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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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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17年9月1日起,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提前执行船舶排放控制区2018年相关要求,即所有船舶到港后应按要求换用低硫燃油,或采取使用岸电、尾气后处理等替代措施。根据交通运输部出台的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0.5%的燃油。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  相似文献   

2.
<正>1月25日,从安迅思获悉,自今年4月1日起,船舶在长三角水域排放控制区核心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目前确定的长三角区域核心港口包括上海港、宁波舟山港、苏州港和南通港。据安迅思分析师姜飞燕介绍,首批确认的核心港口包含了华东地区主要的船用燃料油供应港口。在以上港口规范船用燃料油的硫含量  相似文献   

3.
如何应对欧盟低硫燃油要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MARPOL73/78公约附则VI2008修正案于今年7月1日起强制生效,其中第14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船舶在SOX排放控制区域内(SECA)时,船上使用燃油的硫含量应不超过1.0%m/m,2015年1月1日及以后为0.10%m/m。而欧盟则将MARPOL公约附则VI2008修正案中对不超过0.1%m/m低硫燃油的使用实施时间整整提前了5年。从2010年1月1日起,欧盟港口开始单边实施船舶强制使用低硫燃油的法令2005/33/EC。法令规定:2010年1月1日起,在欧盟港口停泊(包括锚泊、系浮筒、码头靠泊)超过2小时的船舶不得使用硫含量超过0.1%m/m的燃油(该要求不适用于停掉所有机器而使用岸电的船舶);船舶靠泊后应尽早转换为低硫燃油(硫含量不超过0.1%m/m),船舶开航前尽量晚切换成高硫燃油;燃油转换操作应记录在船舶日志上。  相似文献   

4.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限排区政策要求,我国将推广低硫燃油的使用,并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其中,自2016年4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将率先实施减排,船舶在长三角水域排放控制区核心港口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长期以来,我国国内炼厂不生产船用燃料油,水上运输所需要的发动机燃料,大多由供应商调和而成,来源包括渣油、油浆、沥青、煤焦油、橡胶油等劣质燃油,船舶燃料油含硫量保持在3.5%。而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新要求,改用普通柴油替代燃料油,2018年含硫量要达到10PPM以下,对船舶在内江内河排放进一步严控,减少硫排放控制环境污染。而限排区政策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目标一致,也是重点要求沿海到港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或普通柴油,以减少港口环境污染。据了解,船舶排放控制区将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改善我国沿海和沿河区域特别是港口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为全面控制船舶大气污染奠定良好基础。经初步测算,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后,到2020年,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硫氧化物和颗粒物将比2015年分别下降65%和30%。接下来,政府主管机构将加强对船用燃油供应单位的监管,即落实船用燃油供应单位备案制度、燃料装舱单和燃油样品保存制度。每批次采购燃油,燃油供应单位都应该留样封存并至少保存一年。燃油供应单位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燃油供应单证,并连同油品质量检测报告至少保存三年。同时还将采取加强对到港船舶监管、发挥船舶检验机构作用、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等措施。此外,交通运输部出台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全面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绿色水路交通发展,对于船供油商的燃油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经营行为。  相似文献   

5.
《中国船检》2012,(8):I0010-I0011
美国环保署(EPA)日前发布指南文件建议,进入北美排放控制区内航行的船舶使用硫含量不超过1%的标准燃油。美国EPA称.未能购买到标准燃料的船东和船舶运营商必须在其进入美国排放控制区之前的96小时内向美国政府和船旗国主管机关递交一份“未使用标准燃油的报告”。  相似文献   

6.
据悉,像波罗的海和北海的排放控制区域一样,2012年8月,随着北美排放控制区域的生效,该区域所使用的船用燃料的硫含量也要由目前的15%降到1%。船舶经纪人Gibson表示.这种改变预计会对航运业产生重大影响。自2015年1月1日起,欧洲指定所有排放控制区域将引进一项新限制.区内船舶上使用的任何燃油的最大允许含硫量不得超过01%。  相似文献   

7.
正自2016年4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提前在全国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迄今已满一年。按照相关要求,船舶在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区域内靠岸停泊期间(靠港后的一小时和离港前的一小时除外)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或采取连接岸电等替代措施。作为世界大港,仅宁波港域每年就有3万多艘次远洋船舶靠泊,20多万艘次沿海船舶进出港,"限排"大考给海事部门带来的严峻挑战可想而知。  相似文献   

8.
正回顾国内近几年ECA发展成果,成绩斐然的背后离不开各环节的通力合作与精准发力。当然,未来绿色航运发展与船舶节能减排将如何更上一层楼,值得期待。从2015年11月,交通运输部出台《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到今年9月1日,原定于2018年1月1日生效的"船舶在ECA内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规定提前4个月实施。国家层面在践行绿色航运  相似文献   

9.
正随着船舶的增多,船舶废气对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2008年国际海事组织对MARPOL73/78公约进行修改,其中附则VI规定在2020年1月1日后船舶使用燃油的硫含量不得超过0.5%,随后美国、欧盟等港口相继对船舶低硫燃油使用开始实施,并在特定区域设置船舶排放控制区,继而全球船舶排放控制区开始逐步实施。2015年7月1日香港规定对远洋船舶在港停泊期间须使用含硫量不超过0.5%的低硫船用燃料,2015年12月交通部对中国沿海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制定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10.
正2月14日,广东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降低船舶大气污染排放,促进航运绿色发展,该市决定建立船舶排放控制区,对控制区内船舶大气污染排放采取有关控制措施。自2019年1月1日起,船舶进入本市控制区即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这标志着中山市成为国内率先实施限硫标准的区域之一。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球船舶必须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的船用燃料油。低硫时代来了,航运业做好准备了吗?  相似文献   

