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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对于新的《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修正案相关要求,航运公司应及早应对。国际防污染公约(MARPOL 73/78)附则V《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2011年修正案于2011年7月25日在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上通过,并于2013年1月1日生效。与上一版本的《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相比,2011年修正案有了根本性的更改,对海洋环境保护以及垃圾排放标准制定了更为严格的  相似文献   

2.
正0引言随着国际社会对海洋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防止船舶污染的国际公约和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但船员在理解和执行公约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船舶垃圾污染海洋事件时有发生,船舶垃圾污染防治工作仍面临很大挑战。1 MARPOL公约附则V的相关规定1973年10月,国际海事组织(IMO)在伦敦召开国际海洋污染会议,通过《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公约),其中附则V是《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目前,已有超过140个国家加入MARPOL公约附则V,船舶总吨位占世界  相似文献   

3.
介绍MARPOL公约附则V 2016修正案的主要内容,结合MARPOL公约附则V港口国监督(PSC)检查情况,对涉及船舶垃圾污染方面的缺陷进行分析,最后对船舶应如何管理和处置垃圾提出履行MARPOL公约附则V 2016修正案的建议措施。  相似文献   

4.
MARPOL即《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是重要的国际公约之一。2003年9月27日,有关防止船舶污水污染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四正式生效。  相似文献   

5.
孙良玉 《中国海事》2006,(10):39-42
国际海事组织(IMO)于1997年9月15日至26日在伦敦召开了MARPOL73/78缔约国大会,通过了MARPOL73/78公约的1997年议定书,并以附件形式新增MARPOL73/78附则Ⅵ--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该规则于2005年5月19日生效.2006年8月23日MARPOL附则Ⅵ对我国生效.MARPOL附则Ⅵ在我国的实施涉及诸多方面,现仅就海事部门对国际航行船舶履行附则Ⅵ实施监督检查予以介绍.  相似文献   

6.
船舶污染气体排放迎接新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洋 《中国船检》2010,(6):35-37
2010年7月1日,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附则VI和氮氧化物(NOx)技术规则修正案正式生效,标志着航运界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在解决环境诉求问题上的努力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相似文献   

7.
正随着国际社会对环保问题的日益重视,国际海事组织(IMO)在近年来的公约制定及修订中也对海上环境保护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在2018年3月1日新生效的防止垃圾污染的MARPOL 73/78公约附则Ⅴ修正案得到了国际海事界的普遍关注。一、生效日期及适用范围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0届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以第MEPC.277(70)号决议通过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Ⅴ的2016年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并将于2018年3  相似文献   

8.
曲云海  赵磊 《世界海运》2009,(10):58-59
《MARPOL73/78》附则Ⅳ(以下简称附则Ⅳ)于2007年2月2日正式对我国生效,港口国可根据2007年8月1日生效的2006《MARPOL公约73/78》附则Ⅳ修正案的规定,对适用船舶进行PSC检查,一旦有理由相信船长或船员对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不熟悉,就可以采取行动禁止船舶开航,直到情况得到改善。  相似文献   

9.
自2003年9月27日MARPOL公约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生效至今,各个国家(地区)普遍对挂靠其港口的船舶开展了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的相关检查和监督工作,各个船舶管理公司也将该规则纳入了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10.
《水运管理》2008,30(12):45-45
国际海事组织(IM0)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目前在伦敦总部举行第58届会议,一致通过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附则Ⅵ,就减少船舶污染物、温室气体排放取得重大突破:该附则将于2010年7月1日生效。  相似文献   

11.
IMO海环会第62次会议通过了MARPOL公约附则Ⅴ(防止船舶生活垃圾污染规则)的一修正案,预定2013年元旦生效。该修正案主要包括:①除允许特定场合排放食品废弃物、货物残留物、甲板和外表面冲洗水(清洁剂或添加剂不含危害海洋环境物质)外,所有垃圾禁止排放入海  相似文献   

12.
国际海事组织(IMO)出台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Ⅵ《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简称"73/78公约"附则Ⅵ)及我国相关的检验法规对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的规定相继生效,加大了对海洋和大气环境的保护。本文针对国内航行船舶的现状,结合相关行业的发展情况,详细研究了《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73/78公约"附则Ⅵ)和我国现行船舶检验有关法规规范的主要技术要求和控制措施,深入分析和探讨了国内船舶防止空气污染的有关规定以及检验实践工作,对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方面的检验发证的管理和具体操作进行归纳总结,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办法。  相似文献   

13.
结合国际海事组织新通过、生效的(73/78防污公约》附则Ⅵ《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的有关规定,着重对船舶防止空气污染的强制性规定和检验项目作了介绍,以供有关方面参考。  相似文献   

14.
船舶垃圾系指产生于船舶通常的营运期间并要不断地或定期地予以处理的各种食品的、日常用品的和工作用品的废弃物.随着海洋经济、航运经济的发展,船舶数量的增加,由于船舶垃圾的不当排放造成的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也日趋严重.如何更有效地防止船舶垃圾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如何更好地监督管理船舶按照<MARPOL73/78>附则V及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和处理垃圾,成为摆在主管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5.
《中国船检》2011,(9):I0027-I0028
国际海事组织环保会于2010年3月26日分别以MEPC.189(60)、MEPC190(60)决议通过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附则Ⅰ和附则Ⅵ修正案,这两个决议将于2011年8月1日起生效。当授权中国船级社执行法定检验的船旗国为MARPOL附则Ⅰ或附则Ⅵ的缔约方时,除其有特殊要求外,中国船级社将在相关船舶的法定检验中执行这两个决议。  相似文献   

16.
陈功运 《造船技术》2007,(4):13-15,41
为适应《MARPOL73/78》附则Ⅵ《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的新要求,对新规则生效之前和之后建造的船舶,提出通过油舱设置和在管路系统中采取相应措施实现的方法。  相似文献   

17.
《中国船检》2004,(8):67
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安全委员会第51届会议于2004年3月29日至4月2日在英国伦敦IMO总部召开,会议通过了MARPOL公约附则的修正案,现将修改情况介绍如下。MARPOL73/78公约附则IV修正案(MEPC.115(51))附则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经修正的附则IV对生活污水在海上的排  相似文献   

18.
《中国海事》2013,(2):I0060-I0063
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心,有关航运公司: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11年7月通过了在《经1978年议定书修正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Ⅵ“防止船舶空气造成污染规则”中纳入船舶能效新规则的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我国作为该公约及其附则VI的缔约国,修正案生效后将对我国具有约束力。现将执行修正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中国船检》2012,(6):I0021-I0021
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11年7月15日以MEPC201(62)决议通过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附则修正案(经修订的MARPOL附则V).  相似文献   

20.
MARPOL(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Ⅵ—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Regulations for the Prevention of Air Pollution from Ships)于2005年5月19日生效。该附则Ⅵ为MARPOL1997年议定书所通过,旨在对船舶排放的硫氧化物(SOx)和氮氧化物(NOx)设定限量.并禁止故意排放破坏臭氧的物质(ozone-depleting substance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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