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0112篇 |
免费 | 311篇 |
专业分类
公路运输 | 2976篇 |
综合类 | 1445篇 |
水路运输 | 3944篇 |
铁路运输 | 1754篇 |
综合运输 | 304篇 |
出版年
2024年 | 82篇 |
2023年 | 278篇 |
2022年 | 239篇 |
2021年 | 381篇 |
2020年 | 403篇 |
2019年 | 308篇 |
2018年 | 144篇 |
2017年 | 221篇 |
2016年 | 246篇 |
2015年 | 409篇 |
2014年 | 659篇 |
2013年 | 634篇 |
2012年 | 719篇 |
2011年 | 666篇 |
2010年 | 645篇 |
2009年 | 655篇 |
2008年 | 645篇 |
2007年 | 529篇 |
2006年 | 440篇 |
2005年 | 397篇 |
2004年 | 296篇 |
2003年 | 293篇 |
2002年 | 210篇 |
2001年 | 185篇 |
2000年 | 127篇 |
1999年 | 107篇 |
1998年 | 78篇 |
1997年 | 69篇 |
1996年 | 68篇 |
1995年 | 78篇 |
1994年 | 48篇 |
1993年 | 38篇 |
1992年 | 31篇 |
1991年 | 28篇 |
1990年 | 26篇 |
1989年 | 35篇 |
1988年 | 5篇 |
1987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81.
82.
83.
直升机可用于海洋补给平台和物资、人员之间的运输,而选用合适的直升机型号必须在安全性、可靠性和先进性方面进行分析。同时,对海洋补给平台的直升机甲板的配置也需要结合平台使用环境和直升机起降的要求。对渤海海域海况环境、渤海海域直升机作业部门、海上直升机机型、直升机保障机型几方面进行论证,总结出直升机甲板配置,分别从直升机甲板尺寸、甲板安全性、甲板助降设施、甲板安全设施和其他保障设施方面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84.
在前期设计的铁路货车智能化三层技术体系基础上,就其中雾平台技术开展研究,将雾平台系统整体设计为地面雾站中心和雾站终端节点两大部分,其中雾站中心包括车辆段雾中心节点和列检所雾中心节点;雾站终端节点包括各类手持机终端以及雾站显示操作终端,实现了智能化货车雾平台系统的主要功能.通过车辆厂区试验,测试验证了雾平台系统的可行性及稳定性,为铁路货车的智能化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85.
86.
为实现不同速度等级、不同运用环境下高速列车的快速设计、快速制造以及保证谱系产品的健康运营和管理,提出并构建由数据平台、设计平台、制造平台和健康管理平台组成的面向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PHM)的高速列车谱系化产品技术平台。首先,剖析高速列车谱系化与健康管理平台的融合机制,集成零部件研制与使用阶段的研发数据;其次,从技术架构设计和逻辑架构设计2个方面,基于数据挖掘、模块化、元模型、定制设计以及PHM等技术,开发面向PHM的高速列车谱系化产品技术平台;最后,以时速200~400 km的CRH6,CRH380A,CR300AF,CR400AF动车组系列产品为例,对平台进行工程实践,验证该平台的有效性。结果表明:该平台能够提升产品的研制效率,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并保障复杂环境下高速列车的健康运营,提升高速列车的运用效率和运营品质。 相似文献
87.
随着铁路建设的发展,标准化管理水平越来越高,对工程质量的提升效果也越来越明显。但目前铁路工程开工标准化在操作过程上缺少科学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开工标准化流于形式,影响后续主体工程施工。对此,文章创新性地提出重大铁路工程标准化开工组织清单化管理的思路,提出工作流程,设计管理实施方案,并在某重大铁路工程进行运用,取得良好效果。标准化开工组织清单化管理对于重大铁路工程的高质量、快速开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88.
为科学、安全、有效地管理铁路生产的各技术环节,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与各站段出台了涉及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货运组织和铁路技术设备的运用、管理、维修等方面的技术规章,它是铁路运营和维护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技术规章管理系统作为技术规章管理的信息化平台,是技术规章高效管理和高效运用的关键,是铁路基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研究国内外情况和其他行业规章、文件管理系统后,依据集团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对集团公司技术规章管理平台方案进行研究,提出了一个更加方便、快捷、功能齐全且整体上相互协调的技术规章管理系统功能模块方案,作为指导集团公司技术规章系统建设的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89.
90.
<正>物流电商作为互联网与航运业相结合的新产物,其在海上货运业务中的身份识别也是审判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交易平台型的物流电商,虽其初衷是为托运人和实际物流供应商提供订约媒介,但若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同托运人和实际物流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约定由其接受托运人委托进行货物运输,再由其委托实际物流供应商提供运输服务的,应认定该物流电商是海上货运业务中的承运人而非居间人。〖案情〗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