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船舶港务费(以下简称港务费)是交通运输部授权各港口港务管理部门对船舶征收的费用,属于港口的财政收入。该费用主要用于防波堤、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也用于船舶所靠码头及其前沿水域管理和养护。本文在介绍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挂靠我国港口(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港口,下同)时港务费征收办法的基础上,分析港务费节省策略,以期为船公司节约成本  相似文献   

2.
船舶港务费(以下简称港务费)是交通运输部授权各港口港务管理部门对船舶征收的费用,属于港口的财政收入.该费用主要用于防波堤、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也用于船舶所靠码头及其前沿水域管理和养护.本文在介绍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挂靠我国港口(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港口,下同)时港务费征收办法的基础上,分析港务费节省策略,以期为船公司节约成本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林华 《珠江水运》2010,(8):64-65
由于缺乏征收方法的依据,各地海事部门在征收工程类船舶港务费时方法不一,本文列举了现有的船舶港务费征收依据及征收现状,分析了工程类船舶港务费难以确定收费标准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4.
张明 《水运管理》2008,30(1):28-30
为解决我国港口货物港务费征收主体等问题,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条例、办法等对部分地方港航管理机构扣证、扣船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分析,从法律角度阐明货物港务费征收的性质属于港口经营性收费,其征收主体是港口经营人,并对解决该问题提出建议:(1)明确规范货物港务费的性质;(2)明确规范货物港务费的征收主体;(3)清理或废止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有关货物港务费方面的文件;(4)废止地方港航管理机构与港口经营人签订的货物港务费代征协议;(5)严格执行货物港务费征收和使用规定;(6)规范政府管理部门执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7)对货物港务费进行税费改革。  相似文献   

5.
刘慧敏 《中国港口》2006,(9):34-35,45
船舶港务费,是一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海事系统的专用经费。我国的船舶港务费从1954年起开始征收,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在这50多年当中,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船舶港务费的征收也几经修改与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港务费收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船舶港务费是由交通部直属海事机构向在征收机构管辖水域内的进出港口的、从事国内国际航线运输和经…  相似文献   

6.
对比新旧船舶签证管理规则对船舶港务费征收的影响,对海事管理部门签证员对船舶签证管理操作中遇到的各种困惑予以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7.
王春华 《中国港口》2010,(3):33-34,41
<正>目前,我国征收船舶港务费的相关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港务费收支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了我国水路交  相似文献   

8.
征收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是国家授权海事部门在完成水上安全监管任务的同时,必须完成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它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作出了贡献。但现行的港务费征收制度存在着一些不足,在实施过程中引发了一些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看法,拟与同行一起探讨。  相似文献   

9.
朱云峰 《水运管理》2008,30(1):25-27
为解决《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简称《办法》)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若干争议问题,介绍《办法》出台背景,从法规制度的连续性、《办法》出台时的政策环境、文字解读和公权力的适用原则等角度对有关条款进行分析,并针对《办法》实施中存在的征收费率不一致、重复征收、征收依据不足等问题提出修改《办法》、将船舶港务费纳入燃油税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关于航养费征收方法改革之浅见焦彤存,陈廷法多年来,江苏省的航养费征收一直沿用“按费率计征和按定额计征”两种方法,即交通专业航运企业按其运输收入的规定费率统缴(费率计征);社会(个体)船舶按吨位或千瓦征缴(定额计征)。不可否认,这两和’计征方法在水路运...  相似文献   

11.
《中国港口》2006,(11):45-45,37
一、船代费1.沿海船舶按船舶载重吨每吨0.50元计收。2.长江及内河驳船按船舶载重吨0.30元计收。3.拖轮按每千瓦0.50元计收。4.沿海船舶最低收费为每航次500元。5.凡来港口未发生装卸业务的代理船舶(旅游客轮、工程船及辅助船舶)按每载重吨0.20元计收。6.船舶载重吨代理费包括以  相似文献   

