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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港务费,是一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海事系统的专用经费。我国的船舶港务费从1954年起开始征收,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在这50多年当中,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船舶港务费的征收也几经修改与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港务费收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船舶港务费是由交通部直属海事机构向在征收机构管辖水域内的进出港口的、从事国内国际航线运输和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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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国港口货物港务费征收主体等问题,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条例、办法等对部分地方港航管理机构扣证、扣船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分析,从法律角度阐明货物港务费征收的性质属于港口经营性收费,其征收主体是港口经营人,并对解决该问题提出建议:(1)明确规范货物港务费的性质;(2)明确规范货物港务费的征收主体;(3)清理或废止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有关货物港务费方面的文件;(4)废止地方港航管理机构与港口经营人签订的货物港务费代征协议;(5)严格执行货物港务费征收和使用规定;(6)规范政府管理部门执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7)对货物港务费进行税费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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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缺乏征收方法的依据,各地海事部门在征收工程类船舶港务费时方法不一,本文列举了现有的船舶港务费征收依据及征收现状,分析了工程类船舶港务费难以确定收费标准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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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前,我国征收船舶港务费的相关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港务费收支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了我国水路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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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系统规费征收是国家赋予的一项行政职责.近年来,海事系统加大了对船舶港务费等规费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费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上缴等环节上强调“收支两条线“管理,海事规费征收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但应该看到,现有的一些制度和规定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体制改革、工作程序不严密、管理不完善等原因,稽征工作明显滞后于水运市场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一些基层站点管理模式陈旧、手段落后、效率不高等问题比较突出,并已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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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简称《办法》)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若干争议问题,介绍《办法》出台背景,从法规制度的连续性、《办法》出台时的政策环境、文字解读和公权力的适用原则等角度对有关条款进行分析,并针对《办法》实施中存在的征收费率不一致、重复征收、征收依据不足等问题提出修改《办法》、将船舶港务费纳入燃油税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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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港务费(以下简称港务费)是交通运输部授权各港口港务管理部门对船舶征收的费用,属于港口的财政收入.该费用主要用于防波堤、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也用于船舶所靠码头及其前沿水域管理和养护.本文在介绍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挂靠我国港口(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港口,下同)时港务费征收办法的基础上,分析港务费节省策略,以期为船公司节约成本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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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规费征收,是国家授权海事部门在完成水上安全管理任务的同时的另一项任务。近几年,海事部门根据国家规费征收的有关政策,倾其全力、拓展渠道,积极征收,为安全监管中心工作提供了经费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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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新旧船舶签证管理规则对船舶港务费征收的影响,对海事管理部门签证员对船舶签证管理操作中遇到的各种困惑予以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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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针对船舶、海事管理机构违反船舶港务费征收秩序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梳理和探讨,并阐述了构建船舶监督管理新模式的设想,旨在促进海事管理机构更好地有效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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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前湾海事处政务窗口完成国内航行船舶签证8372艘次,国际航行船舶查验14227艘次:征收港务费19397万元,港口建设费103820万元;防污染审批8144次……这些数字的背后是9位平均年龄达53.3岁的海事“老兵”兢兢业业默默付出的心血。一年365日,一天24小时,他们时刻坚守在岗位上,用心诠释“忠诚仁爱奉献超越”的山东海事精神,用真情擦亮“海纳百船至诚致远”的服务品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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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指出我国海上搜寻救助力量不足和社会搜救资源缺乏管理等问题,认为主要是缺乏基金,提出增收港务费解决救助基金问题,并指出国家要通过立法解决基金筹集,救助机构的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实行"无效果,有报酬"的举措,从而保障海上搜救得到快速、有效救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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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理顺部内费收管理是关键,实行归口管理,政出一门 现行的水路运输费收管理,交通部机关内部职责分工是“三足鼎立”的。船舶港务费,外轮理货费,外轮代理费,客货运输附加费,港口建设费由财务会计司分管;航道养护费由基建管理司分管;货物港务费、货物装卸费等由水运管理司分管。这种模式弊端很多。其一是机关工作效率低,不便於为企业服务。例如某港向水运司运价处询问港监向其港作船舶收取船舶港务费是否合理。按现行规定,如港作船舶仅在港内作业,不进行港外营业运输,不进出港口,理应可以回答是不应该向其收取船舶港务费的。但为了避免司局分工之间的矛盾,只好婉转回答说“船舶港务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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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指出我国海上搜寻救助力量不足和社会搜救资源缺乏管理等问题,认为主要是缺乏基金,提出增收港务费解决救助基金问题,并指出国家要通过立法解决基金筹集,救助机构的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实行"无效果,有报酬"的举措,从而保障海上搜救得到快速、有效救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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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水运》2014,(1):31-31
2013年,广州海事局圆满完成了港珠澳大桥岛隧工程7次浮运安装通航安全保障任务,实现了“零事故、零伤亡、零污染”阶段性目标,得到杨传堂部长批示肯定。各项监管措施力度大,成效好,服务民生工程得到群众认可。港务费收入逆势上涨再创2.28亿元的历史新高,在全省率先代征船舶车船税,全年征收港建费4.37亿元、船舶车船税693.3万元、油污基金86.04万元。妥善完成全局公务员登记、基本工资套改、“三定”方案上报等工作,确保内外部稳定。连续两年荣获广州市基层党建创新优秀“书记项目”,是中央驻穗唯一受表彰的单位。大桥海事处先后荣获全国海事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和直属海事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王均龙同志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海巡09076”船被授予“直属海事系统优秀船舶”,新沙海事处港建费征管品牌走在直属系统前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