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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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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     
《中国海事》2011,(10):75-76
港口建设费于10月1日正式征收 为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国水运事业发展,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了《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正式征收港口建设费。  相似文献   

2.
《世界海运》2017,(12):41-45
面对国家减税降费的大方向和航运经济低迷的状况,针对当前社会对海事管理部门征收港口建设费的负面议论,分析港口建设费征收的历史、作用,在比较其他交通运输方式费用征收情况的基础上,探讨海事管理部门征收港口建设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就如何减少社会对征收港口建设费的误解提出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2011年4月25日,财政部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港口企业征收港口建设费作出新部署。为贯彻该文件精神,2011年8月30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颁布《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相似文献   

4.
正1986年1月1日,为加强港口建设,国家开始征收港口建设费。2021年1月1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取消港口建设费,至此,历时35年的港口建设费征收工作圆满落幕。作为我国非税收性收入的组成部分,港口建设费占非税收入的比重近年来不足1%。尽管如此,港口建设费35年来为我国港口建设以及水运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相似文献   

5.
海事系统接管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一周年以来,为实现规范征收港口建设费目标,笔者所在单位率先探索港口建设费稽查工作机制,开展港口建设费稽查工作实践。本文就港口建设费稽查工作如何定位、有何任务,及其重要意义进行了分析,介绍了开展港口建设费稽查工作的经验体会,思考了港口建设费稽查工作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6.
许崇馥 《中国港口》2011,(5):21-21,24
<正>港口建设费是1986年起经国务院批准对进出沿海港口的货物征收的规费。1993年4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扩大港口建设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及开征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的通知》,要求从当年7月1日起,港口建设费征收范围扩大到全部对外开放口岸的港口,对进出开放  相似文献   

7.
正回顾港口建设费35年的征收历史,经历的最大改革就是2011年海事部门接手港口建设费的征稽工作。自2011年10月1日起接管征收港口建设费,到2020年12月31日政策到期停止征收,十年来海事部门克服重重困难,实现了港口建设费征稽工作的平稳接管、有序征收、如期收官,在人员和办公经费没有增加的基础上,共计征收约5 000万票次、1 806亿元,为我国水运事业建设发展筹集了资金,促进了航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8.
徐磊 《中国海事》2020,(1):54-56
港口建设费作为国务院批准征收的一项国家政府性基金,为对我国海上经济发展和港口基础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文中通过实践调研与对比研究,对当前港口建设费征稽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多角度分析,提出港口建设费征稽工作的完善方向和解决对策,以期提高海事部门港口建设费征管能力,使我国港建费征收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相似文献   

9.
随着广西林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钦州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建设,钦州港木片水运量大幅增长。由于木片在生产、运输、储存各环节中含水率变化的特殊性,使得干湿木片含水率不同,重量吨也不同,而重量吨作为港口建设费征收的度量单位,直接决定费收的数量。目前,国内木片港口建设费征收标准还不统一,不利于木片的进出口,降低了企业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费收坚持"应征不漏"的原则,影响了海事部门的权威性。针对这一现象,阐述国内木片港口建设费征收现状,分析费收依据,就如何规范木片港口建设费的征收提出措施,并探讨木片港口建设费减免征收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0.
取消船舶签证后,为保障港口建设费征收,应对海事监管模式改革对规费征收带来的挑战,加强港口建设费稽查势在必行,港口建设费稽查可以采用分类管理思想来提高效率,根据稽查对象和稽查重点的不同,可以分为现场稽查、一般稽查和专项稽查三种类型。  相似文献   

11.
何业钢 《中国港口》2007,(5):42-43,49
<正>一、征收港口建设费的由来与发展港口建设费是由国家开征的专项用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性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由交通部负责。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加快港口建设步伐,满足国民经济快速发展需要,解决水运建设投资严重不足的问题,经国务院批准,  相似文献   

12.
网上缴纳港口建设费是缴费人通过海事规费征稽管理平台实现港口建设费的互联网远程申报及在线支付,为广大缴费人提供了便捷服务。介绍网上缴纳港口建设费的缴费流程,并针对缴费人在缴费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总结网上缴纳港口建设费的注意事项,旨在帮助缴费人快速掌握网上缴纳港口建设费的方法,为全面普及网上征收港口建设费打下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3.
李实祎  赵云涛 《中国海事》2012,(2):19-22,29
2011年10月1日起,海事机构开始负责港口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征收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海财会【2011】551号)(以下简称《规程》)。  相似文献   

14.
正2011年5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全国对外开放口岸的港口建设费征收。由于港口建设费征收数额大、程序复杂、监管难度较高,为了保障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交通运输部各直属海事机构都增设规费征稽处。在此之前,海事机构也有规费征稽职能,主要征收船舶港务费和港务监督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对而言,上述规费征收数额不大,征稽工作主要由海事机构的业务  相似文献   

15.
《珠江水运》2011,(19):16-19
2011年10月1日起,由中国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自此,延续了25年的“由港口装卸公司或码头负责征收港口建设费”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征收主体是港口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其征收费用的用途也将主要用于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相似文献   

16.
<正>为规范港口建设费征管秩序,避免增加企业社会缴费负担,营造良好口岸营商环境,现就港口建设费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缴费人应以纸质或电子方式如实向征收(代收)单位报送货物的品名、数量、中转情况等缴费信息,向征收(代收)单位缴纳港口建设费,并取得有效缴费凭证。未按照规定报送缴费信息或缴纳港口建设费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货物进出港(口)时,相关港口码头应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送货物装卸作业信息,相关船舶(或其代理)应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送船舶载运货物  相似文献   

17.
文中基于港口建设费征收规定,分析征收过程中关于判定征收标准存在的困境,结合交通运输货物分类代码,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相似文献   

18.
港口     
《中国船检》2005,(2):54-55
以色列对港口进行私有化改革,深圳港口建设费征收将从严,沿海港口吞吐量将达35亿吨,今年河北港口建设投资79亿元,国内主要港口铁矿石压港严重。  相似文献   

19.
<正> 1993年4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发出《关于扩大港口建设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及开征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的通知》(交财发[1993]456号),从当年7月1日起,将港口建设费征收范围扩大到全部对外开放口岸的港口,即由原来的26个港口扩大至包括深圳在内的85个港口,所收费用全部用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同年5月25日,交通部、财政部发布《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实施细则》及《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征收办法》(交财发[1993]541号)对收费标准和征收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就海港而言,国外进口货物每重量吨(或换算吨)收7元,国内出口货物每重量吨(或换算吨)收5元,集装箱货物为国际20英尺重箱每箱收80元,加英尺重箱每箱收120元。  相似文献   

20.
王春华 《中国港口》2010,(3):33-34,41
<正>目前,我国征收船舶港务费的相关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港务费收支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了我国水路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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