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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正>船舶港务费(以下简称港务费)是交通运输部授权各港口港务管理部门对船舶征收的费用,属于港口的财政收入。该费用主要用于防波堤、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也用于船舶所靠码头及其前沿水域管理和养护。本文在介绍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挂靠我国港口(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港口,下同)时港务费征收办法的基础上,分析港务费节省策略,以期为船公司节约成本  相似文献   

2.
王春华 《中国港口》2010,(3):33-34,41
<正>目前,我国征收船舶港务费的相关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港务费收支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了我国水路交  相似文献   

3.
刘慧敏 《中国港口》2006,(9):34-35,45
船舶港务费,是一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海事系统的专用经费。我国的船舶港务费从1954年起开始征收,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在这50多年当中,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船舶港务费的征收也几经修改与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港务费收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船舶港务费是由交通部直属海事机构向在征收机构管辖水域内的进出港口的、从事国内国际航线运输和经…  相似文献   

4.
张明 《水运管理》2008,30(1):28-30
为解决我国港口货物港务费征收主体等问题,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条例、办法等对部分地方港航管理机构扣证、扣船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分析,从法律角度阐明货物港务费征收的性质属于港口经营性收费,其征收主体是港口经营人,并对解决该问题提出建议:(1)明确规范货物港务费的性质;(2)明确规范货物港务费的征收主体;(3)清理或废止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有关货物港务费方面的文件;(4)废止地方港航管理机构与港口经营人签订的货物港务费代征协议;(5)严格执行货物港务费征收和使用规定;(6)规范政府管理部门执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7)对货物港务费进行税费改革。  相似文献   

5.
褚春超  陆伟  周健 《中国港口》2010,(12):10-13
<正>港口的兴建与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一方面直接用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则用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如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疏港道路、锚地、公务码头等)的维护和管理。货物港务费则是港口维护和管理费的重要资金来源渠道。但目前货物港务费在征收及使用上还存  相似文献   

6.
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物价局于1993年联合下发了船舶港务费(统缴)征收办法的文件,文件明确规定:社会船舶按航次缴纳,每航次征收进出港船舶港务费各0.25元/吨;县(市)以上专业航运公司按月征收,按每月每吨1.6元统缴,由市一级港航监督部门(现称地方海事部门)负责征缴.  相似文献   

7.
正2011年5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全国对外开放口岸的港口建设费征收。由于港口建设费征收数额大、程序复杂、监管难度较高,为了保障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交通运输部各直属海事机构都增设规费征稽处。在此之前,海事机构也有规费征稽职能,主要征收船舶港务费和港务监督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对而言,上述规费征收数额不大,征稽工作主要由海事机构的业务  相似文献   

8.
林华 《珠江水运》2010,(8):64-65
由于缺乏征收方法的依据,各地海事部门在征收工程类船舶港务费时方法不一,本文列举了现有的船舶港务费征收依据及征收现状,分析了工程类船舶港务费难以确定收费标准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9.
朱云峰 《水运管理》2008,30(1):25-27
为解决《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简称《办法》)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若干争议问题,介绍《办法》出台背景,从法规制度的连续性、《办法》出台时的政策环境、文字解读和公权力的适用原则等角度对有关条款进行分析,并针对《办法》实施中存在的征收费率不一致、重复征收、征收依据不足等问题提出修改《办法》、将船舶港务费纳入燃油税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正>一、理顺部内费收管理是关键,实行归口管理,政出一门 现行的水路运输费收管理,交通部机关内部职责分工是“三足鼎立”的。船舶港务费,外轮理货费,外轮代理费,客货运输附加费,港口建设费由财务会计司分管;航道养护费由基建管理司分管;货物港务费、货物装卸费等由水运管理司分管。这种模式弊端很多。其一是机关工作效率低,不便於为企业服务。例如某港向水运司运价处询问港监向其港作船舶收取船舶港务费是否合理。按现行规定,如港作船舶仅在港内作业,不进行港外营业运输,不进出港口,理应可以回答是不应该向其收取船舶港务费的。但为了避免司局分工之间的矛盾,只好婉转回答说“船舶港务费  相似文献   

11.
对比新旧船舶签证管理规则对船舶港务费征收的影响,对海事管理部门签证员对船舶签证管理操作中遇到的各种困惑予以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2.
文中针对船舶、海事管理机构违反船舶港务费征收秩序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梳理和探讨,并阐述了构建船舶监督管理新模式的设想,旨在促进海事管理机构更好地有效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13.
在3月26日于厦门召开的中国港口协会六届五次理事(扩大)会议上,参会的183名代表审议通过了《关于应对金融危机的港口行业公约》。根据《公约》,港口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央政府定价标准计收各项港口费用,避免区域性恶性杀价竞争,要认真配合国家和地方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国家规定征收(收取)港口建设费、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有关规费,任何港口企业不得以免收和少收国家规费的方式吸引客户,  相似文献   

14.
<正>长期以来,长江航运因环保、价低、量大等优势,一直为长江经济带提供不竭动力。但在眼下,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种收费,正在成为航运企业的不能承受之重。据了解,货船从长江上游到下游,要交纳港口建设费、船舶港务费、领航费、垃圾处理费、船舶电台频率占用费等多项费用。这些费用中既有交通部门  相似文献   

15.
2009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中国港口协会长江港口分会会同有关科研院校联合组织调研组,全面调查了解长江港口规费(货物港务费、港口建设费及停泊费)征收现状,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16.
征收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是国家授权海事部门在完成水上安全监管任务的同时,必须完成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它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作出了贡献。但现行的港务费征收制度存在着一些不足,在实施过程中引发了一些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看法,拟与同行一起探讨。  相似文献   

17.
《珠江水运》2011,(19):16-19
2011年10月1日起,由中国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自此,延续了25年的“由港口装卸公司或码头负责征收港口建设费”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征收主体是港口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其征收费用的用途也将主要用于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相似文献   

18.
国内动态     
<正>中性收国费取消7大船舶类行政10月1日起,中国政府将削减7大船舶行政类项目的收费。8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NDRC)宣布,该7类费用分别为: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以及废钢船登记费。  相似文献   

19.
目前,个别地方擅自作出要求港口免征2009年港口设施保安费,调整货物港务费的使用范围,将原先用于港口航道及公共设施建设的费用调整到规定范围外使用的决定。这种做法一方面将严重影响中央有关规定的正确贯彻执行,起到极不好的负面效用;另一方面,在目前金融  相似文献   

20.
海事系统规费征收是国家赋予的一项行政职责.近年来,海事系统加大了对船舶港务费等规费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费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上缴等环节上强调“收支两条线“管理,海事规费征收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但应该看到,现有的一些制度和规定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体制改革、工作程序不严密、管理不完善等原因,稽征工作明显滞后于水运市场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一些基层站点管理模式陈旧、手段落后、效率不高等问题比较突出,并已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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