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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叶伟膺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4,(9)
解释规则共同海损的理算,适用下列字母规则和数字规则,凡与这些规则相抵触的法律和惯例均不适用。除首要规则和数字规则已有规定者外,共同海损应按字母规则理算。"首要规则牺牲或费用,除合理作出或支付不得受到补偿。"规则A只有在为了共同安全,使同一航程中的财产脱离危险,有意且合理地作出特殊牺牲或支付特殊费用时,才能构成共同海损行为。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应按下列规定,由各分摊方分摊。"规则B如果船舶拖带或顶推其他船舶且它们都是从事商业活动而不是救助作业,则处于同一航程之中。如果所采取的措施是为了使这些船舶及其货物(如果有)… 相似文献
2.
叶伟膺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3,(4):62-62
从前中国没有自己的海损理算机构和专业人才,船舶(包括租来的和国有的)装载着货物,在海上航行中发生海损事故,船、货等处于共同危险之中,为了船、货等财产的共同安全,或在一定情况下,为了安全完成航程,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额外费用应如何由有关财产按其获救价值的比例分摊,均由外国海损理算师进行理算。 相似文献
3.
雷海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9,(7):74-75
长久以来,船东为了赎回被海盗扣押船舶、货物和人员而支付的赎金可以作为共同海损牺牲向货主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要求分摊损失,或者作为保险损失要求向有关利益的保险公司索赔,这已成为航运惯例,这无论是在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的周家郜有支持这种惯例的判决案例和相天法条。这种赎金一般属于财产险中船舶险范畴,而船舶险又分为一切险和全损险(或推定全损)两种。 相似文献
4.
索马里海盗赎金能否理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久以来,船东为了赎回被海盗扣押船舶、货物和人员而支付的赎金可以作为共同海损牺牲向货主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要求分摊损失,或者作为保险损失要求向有关利益的保险公司索赔,这已成为航运惯例,这无论是在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的周家郜有支持这种惯例的判决案例和相天法条。这种赎金一般属于财产险中船舶险范畴,而船舶险又分为一切险和全损险(或推定全损)两种。 相似文献
5.
共同海损制度作为海商法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船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船舶和货物所面临的共同危险,以免扩大损失范围。根据我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共同海损的基本构成要件主要包括船舶、货物的共同危险、有意且合理地采取措施、产生特殊牺牲或费用、实现保护财产目的等四个方面。然而,司法实践中涉及的共同海损认定往往纷繁复杂,相关认定须在符合共同海损构成要件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6.
曹玉堂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6,(8)
第21条 共同海损理算地(General average to be adjusted at)。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是指发生海上事故及危险时,为了船舶,货物或其它航行器具有共同安全而故意采取的合理、有效的救助措施所带来的损失及费用。这些损失及费用将由有共同利益关系的各方来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10章共同海损的定义、构成共同海掼的要素、共同海损的费用分摊,共同海损的理算及理算地点构成了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叶伟膺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4,(10)
一九九四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二OO 四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规则十 在避难港等地的费用 规则十 在避难港等地的费用 (1)船舶因遭遇意外事故、牺牲或其他特殊情况,为了共同 (1)(i)船舶因遭遇意外事故、牺牲或其他特殊情况,为了安全必须驶入避难港、避难地或驶回装货港、装货地时,其驶入 共同安全必须驶入避难港、避难地或驶回装货港、装货地时,其这种港口或地点的费用,应认作共同海损;其后该船舶装载原装 驶入这种港口或地点的… 相似文献
8.
9.
共同海损及其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 共同海损的概念 在航运界,提起共同海损问题,人们都不陌生.但是,对共同海损的内涵,人们却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说共同海损是指共同海损事故,有的说是指共同海损损失,有的说是指共同海损分摊,也有的说是指整个共同海损制度.可以说,上述说法都正确,但又不尽全面.其实,共同海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共同海损,就是指上面所说的各种情况,例如,人们有时说,某某船发生了共同海损(这里所说的共同海损就是指事故本身而言,其中既包括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牺牲的物质,也包括因此而支付的有关费用);而广义的共同海损则是指共同海损法律制度,具体地讲,就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0.
11.
