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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避碰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是学习《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全文的多媒体软件,经科技项目查新,在国内尚属首创。作者提出了对本软件开发研制的构思,并对软件的制作和适用环境等作了详细的描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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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避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是学习《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全文的多革体软件。此文中作者提出了对本软件开发研制的构思,并对软件的制人和适用环境等作了描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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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急迫需要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世界海运》2016,(5):15-18
现行适用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基本架构可追溯到一个半世纪以前的《1863年海上避碰规则》,尽管在形式上有了很大的不同,但对遇、交叉和追越局面的划分以及让路/直航的避碰模式仍然相同。然而,当今的海上避碰环境以及助航仪器的发展和应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现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已不能适用于海上避碰实践的要求,急需全面回顾和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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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特殊性,分析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常见认识误区,基于国际海事组织倡导和通过的安全文化、强制审核机制和人的因素等新的理念,提出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进行全面回顾和修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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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渊源看其存在的缺陷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梳理和厘清现行《避碰规则》中对遇、交叉和追越等局面及按是否互见区分两套行动规则等基本概念的渊源,认识现行《避碰规则》基本构架的由来,初步揭示其存在的问题,为《避碰规则》的修正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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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从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渊源还是对其具体条款的分析来看,1972年避碰规则仍然继承了其从前版本的立法模式,即以第三者的视角制定,侧重于指导法官在私法领域的民事判决中分摊碰撞责任,弱化了对海员避碰操纵的指导。《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明确了避碰规则的唯一宗旨是保障船舶海上航行安全,这一宗旨决定了避碰规则的立法模式,而立法模式又进一步决定了对避碰规则中两套行动规则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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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路船与直航船的划分是避碰实践的需要,是对避碰义务的分工。《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仅为直航船规定了避碰义务,并没有为其规定任何免于遵守避碰义务的特权,直航船不是"权利船"。让路船和直航船之间是一种和谐的合作关系,不是对抗的敌对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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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全面审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世界海运》2017,(2):1-5
以我国为主向国际海事组织提交审议《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提案,对提高我国在国际海事组织的制度性话语权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从全面审议和修正《避碰规则》的紧迫性入手,指出"安全文化"和"强制审核机制"为修订建议提供依据,阐释我国航海界当前存在的分歧及应做的抉择,分析《避碰规则》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供的历史机遇,论述第三代《避碰规则》及其必要性。最后,提出我国应把握引领全面审议《避碰规则》的历史机遇,并从提案的基本内容和提案的形成过程两方面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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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现行《巴拿马运河避碰规则》的特殊规定和要求,比较其与《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相应规定的差异之处,便于航行在巴拿马运河水域中的船舶掌握和遵守当地的特殊避碰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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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避碰规则》(91)中的模糊条款徐祥孙在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以下简称《内河避碰规则》(91)或《内规》(91)]的过程中,发现有的条款较模糊。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选择了《上海港港章》、《上海港长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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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准许在必要时背离避碰规则的规定来避免紧迫危险。通过对避碰规则条款归类、分析,可以被背离的避碰规则条款必须是强制性的、不附例外条件的、针对性的具体避碰规定。具体而言,只有狭水道条款中的右行规则和对遇局面中的右转规则才存在背离的可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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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碰规则》中一直以来没有对"不应妨碍"有具体的定义,造成在理解上的混乱。本文针对《避碰规则》中"驾驶和航行规则"的存在容易引起误解的有关"不应妨碍"条款,分析"不应妨碍"的含义;对《避碰规则》中有关条款的"会妨碍"、"避免妨碍"、"不应妨碍"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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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泊船舶与他船发生碰撞在海上船舶碰撞的案例中并不少见,海事局或者海事法院对碰撞责任进行认定时,一般都认为锚泊船舶没有碰撞责任或者承担很小比例的责任。本文分析了在《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下简称《避碰规则》)下,锚泊船舶与他船发生碰撞的几种类型,对如何理解《避碰规则》下锚泊船舶的避让义务提出一些看法,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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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路直航规则"是《避碰规则》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决定了现行《避碰规则》的格局。但"让路直航规则"最初的制定缺乏充分的依据,且其自身存在明显的缺陷,其在100多年的避碰实践过程中不断被修订和否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