11.
<正>一、引言自2015年底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确定三个船舶排放排制区域后,关于船舶使用燃油的硫含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打赢蓝天保卫战,在长三角区域核心港口(包括上海港、宁波舟山港、苏州港、南通港)船舶靠泊停泊期间实施排放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地方海事局于8月27日联合发布了《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地方海事局关于上海港提前实施在航船舶排放控制措施的通告》,即上海港自2018年10月1日  相似文献   

12.
2016年,我国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SECA正式启用,要求在"十三五"期间逐步实现排放控制区内的船用油硫含量不得高于0.5%的控制目标。欧美排放控制区十余年的研究和应用经验表明,通过监测尾气估算船用燃油硫含量(嗅探法)是一种有效的远程监管手段。文章开展了三天跟船嗅探法实验,第一天实验船舶使用低硫油,其余两天使用高硫油。嗅探法测得的低硫油硫含量为0.026%±0.007%(油样检测值0.03%),两天测得的高硫油硫含量分别为2.10%±0.26%和2.25%±0.29%(油样检测值2.23%)。实验证实了嗅探法的有效性,并提出了进一步开展嗅探法远距离监测实验的建议,例如在航道的上跨桥梁或者近岸处。  相似文献   

13.
新要求清单     
《中国船检》2012,(1):I0018-I0018
在2010年5月31日下发的CCS通函No.29中已经提到.依据MARPOL公约附则VI第14条的要求.2012年1月1日及之后,航行于SOx排放控制区域外的船舶.船上使用的任何燃油的硫含量应不超过的极限值将从4.5%m/m降低到3.5%m/m。因此,除非船舶通过满足MARPOL公约附则VI第4条要求的废气滤清系统或其他等效系统来达到上述要求.应确保在2012年1月1日及之后船上使用的燃油的硫含量能满足新的极限值要求。  相似文献   

14.
CCS通函     
在2010年5月31日下发的CCS通函No.29中已经提到.依据MARPOL公约附则VI第14条的要求.2012年1月1日及之后,航行于SOx排放控制区域外的船舶.船上使用的任何燃油的硫含量应不超过的极限值将从4.5%m/m降低到3.5%m/m。因此,除非船舶通过满足MARPOL公约附则VI第4条要求的废气滤清系统或其他等效系统来达到上述要求.应确保在2012年1月1日及之后船上使用的燃油的硫含量能满足新的极限值要求。  相似文献   

15.
卢勇  胡昊 《水运管理》2008,30(10):35-38
为寻找集装箱港口废气减排的有效途径,通过对美国集装箱港口废气排放现状和减排实践进行分析,归结出各类废气排放源的特点和排放规律,并结合当前燃油、船舶和港口实际状况,总结出如下减排经验:(1)提高燃油质量;(2)使用替代燃料,采用先进技术;(3)加强港口间协作;(4)创建减排基金,提供财政支持。  相似文献   

16.
<正>不同类型燃油的特性差异、船舶领域应用经验、燃油质量等都会对船舶使用的安全产生影响。近年来,欧盟(EU)、美国加州、国际海事组织(IMO)以及中国相继推出了新的船舶SOx排放控制要求。2010年1月1日,欧盟港口0.10%硫含量燃油标准开始实施;2014年1月1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要求进入其沿海岸24海  相似文献   

17.
2016年,我国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SECA正式启用,要求在十三五期间逐步实现排放控制区内的船用油硫含量不得高于0. 5%的控制目标。有鉴于传统登船检查难度大、效率低的问题,不登船的遥测技术存在迫切的需求,有助于在登船检查前筛选并识别使用高硫油的嫌疑船只。文章旨在引进已在欧美排放控制区研究并实践了十余年的一种通过监测尾气估算船用燃油硫含量的技术——嗅探法,通过详细介绍其科学原理以及欧美的研究进展与经验,为推动我国船舶排放控制区的高效、先进执法贡献一份力量。  相似文献   

18.
正随着船舶的增多,船舶废气对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2008年国际海事组织对MARPOL73/78公约进行修订,其中附则VI规定在2020年1月1日后船舶使用燃油的硫含量不得超过0.5,随后美国、欧盟等港口相继对船舶低硫燃油使用开始实施,并在特定区域设置船舶排放控制区,继而全球船舶排放控制区开始逐步实施。一、法律法规相关要求2015年12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9.
2016年,我国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SECA正式启用,要求在十三五期间逐步实现排放控制区内的船用油硫含量不得高于0. 5%的控制目标。欧美排放控制区的研究经验表明,通过监测尾气估算船用燃油硫含量(嗅探法)是一种有效的远程监管手段。文章在天津港码头上开展了两次岸基嗅探法实验,监测点高度27 m,与过往船舶之间水平距离100~500 m。实验共测得13艘大吨位船舶的燃油硫含量,证明了岸基嗅探法的有效性,并定性地反映了适宜的风速这一必要条件。建议进一步开展岸基嗅探法实验并同步登船获取油样硫含量真实值,掌握方法的不确定性范围和影响因素,为建立基于嗅探法的全国排放控制区高硫油船舶监测网络打下扎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20.
媒体     
应对硫排放限制的挑战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要求,从2015年起,在排放控制区(ECA)海域,船舶燃料硫含量将不得高于0.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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