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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对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人员,必须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应该如何把握和操作这一规定呢?这成为海事管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必须解决的棘手问题,否则,将会直接损害海事管理机构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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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发文明确规定,挂方便旗船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引航。这是对我国有关航运单位提出挂方便旗船舶在长江口航道自行引航要求的答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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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签证行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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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确保船舶在航行和停泊时配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防止船员疲劳操作,保障水上人命与财产的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清洁,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际海事组织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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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港务费,是一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海事系统的专用经费。我国的船舶港务费从1954年起开始征收,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在这50多年当中,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船舶港务费的征收也几经修改与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港务费收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船舶港务费是由交通部直属海事机构向在征收机构管辖水域内的进出港口的、从事国内国际航线运输和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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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航执法是海事主管机关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对我国管辖水域通航安全状况、水域环境实施动态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水上巡航,海事主管机关可以及时搜集有关航行安全信息,掌握水上通航环境,监督船舶遵守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情况,发现并纠正船舶违法行为,发现和处理通航水域影响船舶安全航行的情况.及时进行海事应急处理并组织或参与搜救行动,从而实现对管辖水域通航环境及船舶动态的有效监控。加强现场通航安全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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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船舶在我国大量存在并参与着民事、经济活动。由于很多船舶在主体上不具备法人资格,我国目前的民事立法对它又无明确规定,有关人士对《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设置的法律责任和交通部海上、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存在不同的认识。为求得对船舶处罚的正确认识,本文对船舶拟非法人组织作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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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十一条中规定:“内河通航水域,是指由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可供船舶航行的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等水域。”这就明确了内河通航水域的认定权属于海事管理机构。那么,如何认定内河通航水域,是否要有个统一的易操作的界定标准,如要有又该是什么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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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船舶签证行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国内航行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办理船舶签证,适用本规则。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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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国海事局将以新修改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施行为契机,加大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力度。这是记者从8月22日—23日交通部在广州召开的新《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会议上获悉的。 当前内河运输市场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部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有些船舶和浮动设施的技术条件差、安全标准低;船舶和浮动设施经营人的行为不规范,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者违章作业的情况比较严重;原条例对执法机关的职权规定得比较具体,但对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则规定得过于原则,尤其是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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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水上重大交通事故,港监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报告某市公安机关,要求对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该公安机关认为《刑法》第138条只有道路交通事故的司法解释,而是否适用水上交事故难以定论。因此,本该受到法律制裁的罪犯,没有得到惩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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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及其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交通部主管全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依照本规定对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活动实施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