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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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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SM规则的实施不仅对航运业而且对船舶保险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文中通过总结和介绍ISM规则实施和船舶保险除外责任的变化来诠释这种影响之大,进而从法律的角度提醒广大船公司要更加有效地运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避免在船舶保险中出现不应有的损失。  相似文献   

2.
曾依依 《水运管理》2009,31(3):30-32
为减小非对称信息给内河船舶保险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结合我国现行《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及费率》和内河船舶所有人、保险企业的行为特点,揭示内河船舶保险市场非对称信息的成因与形式,认为除外责任和等级费率不能完全防止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保险企业需从审核机制、产品设计、费率优惠入手加强风险控制。  相似文献   

3.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取代了原来的《国内船舶保险条款》已快3年了。本文从保险范畴、保险责任、除外现任、保险金额、索赔和赔偿、被保险人的义务等6个方面对新、早条款进行了比较和分析。  相似文献   

4.
邹鸰 《中国水运》2006,4(11):206-207
船舶建造保险是承保船舶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风险造成的物质损失、费用和责任的保险.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即在建船舶应该有保险利益.本文对船舶定造人、船厂、抵押权人对在建船舶的保险利益分别作出了分析.  相似文献   

5.
船舶保险与船舶保赔保险索赔和理赔若干问题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船舶保险是以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承保船舶在航行或停泊期间因海上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遭受的损失。船舶保赔保险是承保船东在经营船舶业务中应承担的,却不包括在船舶保险承保范围内的责任风险的保险。本文主要介绍二者在索赔和理赔制度与实务操作中的一些区别。  相似文献   

6.
《水运管理》2008,30(12):8-8
自2008年11月1日开始,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实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该保险作为主险,船舶所有人可直接单独投保。同时,将可投保的航区分别拓展到全国内河、全国沿海。保险责任不仅包括油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也包括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因碰撞而引起对方船舶的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7.
阎晓辉 《世界海运》1998,21(6):21-23
介绍了一种新的水险-联运保赔保险的产生发展,性质和特点,保险对象,承保范围,除外责任及其它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8.
姚新超 《世界海运》2005,28(5):39-42
船舶碰撞是船舶面临的风险之一,船舶碰撞将产生损害赔偿责任,这种责任通常是船舶保险的一种责任险.因此,船东、船长和船员等将成为该险的投保人,但保险人对其标的、范围和保险金额有所限制,其赔偿也将采取不同于一般责任险的方式.  相似文献   

9.
探讨了船舶安全自查中发现的船舶重大缺陷可能带来的后果,以及船舶重大缺陷对保险损害赔偿的影响等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0.
王洪猛 《世界海运》1997,20(1):41-42
分析在共同海损牺牲共同海损费用以及共同海损分摊几种情况下,如何确定船舶不足额保险时,保险人赔偿责任的问题,并讨论了在船舶不足额保险情况下的空船共损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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