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对沿海油污损害赔偿在适用《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海商法》等法律、法规时的有关情况及问题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有涉外因素的船舶油污案件应优先适用国际公约;无涉外因素的沿海船舶油污案件应适用国内法,其中沿海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基础应适用《民法通则》,其责任限额应适用《海商法》及交通部《关于不满300总吨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石油等能源大多是通过海洋进行运输,随着能源运输量的大幅度增加,海上油污事故时有发生。石油等有害物质不仅严重破坏海洋的生态环境,而且会对海水养殖、沿海港口作业、沿海运输等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从保护海洋环境、制裁污染责任人角度对责任人行政性处罚方面的规定已经比较完善了,但是却没有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赔偿方面的专门立法。我国海事法院在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件时应适用什么法律目前争议极大。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包括: 《1969/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以下简称 CLC)、《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 相似文献
3.
4.
第一讲防污染公约简介 1.IMO公约随着航运事业的发展,来自船舶的污水、垃圾污物对海洋的污染日益严重,特别是在内海、内河、内湖和沿海等船只集中的水域,为了保护海洋,国际海协(IMO)于1973年11月2日通过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其中附则Ⅳ为《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以后IMO下属的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 相似文献
5.
6.
随着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海洋资源的占有、开发和利用,国家间,尤其是沿海国之间在专属经济区的管辖和权力方面的争端也接连发生。各沿海国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试图通过《国际海洋法公约》的相关划界条款来争取更大的专属经济区面积。文中对专属经济区制度和中国专属经济区的管理现状作了简要介绍,并在分析专属经济区开展海事执法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的基础上,为海事部门加强专属经济区内执法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7.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家管辖海域的划分及其范围,可分为(由近及远)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现就具体划分方法及其法律制度分别作一介绍。 相似文献
8.
正确认识国家海洋权益 加强海事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6年我国正式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之一。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相关法律,填补了我国海洋基本法的空白,为我国有效行使“海洋法公约”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我国在国际海洋事务中的信誉和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作为我国涉海管理的主管部门之一,依据“海洋法公约”以及我国海洋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担负着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障海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海域的重要职责。 相似文献
9.
10.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有关海洋污染具体规定的简要分析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海洋环境保护问题是其内容构成中相当重要的部分.《公约》在正式条款之前就非常明确地指出"认识到有需要通过公约……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实际上这等于指明缔结公约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公约》中还对"海洋环境污染"做出了明确的定义:人类直接或间接把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其中包括河口港,以致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生物资源和海洋生物、危害人类健康、妨碍包括捕鱼和海洋的其它正当用途在内的各种海洋活动、损坏海水使用质量和减损环境优美等有害影响.而《公约》第192条在历史上第一次为各国规定了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一般义务,并进一步要求各国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任何来源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 相似文献
11.
李刚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4,(11):68-69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有关海洋污染具体规定的简要分析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海洋环境保护问题是其内容构成中相当重要的部分。《公约》在正式条款之前就非常明确地指出“认识到有需要通过公约……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实际上这等于指明缔结公约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公约》中还对“海洋环境污染”做出了明确的定义:人类直接或间接把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其中包括河口港,以致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生物资源和海洋生物、危害人类健康、妨碍包括捕鱼和海洋的其它正当用途在内的各种海洋活动、损坏海水使用质量和减… 相似文献
12.
13.
主要海洋国家涉海管理体制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实施及世界各国海权意识的加强,沿海国家相继建立完善了海洋管理体制。对美国、韩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4个国家在海洋管理、海上执法等方面的做法进行比较研究,提出完善中国涉海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4.
为了欧共体各国法院的管辖权确定以及法院判决能够在其他成员国得到承认和执行,1968年9月27日,由欧共体6个成员国共同签订了《布鲁塞尔公约》。该公约的目的在于实现"法院判决的自由流通"。而在确定法院管辖权问题上,公约就管辖权事宜规定了三种情形,即普通管辖权、特殊管辖权以及专属管辖权。其中最具争议性的问题来自于公约第五条第一款特殊管辖权中的一个措词——"相应义务"("the obligation in question")。本文将结合欧盟法院(the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以及上议院(the House of Lords)相关判例,着重分析布鲁塞尔公约第五条第一款中的"相应义务",同时阐述《布鲁塞尔第一规则》(Brussels 1 Regulation)第五条第一款中(b)和(c)项中有关新措词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唤醒了沿海国家开发和维护海洋资源的意识,进而引发了争夺海洋国土、海洋资源和海洋通道的新的斗争。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目前与海上8个周边国家都有海洋争端,面积约我国海洋管辖区的二分之一。我们必须捍卫自己的海洋国土和海洋资源,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相似文献
16.
根据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海洋法公约,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属于国家管辖范围。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享有三项自由:飞越自由、水上航行自由、海底铺设电缆管道自由。但行使这三项自由不是不加限制的,而是有条件的,不能影响沿海国的国家安全。
我们必须未雨绸缪,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海上维权力量,以保护我“蓝色国土”安全和维护我在公海海域应有的正当权益。[编者按] 相似文献
17.
认真履行《公约》维护海洋权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文内简称《公约》)于1982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签署,1994年11月16日开始生效。迄今为止,有145个国家批准加入。我国于1996年5月15日批准《公约》,同年7月7日对我国生效。《公约》是至今为止层次最高、内容最全面、规定最明确的一部调整世界海洋关系的根本法,涉及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上交通安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学调研等活动,被世界各国誉为“海洋宪法”。 相似文献
18.
被世界各国广泛誉为“海洋宪法”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开始生效(我国于1996年5月15日批准了《公约》,同年7月7日开始正式对我国生效)。《公约》的生效实施,标志着新的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确立和人类和平利用海洋、全面管理海洋时代的到来。…为各国解决海上争端提供了国际法准则, 相似文献
19.
试论我国海洋管理体制的发展方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全球海洋开发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后,海洋事务面临着新问题和新形势的挑战,许多沿海国家都先后建立起自己的海洋管理体制。我国由于诸多原因,海洋管理体制至今还是分散型。怎样理顺各海洋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进行合理的机构改革,完善我国海洋管理体制,从而适应世界海洋管理新机 相似文献
20.
IMO国际海事组织加快船舶燃油硫含量控制进程
为保护海洋环境,IMO认为有必要在全球范围内对航运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为此,在《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以下简称《油污公约》)的基础上,《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以下简称《防污公约》)修订并实施.在《防污公约》基础上,2012年2月IMO表决通过关于降低来自海洋船舶的硫化颗粒物排放的建议.同期,IMO同意自2015年开始,在欧洲排放控制区域(ECA)海域,将海洋船舶燃油的含硫量适用标准上限从目前的1%降至0.1%;在除ECA之外的所有欧洲海域,将船舶燃油含硫量的适用标准上限降至0.5%,到2020年进一步降至0.1%,并将0.1%的含硫量的适用标准扩大到所有成员国的12海里领海范围内.同期,IMO规定2015年,船舶运营商在ECA内运营的所有船舶必须安装废气清洗系统或者转而使用低硫燃油.此后,国际海事组织先后批准了4个排放控制区,船舶进入这些区域被严格限制硫排放,一旦含硫量超标, ECA参与国将提出严厉的处罚,甚至可能会扣船.2015年1月1日开始,进入ECA内的船舶燃油含硫量已从此前的1%降低至0.1%.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