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89 毫秒
1.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海事管理机构在查明水上交通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与水上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其行为在水上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而作出的法律性结论。由于《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都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对海事管理机构就水上交通事故所作的责任认定不服时,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而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具有可诉性,成为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焦点。对此,各地法院有的作为行政案件受理,有的则不予立案,直接影响了国家的司法统一性和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2.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明确指出,在管辖海域内发生的海上交通事故,由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调查认定事故责任,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海上交通事故的证据。从行政行为概念的厘定和特征梳理切入,辨析海事管理机构作出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行为,并对海事管理机构进一步做好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作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3.
试论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不可诉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一问题,在海事管理机构内部一直持有不同的观点。文章通过对法学的理解,分析了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特点、行政行为的法理分类和司法判例等诸多方面,提出不服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宜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的观点。  相似文献   

4.
杨清武  王中和 《中国水运》2007,7(8):248-249
水上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因涉及事故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备受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强烈关注,也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最易引发争议的原因。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可诉性问题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海事机构内部和行政诉讼实践中均存在不同意见。根据行政法学原理,结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分析了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性质,提出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有行政可诉性的观点。  相似文献   

5.
王鑫  刘刚 《世界海运》2010,33(6):60-61
通过对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争议的分析,阐述了将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4点理由,说明了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纳入可诉性范围对人和海事管理机构都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6.
郭峰 《中国海事》2022,(4):17-21
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海上交通事故的证据.围绕该修订对海事调查的影响,对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属性、应用以及救济方式进行了相应探讨.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直属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因此,海事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执法有据、管理有序。《条例》在赋予海事管理机构更多权力的同时,也给予了更大的责任,这充分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从总体上说,海事管理机构的权力既是海事管理机构的职权也是海事管理机构的职责。因为作为一种职权,行政相对人不得拒绝海事管理…  相似文献   

8.
《珠江水运》2002,(10):30-32
第一条 为有效地组织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工作,保障水上交通事故统计资料准确、及时,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和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及中国籍船舶在境外水域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 第三条 交通部依法主管全国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所属船舶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工作。交通部直属海事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区内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工作。中央……  相似文献   

9.
<正>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于2021年9月1日生效,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所形成的《海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将作为一种处理海上交通事故的证据。[1]当海上交通事故当事人对海事管理机构出具的《海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时,既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也不能进行复议。另外,在海事调查的过程中,事故当事人没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和机会。[2]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用法治维护人民权益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向海上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10.
从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依据、主体、客体以及安全管理建议的内容、整改措施落实、跟踪反馈等方面,提出不断健全水上交通事故问责与整改机制,进一步强化海事管理机构海事调查职能,以此作为改进和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抓手。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全国各级海事管理机构针对水上运输超载违法航行行为开展了多次专项治理整顿,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最近,交通部决定在全国建立反水上运输超载长效管理机制。水上运输超载历来是水上交通安全最为严重的现象,同时也是造成水上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据内河运输业内人士统计,水上交通事故中90%以上与水上运输超载有关,真可谓“十船九超载”。因此,建立反水上运输超载长效管理机制已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2.
况小勇 《航海》2008,(1):35-38
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是我国法律、法规赋予海事主管机关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对海事调查都有明确规定:船舶、设施发生交通事故,由主管机关查明原因,判明责任。海事调查人员在进行事故调查时需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详细经过、造成的损失等,并由此确定事故的性质以及判明当事人的责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查明原因,判明责任”。  相似文献   

13.
《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对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该如何把握和操作这一规定呢?这成了海事管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笔者现就如何认定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以及如何依法将所办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谈点认识。  相似文献   

14.
通过详细分析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相关因素、现阶段船籍港管理存在的问题,探讨海事部门如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框架下,建立全链条全周期全业务船籍港船舶管理体系,完善“双责任”链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提出一系列解决措施,以期保障水上交通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十一条中规定:“内河通航水域,是指由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可供船舶航行的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等水域。”这就明确了内河通航水域的认定权属于海事管理机构。那么,如何认定内河通航水域,是否要有个统一的易操作的界定标准,如要有又该是什么呢?  相似文献   

16.
谭睿 《中国海事》2024,(3):56-58
通过对《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海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处罚对象中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管理人定义与责任的梳理辨析,进一步明确《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中不同情况下的责任人,以期为海事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执行针对船舶安全、防污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时的对象选择提供建议及对策。  相似文献   

17.
《中国海事》2013,(2):I0027-I0029
第一条为依法、便民和高效地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经事故各当事方书面申请、海事管理机构认定,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的水上交通小事故(以下简称“小事故”),适用本规定开展调查处理工作,但以下情形除外:  相似文献   

18.
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海事管理机构在做好事故防范的同时,要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查明事故真实原因,得出普遍化的安全建议和本质化事故预防措施,从而促进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相似文献   

19.
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和确保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法规规定了行政相对人向海事机构提供行政担保的要求,同时为保障水上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的解决,规定了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民事担保的要求。海事机构的行政执法人员和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行政担保和民事担保,对贯彻落实好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提高船舶的营运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从担保和行政担保的法律性质出发,讨论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行政担保问题,提出了在海事监管中正确理解和运用行政担保的意见,对海事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做好船舶海事违法行为的处理以及水上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的处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20.
郭峰 《中国海事》2020,(4):27-29
对水上交通事故责任方进行处罚,是海事管理机构的法定职责。目前对何时启动事故处罚流程缺少明确的界定,这一问题是由于不同法规文件对于海事调查的范围界定不统一导致的。通过法条对照、法律解释和效果评析等方法分析,在责任认定之后启动事故处罚,有利于明确启动时间,有利于优化管理成本,也有利于维护海事管理机构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