12.
文中针对船舶、海事管理机构违反船舶港务费征收秩序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梳理和探讨,并阐述了构建船舶监督管理新模式的设想,旨在促进海事管理机构更好地有效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13.
<正>一、理顺部内费收管理是关键,实行归口管理,政出一门 现行的水路运输费收管理,交通部机关内部职责分工是“三足鼎立”的。船舶港务费,外轮理货费,外轮代理费,客货运输附加费,港口建设费由财务会计司分管;航道养护费由基建管理司分管;货物港务费、货物装卸费等由水运管理司分管。这种模式弊端很多。其一是机关工作效率低,不便於为企业服务。例如某港向水运司运价处询问港监向其港作船舶收取船舶港务费是否合理。按现行规定,如港作船舶仅在港内作业,不进行港外营业运输,不进出港口,理应可以回答是不应该向其收取船舶港务费的。但为了避免司局分工之间的矛盾,只好婉转回答说“船舶港务费  相似文献   

14.
吕义 《中国海事》2014,(2):61-62
2013年前湾海事处政务窗口完成国内航行船舶签证8372艘次,国际航行船舶查验14227艘次:征收港务费19397万元,港口建设费103820万元;防污染审批8144次……这些数字的背后是9位平均年龄达53.3岁的海事“老兵”兢兢业业默默付出的心血。一年365日,一天24小时,他们时刻坚守在岗位上,用心诠释“忠诚仁爱奉献超越”的山东海事精神,用真情擦亮“海纳百船至诚致远”的服务品牌。  相似文献   

15.
正2011年5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全国对外开放口岸的港口建设费征收。由于港口建设费征收数额大、程序复杂、监管难度较高,为了保障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交通运输部各直属海事机构都增设规费征稽处。在此之前,海事机构也有规费征稽职能,主要征收船舶港务费和港务监督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对而言,上述规费征收数额不大,征稽工作主要由海事机构的业务  相似文献   

16.
对制订和实施航次计划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国际海事组织就制订航次计划通过了A.893(21)决议,但是有些船舶仅将其作为应付PSC检杳的文件而非将其作为强化安全的重要手段。从航海实际工作的角度出发,阐述了驾驶台团队在制订和实施航次计划过程中的原则、责任和通常做法。  相似文献   

17.
褚春超  陆伟  周健 《中国港口》2010,(12):10-13
<正>港口的兴建与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一方面直接用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则用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如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疏港道路、锚地、公务码头等)的维护和管理。货物港务费则是港口维护和管理费的重要资金来源渠道。但目前货物港务费在征收及使用上还存  相似文献   

18.
国内动态     
<正>中性收国费取消7大船舶类行政10月1日起,中国政府将削减7大船舶行政类项目的收费。8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NDRC)宣布,该7类费用分别为: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以及废钢船登记费。  相似文献   

19.
<正>2015年8月17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简称《取消行政费通知》),取消船舶港务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每年将减轻航运企业负担近55亿元。8月4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  相似文献   

20.
<正>根据规划,我省在今后15年内建港任务繁重,据初步测算,需要投资近100亿元(如果考虑到涨价因素,需要投资更大)。为此,如何筹措港口建设发展资金是关键。我们认为,筹措港口建设发展资金,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必须建立和完善“港航建设专项基金” 建立和完善该专项基金,可为港口、航道建设提供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对该专项基金,由省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管理,实行有偿使用,资金增值,滚动发展。该专项基金的主要来源: 1.在1989年开征“福建省航道建设基金”的基础上,将征费标准提高一倍,并在今后每隔几年都要研究制定相适应的征收标准。在提高征费标准的同时,扩大征收范围,向船方适当开征营业性船舶附加费,内河船舶不征收。营业性船舶附加费征收标准控制在每吨公里1~1.5分钱,每人公里1.5~2分钱。在以上范围内按照国内外航线和沿海航线不同费率征收。 2.适当开征一次性船舶购置费。对我省船公司或其它船主部门(如省外运公司、省石油公司,省粮运公司等)购置的船舶,不论其船籍落在何处,均向船舶购置单位或个人征收一次性船舶购置费。船舶购置费征收标准,可控制在船舶购置总价的0.9~1.2‰之内,然后按国内外船舶和船舶的新旧不同征收,内河船舶不开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