随着现代化物流行业的迅速发展,船舶航运运输数量也逐渐增多,因此,船舶货物装运的运作效率也要求越来越高,作为港口实力竞争的主要衡量标志,船舶装卸效率问题逐渐受到更多的关注。为保障船舶货物装卸工作快速有效的运行,需要对船舶货物装卸过程压力损失情况进行精准的分析,从而有效提高船舶货物装卸效率,保障船舶货物装卸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由于船舶货物装卸作业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会产生较大的压力损失,且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受力情况算法较为复杂,易造成较大的计算误差,不利于船舶货物装卸工作的正常运行,难以保障船舶货物的安全性。基于上述背景,结合波动频谱对船舶货物装卸过程压力损失系统进行设计,从而达到精准分析货物压力损失,提高船舶装卸效率的设计目标。为检测压力分析系统的精准度进行仿真实验,实验结果证明结合波动频谱算法的船舶货物装卸过程压力损失分析系统可有效地对船舶货物装卸压力损失情况进行实时精准的分析和计算,从而提升船舶货物装卸作业效率,保障货物装卸受力稳定安全,促进船舶航运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叶伟膺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4,(10):88-92
(1)船舶因遭遇意外事故,牺牲或其他特殊情况,为了共同安全必须驶入避难港、避难地或驶回装货港、装货地时,其驶入这种港口或地点的费用,应认作共同海损;其后该船舶装载原装货物或其中一部分驶出该港口或地点的相应费用,也应认作共同海损。 相似文献
13.
就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在未签有海上联运提主其他转船协议的情况下,因意外事件的发生,而不得不对货物进行紧急转船时,该如何避免承运人在货物已交付给替换船舶之后出现的货物灭失或损失的赔偿责任,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4.
避免船舶发生火灾事故,保证航行安全,是任何从事运输的船员所共同关心的问题。船舶航运就是把货物从一地安全、快捷、经济地运输到另一地,安全应放在第一位,也是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15.
船舶搁浅事故是指船舶搁置在浅滩上,造成停航或者损害的事故。船舶搁浅的位置通常是住航道附近或港区水域,船舶损坏的部位和损坏程度不易确定,可能会造成船体、螺旋桨、舵的损坏;可能造成燃油或其它污染物的泄露;可能会因为危险货物的泄露而引发污染、火灾、爆炸等连带危险;受潮流或风浪、底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造成船舶断裂或倾覆;在航道或港区可能会影响其它船舶的安全航行和作业,导敛连锁事故的发生。对船舶搁浅事故所引起的危险或潜在危险,必须抓住有利时机,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以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或消除可能带来的对人命、财产和环境的危害。 相似文献
16.
一九九四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规则十在避难港等地的费用 (1)船舶因遭遇意外事故、牺牲或其他特殊情况,为了共同安全必须驶入避难港、避难地或驶回装货港、装货地时,其驶入这种港口或地点的费用,应认作共同海损:其后该船舶装载原装货物或其中一部分驶出该港口或地点的相应费用,也应认作共同海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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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共同海损制度确立的目的,是对海难救助和自救的鼓励。当风险来临时,牺牲船、货之一部,或支出少量费用,以保全船、货之大部。这种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利益而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出的特殊费用,由船、货双方共同分摊,是符合各方利益的,也为各个国家所接受。共同海损制度的确立,它既鼓励外来的救助,更鼓励用本船的设备和货物进行自救。我国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还规定,“引起共同海损特殊牺牲、特殊费用的事故,可能是由航程中一方的过失造成的,不影响该方要求分摊共同海损的权利:但是,非过失方或者过失方可以就此项过失提出赔偿请求或者进行抗辩”。由此可见,共同海损的原则就是“先理算,后分摊”、“先分摊,后追偿”。本案就是在共同海损已经分摊的情况下,被分摊方向过失进行追偿,法院依据海商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合法的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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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海上航行遇到大风浪或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时,可能引发碰撞、触礁、搁浅、货物移动等事故。在大风浪情况下,最为常见的是货物移动,轻则造成紧迫危险局面,发生货损或货物灭失;重则造成人员伤亡,甚至船舶倾覆。近年来发生多起船舶遇到大风浪而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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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化工产品的广泛应用,危险货物集装箱海运量显著增长.为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必须在船上正确积载和隔离危险货物集装箱.本文结合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危险货物申报要求、船舶风险区域划分、船舶配载软件应用等,探讨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安全积载和隔离的常见问题,以期提高危险货物集装箱海运效率和安全性. 相似文献
20.
船舶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该航行过失行为上升为碰撞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