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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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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方玉林  孙群 《中国船检》2010,(1):110-111,139
目前国内航运界对符合MARPOL公约附则Ⅳ要求,持有ISPP证书列明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国际航行船舶.在“港内”停留期间是否可以排放公约所指的生活污水的解释.观点很不统一。业内众多人员认为港口内不能排放,甚至权威机构在解释时,  相似文献   

2.
<正>目前国内航运界对符合MARPOL公约附则IV要求,持有ISPP证书列明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国际航行船舶,在"港内"停留期间是否可以排放公约所指的生活污水的解释,观点很不统一。业内众多人员认为港口内不能排放,甚至权威机构在解释时,也一样认为是不能排放的。我社编译的《如何实施防污公  相似文献   

3.
MARPOL73/78公约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是公约最初的5个附则中唯一至今仍未生效的附则.环境保护委员会为了搞清其原因所在,于1997年以环保会通函的形式向国际海事组织的各成员国调查没有接受、加入或批准该附则的原因和困难.根据问卷反馈分析,相当多国家不准备接受原附则Ⅳ的主要原因是在提供接收船上生活污水的设施方面存在困难.另外,对附则的适用性、船上的处理和排放标准等存在实施中的具体问题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相似文献   

4.
许涛 《中国水运》2003,(7):36-37
2002年9月26日,挪威接受MARPOL公约新修订后的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意味着该附则的生效标准将满足.迄今为止,已有88个国家其商船队吨位共占全球总吨位51%,接受了该附则Ⅳ.按规定,该附则Ⅳ将于2003年9月27日生效.  相似文献   

5.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的PMP/Circ.157号通函,MAROL公约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已于2002年9月26日达到生效条件,将从2003年9月27日起正式生效.根据第44届环保会通过的MEPC.88(44)号决议,所有缔约国在附则Ⅳ生效后都将立即执行经修正的附则Ⅳ.  相似文献   

6.
新增的《73/78防污公约》附则Ⅳ-《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的出台使得船用柴油机废气排放测试问题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试从世界范围内排放控制趋势以及船用柴油机备件市场需求等角度,分析了排放实船测试的可能性,得出了船用柴油机废气排放实船测试势在必行的结论,并简要介绍船用柴油机排放测试方法研究的现状,提出研究一种新的简化实船测试方法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7.
王佐 《中国水运》2006,4(5):183-184
分析MARPOL公约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生效后对船用柴油机废气排放氮氧化物含量和硫氧化物含量的控制要求,提醒广大航海业者充分掌握公约附则VI有关规定以及达到履约的技术标准和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1973年在伦敦的国际海事组织(IMO)的会议上讨论了船上的废水处理,但公约并未非要执行。一些国家对此耽搁日感焦忧,它们单方面实行了推荐的规则,这些国家有加拿大、日本、湍典、苏联和美国。其他一些国家制订了不同的排放标准,这就给到港船舶带来了困难。然而,早在1973年以前,海军对外发展部被委托研究污水装置,它认为生物处理提供了最佳的方法。一、IMO的规则 IMO公约的附则Ⅳ规定船舶可以排放的生活污水为: 1.业经有关当局认可的处理系统粉碎和  相似文献   

9.
《航海技术》2007,(4):46-46
IMO第55届环保会通过了MEPCI57(55)号决议《关于船舶未经处理生活污水排放率标准的建议》,对经修订的《73/78防污公约》附则Ⅳ第11.1.1条所规定的船舶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的排放率提供可批准和计算适当排放率的标准和指导。该建议通过之日即可实施,只为批准排放率和排放操作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10.
周羽 《中国海事》2013,(2):49-50
《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MARPOL公约)旨在通过防止油类和其它有害物质的污染以及将此类物质的意外排放降到最低来保护海洋环境。该公约内容见其六个附则,其中前五个附则由1973年的MAPROL公约通过,并经该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修订。这些附则涵盖了防止来自油类、散装有毒液体物质、包装形式的有害物质、船上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污染。附则VI由后来的1997年议定书通过,其内容主要针对船舶的大气污染。  相似文献   

11.
MARPOL(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Ⅳ——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Regulations for the Prevention of Air Pollution from Ships)于2005年5月19日生效。该附则Ⅳ为MARPOL 1997年议定书所通过,旨在对船舶排放的硫氧化物(SOx)和氮氧化物(NOx)设定限量,并禁止故意排放破坏臭氧的物质(ozone—depleting substanees)。  相似文献   

12.
潘晓峰 《水运管理》2009,31(12):21-24
为提升我国海洋环境监管水平,树立我国航运大国形象,阐述《MARPOL73/78公约》附则Ⅳ的生效背景及其生效后对我国的影响,分别从航运企业内部管理和海事行政机构的监督管理、港口生活污水接收装置和船用生活污水处理处置工艺等方面提出我国施行((MARPOL73/78公约》附则Ⅳ后的应对方案和具体举措。  相似文献   

13.
自2003年9月27日MARPOL公约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生效至今,各个国家(地区)普遍对挂靠其港口的船舶开展了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的相关检查和监督工作,各个船舶管理公司也将该规则纳入了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14.
《中国船检》曾于2009年第6期、第12期和2010年第2期,相继发表文章对《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附则Ⅰ》(以下称《公约》)及《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附则Ⅰ的应用解释(ZC1995)》(以下称《应用解释》)中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就如何理解"仅需勘划淡水载重线"的含义再谈一点儿看法。  相似文献   

15.
《中国船检》2004,(8):67
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安全委员会第51届会议于2004年3月29日至4月2日在英国伦敦IMO总部召开,会议通过了MARPOL公约附则的修正案,现将修改情况介绍如下。MARPOL73/78公约附则IV修正案(MEPC.115(51))附则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经修正的附则IV对生活污水在海上的排  相似文献   

16.
从海事安全监管的角度,阐述了对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实施PSC检查的法律依据和实施PSC检查的具体措施及内容,旨在保证船舶按照MARPOL73/78公约附则IV的规定排放生活污水,防止船舶生活污水违规排放而污染海洋环境。  相似文献   

17.
介绍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MARPOL73/78公约附则Ⅳ)修订的目的、背景和所修订的条款,阐述对该规则及其修订的理解。  相似文献   

18.
在最近召开的IMO海环会(MEPC)第54次会议上,MARPOL公约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Prevention of pollution by sewage from ships)的修正案新增加了关于港口国有关操作性要求  相似文献   

19.
曲云海  赵磊 《世界海运》2009,(10):58-59
《MARPOL73/78》附则Ⅳ(以下简称附则Ⅳ)于2007年2月2日正式对我国生效,港口国可根据2007年8月1日生效的2006《MARPOL公约73/78》附则Ⅳ修正案的规定,对适用船舶进行PSC检查,一旦有理由相信船长或船员对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不熟悉,就可以采取行动禁止船舶开航,直到情况得到改善。  相似文献   

20.
第一讲防污染公约简介 1.IMO公约随着航运事业的发展,来自船舶的污水、垃圾污物对海洋的污染日益严重,特别是在内海、内河、内湖和沿海等船只集中的水域,为了保护海洋,国际海协(IMO)于1973年11月2日通过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其中附则Ⅳ为《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以后IMO下属的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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