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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4条规定: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在沿海海域划定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进入排放控制区的船舶应当符合船舶相关排放要求。2015年交通运输部发布《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2015控制区方案》),划定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排放控制区并明确了排放控制区内活动船舶的排放控制要求。[1]虽然《2015控制区方案》的实施在减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国内外环境保护形势的发展,排放控制区政策也必须随之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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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5年12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交海发[2015]177号),2016年2月上海市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下发了《关于上海港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的通告》,上海海事局按照要求对辖区靠泊的船舶展开燃油含硫量检查。2016年4月下旬宝山海事局对辖区内停靠的巴拿马籍"P"轮进行现场检查,登轮前观察到该轮烟囱排烟颜色很浓,根据多年远洋轮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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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数月的密集调研和征求意见后,2015年12月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下称《ECA方案》),提出在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三大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ECA).经初步测算,船舶排放控制区计划实施后,到2020年,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硫氧化物和颗粒物将比2015年分别约下降65%和3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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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十二五”期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规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新开工建造的内河船舶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要求,内河新建非标准船舶严禁进入航运市场,现有非标准船舶分阶段限期退出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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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学报》2015,(3)
<正>交通运输部2015年8月31日印发《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持续推进船舶结构调整,推进设立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积极开展港口作业污染专项治理,积极推进LNG燃料应用和大力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等11项措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政策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船舶与港口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得到有效防控和科学治理,排放强度明显降低,清洁能源得到推广应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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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当前,环境效益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据有关资料显示,航运业每年排放超过12亿吨二氧化碳,约占全球总排放量的6%.因此,发展安全、环保、节能的"绿色船舶",倡导绿色航运,已成为业界共识.请您谈谈我国造船界实施"绿色船舶"的情况.
方书甲:最近几年,交通运输部先后发布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水运节能减排总体推进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水上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任务指标和实施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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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加快水运结构调整,促进沿江沿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和十五省、两市一区联合制定了《“十二五”期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将于10月1日实施。为配合《方案》的实施,引导珠江干线下游货运船舶按标准建造,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组织修订的《珠江干线下游货运船舶船型主尺度系列(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已报部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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