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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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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条例》)自1995年1月1日实施以来,已形成了全国统一规范性的船舶登记制度,对依法加强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登记方  相似文献   

2.
《船舶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船舶登记立法的主要程序性法规。自1995年1月1日全面实施以来,我国的船舶大都进行了登记,“三无船舶”(无航行证书、无船舶证书、无操作证)得到了一定的控制,航运市场得到了初步规范。由于在实务中出现诸多问题,有关部门一直在酝酿修改《条例》。2007年《物权法》颁布对《条例》修订起到导向作用,并在立法认识、登记程序等方面对船舶登记制度产生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3.
荣璞珉 《集装箱化》2012,23(5):30-32
1在建船舶的概念 1.1在建船舶的时间范围 我国《海商法》对在建船舶的含义没有明确规定,仅规定在建船舶可以设定抵押权。原交通部海事局200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实施若干问题说明》将在建船舶定义为“已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船舶”。  相似文献   

4.
船舶吨税指船舶出入国境的关税,由海关或行政管理当局规定和核收。我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下同)目前实施的船舶吨税缴纳办法的依据是2011年11月23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海关总署于1952年9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废止。本文在介绍我国船舶吨税新政的基础上,分析集装箱船舶运营节支策略,以期为船公司节省运营成本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第一条 为加强对船舶登记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船舶登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6.
李晓涛  魏方 《中国水运》2005,(10):38-39
船舶抵押对于船东不失为一种以船舶作为担保而取得贷款的有效融资手段,是动产担保机制在海商法领域的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有关规定,船舶抵押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抵押行为是否合法、船舶抵押权登记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将会直接影响抵押的效力,影响到抵押权双方权利的享受.笔者联系《海商法》、《担保法》、《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结合对海事局船舶登记的调查,谈一谈对船舶抵押权登记几点认识.  相似文献   

7.
徐峻 《集装箱化》2003,(7):37-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海运条例》)实施一年多后,由交通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200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施细则》对《海运条例》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或不甚具体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海运条例》和《实施细则》对“国际班轮运输业务”有专门  相似文献   

8.
《世界海运》2017,(3):42-4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于2016年12月27日公布,自2017年2月10日起施行。《船舶登记办法》共9章76条,包括总则、登记一般规定、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船舶抵押权登记、光船租赁登记、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的特别规定、附则。作为《船舶登记条例》的下位立法,《船舶登记办法》主要是对《船舶登记条例》既有规定的细化和补充,此外着重针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国际船舶登记作了全新规定。  相似文献   

9.
《中国船检》2003,(4):44-44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0.
为维护我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保障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航运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国际海运条例》)第20条规定,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现将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1.
小舸 《中国船检》2003,(4):40-43
由国务院前总理朱镕基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国际海运条例》),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施地。目前,该条例的实施细则也在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至此,一个规范、完备的国际海运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在我国初步确立。同时,一大批规范性的文化和规章相应地被废止。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的出台,明确了动产所有权转移、共有物及担保物权制度,必将对我国船舶抵押登记制度的完善产生重要影响。文中通过对船舶抵押登记制度现存问题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完善意见,要求我们在船舶登记工作实践中应当适应《物权法》对船舶抵押登记工作的新要求,以保障船舶抵押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十一条中规定:“内河通航水域,是指由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可供船舶航行的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等水域。”这就明确了内河通航水域的认定权属于海事管理机构。那么,如何认定内河通航水域,是否要有个统一的易操作的界定标准,如要有又该是什么呢?  相似文献   

14.
《世界海运》2009,32(11):27-29
近三年来,我国连续制定并发布实施了一系列与海员有密切关系的行政法规和规章,通过实施更加规范的船员管理工作来保护广大船员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2007年4月以国务院令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下简称《船员条例》),2008年2月、7月以交通运输部部令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船员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船员服务管理规定》),2009年6月以交通运输部部令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相似文献   

15.
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国际海运条例》)开始施行,我国实现了对无船承运业务的立法。此后,在将近5年的实施时间里,虽然无船承运业务市场已有相当的规模,成为推动我国国际海运和进出口贸易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由于认识和制度等原因,对无船承运人及无船承运业务经营的监管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改善。  相似文献   

16.
李瑛  齐桂华 《水运管理》2002,(1):29-29,22
船舶登记是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法律行为之一。船舶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国家对船舶的监督管理,对于船东而言,是为了取得船舶的所有权和航行权。 船舶登记的重要意义,主要反映在如下几方面:(1)便于国家对船舶的监督管理:(2)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使船舶能够享受国家所提供的政策优惠;(4)决定某些法律关系的准据法。其中包含着一个核心问题,就是为了确保登记的每艘船在良好的状态下安全运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船舶登记章程》、《海船登记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等…  相似文献   

17.
宋德星 《中国海事》2012,(12):27-29
2012年10月13日,国务院第625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我国水路运输行业的一件大事,是水运法治建设又一重要成果,对于促进水运行业管理转型,推动水运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对《条例》作了解读  相似文献   

18.
政策与法规     
《中国海事》2010,(10):74-74
交通运输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为便于船舶识别,加强船舶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9月1日,交通运输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此规定所称船舶识别号,是指用于永久识别船舶的唯一编码。规定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在中国登记的船舶,应当按照此规定取得船舶识别号。每一艘船舶只能申请并使用一个船舶识别号,船舶识别号一经取得不再改变。中国海事局是船舶识别号主管机关,负责船舶识别号的授予和统一管理。  相似文献   

19.
针对现在比较多出现的船舶担保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1994年发布)已经不能很好的在实际工作中适用。从法律规定而言,应完善《船舶登记条例》和《船舶登记规程》,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发展变化的需要,更好地履行船舶登记职责,提供更好的海事服务。  相似文献   

20.
袁小伟 《水运管理》2007,29(10):31-32
为准确适用水运法条,严厉打击船舶肇事逃逸行为,保障水上交通秩序,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简称《内安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简称《船员条例》)关于处罚幅度、证书吊销后重新取得年限等规定的比较,以及《内安条例》对船舶肇事逃逸相关处理规定不足之处的分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精神,《船员条例》相对于《内安条例》既是特别规定又是新规定,2007年9月1日起,对于船舶肇事逃逸的处理应适用《船员条例》,在此前发生的肇事逃逸行为,如果未经查处,也应适用《船员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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