人给付的运费后,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承运人付清海运费。该约定为附期限的付款方式,但该付款方式对案外人向托运人的付款时间、数额等均约定不明,属于当事人对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形。合同当事人对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承运人可以随时要求托运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托运人也可以随时履行。  相似文献   

13.
某船某航次装载7万t水泥半成品到新加坡卸货。港口卸货速度4 000 t/h,在卸货接近尾声时卸货机械突然损坏,而舱内还有近800 t货物。询问港方何时能修好设备,未得到明确答复。4 h后,船舶所有人通知船长不再等待,剩余水泥停止卸货,立即前往澳大利亚装铁矿石。  相似文献   

14.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或船舶所有人负责将货物从一国的港口经由海路运至另一国的港口交给收货人,而由托运人或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中由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单据,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订立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它在远洋运输和国际贸易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5.
案件梗概 2001年6月,S公司作为DISPONENT OWNERS与B公司作为承租人签订航次租船合同,约定:S公司提供"奥蒂"轮,装运不低于5000立方的印尼新鲜砍伐原木从印尼装港运至国内Z港卸港代理由S公司指定;运费应在装货结束签发提单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S公司同意出具运费预付提单,但如承租人未付清运费,S公司有权在卸港留置货物;仲裁地为香港,适用英国法律.  相似文献   

16.
第九十二条 航次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第九十三条 航次租船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载货重量、容积、货名、装货港和目的港、受载期限、装卸期限、运费、滞期费、速遣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相似文献   

17.
案中案     
某轮根据定期租船合同的规定,于1995年8月19日0652时在中国山东省日照港交付承租人,在该港装载袋装水泥后,于9月29日到达雅加达港。由于承租人虽经多次催促仍拒付租金,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转租运费行驶了留置权,并于1995年10月11日向承租人发出撤船通知,宣布自10月11日1630时解除租船合同及其任何有关协议、附约。该轮于10月15日1200时在雅加达港开始卸货,10月25日卸货完毕。承租人为向航次转租承租人索赔亏舱费、装港滞期费、卸港船舶滞留损失、卸港代理费、法律费用筹,而欲留置货物。由于出租人在收 关于出租人请求载决的因承租人错误扣船而造成的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提出,出租人因承租人拒付租金而依法依约撤船,而承租人却在无管辖权的雅加达北区法院申请扣船,承租人应对其过错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该轮自1995年10月26日到12月29日共计65天被法院扣押期间的租金损失、出租人为承租人垫付的该轮被扣期间的港口使费、扣船期间该轮消耗的柴油油款、出租人为解除该轮被扣押所支付的外国法律费用等。 仲裁庭认为:出租人提供的材料显示,承租人作为航次转租合同的出租人,为使航次转租合同的承  相似文献   

18.
码头作业费(terminal handing charges,简称THc)是海运货物承运人为货主(包括付货人和收货人)运输货物所收取的海运费之外的附加收费。名义上是承运人在向港务当局支付了码头费用之后从货主那里取得的补偿。但是THC的支付与海洋运费有所不同,海运费按贸易条款一般分为运费预付(CFR/CIF)和运费到付(FOB)两种。预付由付货人支付,到付由收货人支付。但是THC费用在装船港一般都由付货人支付,卸货港都由收货人支付。如表1所示:  相似文献   

19.
第13条,运价(同时标明按装货数量或交货数量付费)/Freight Rate (also state if payable on delivered or Intaken quantity),运费支付/Freight payment (state currency andmethod of payment; also beneficiaryand bank account 注明币种、支付方式、受益人及银行帐号)。 航次租船合同条件下,运费是租船人或托运人就船东提供的运输服务而以货币方式支付的报酬。运费是构成航次租船合同的最重要的导周(consideration)。英美合同法  相似文献   

20.
郭峰 《水运管理》2000,(11):26-30
众 所周知 ,运费的及时足额收取 ,对船公司来讲其重要性和现实性不言而喻。然而在实际中 ,运费拖欠的现象在任何一个船公司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本文仅就日常运费追讨工作中所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1 关于船舶代理公司主张运费的权利问题一般来说 ,拖欠运费的主体包括真正的托运人 /货运代理公司 /船舶代理公司。具体讲 ,可能是真正的托运人未付运费 ,导致拖欠货运代理公司 /船舶代理公司 /船公司运费 ;或者可能是真正的托运人已经将运费付给货运代理公司 ,货运代理公司未付给船舶代理公司 /船公司。相比之下 ,船舶代理公司收到运费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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