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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交通运输部于2017年启动《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旨在建立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以及整合我国沿海和内河水域船舶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规定,以解决我国内河船舶污染环境的严重问题,但到目前为止仍未颁布。对目前实践中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探讨亟须建立该制度的必要性,提出该办法应重点修订的地方及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
在制定保险费率过程中,影响因子的确定和各因子的权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内河船舶污染保险的特殊性在于环境敏感性和危险化学品危害性的评估较为复杂,故应建立全新的保额计算方式。通过设计调查问卷,采用专家打分法,研究内河船舶污染强制保险费率影响因素和定价原则,得出管理因素、通航条件和船舶港口条件的相关性最高。研究结果可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提供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海上油污强制责任保险扩大化的必要性和作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杨艳艳 《珠江水运》2007,5(3):29-32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加快,我国的航运业务激增,船舶油污事件也越来越多。当前关于液体货物危险品运输的油污强制责任保险主体由国际航线扩大到沿海或内河的呼声日益高涨。本文将对海上油污强制责任保险扩大化的必要性和作用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加快,我国的航运业务激增,船舶油污事件也越来越多。当前关于液体货物危险品运输的油污强制责任保险主体由国际航线扩大到沿海或内河的呼声日益高涨。本文将对海上油污强制责任保险扩大化的必要性和作用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5.
《水运管理》2008,30(12):8-8
自2008年11月1日开始,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实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该保险作为主险,船舶所有人可直接单独投保。同时,将可投保的航区分别拓展到全国内河、全国沿海。保险责任不仅包括油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也包括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因碰撞而引起对方船舶的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为有效解决我国内河船舶污染事故事后赔偿的问题,内河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的实施已迫在眉睫。从投保、承保、保费额度、赔偿等方面分析我国内河船舶污染损害保险目前开展的现状,从借助保险的市场经济手段有效防控船舶污染风险的角度入手,在充分参考国际船舶油污保险和我国环境责任险、机动车保险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风险评估、信息共享、应急协作、快速理赔等方面综合考虑,提出基于风险管控的内河船舶污染损害保险"9+1"机制,以实现有效管控内河船舶污染风险的目标,为下一步我国内河船舶污染损害保险的具体实施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7.
实施船舶报废制度的意义为确保航运安全和航运业可持续发展,从2002年起,我国将全面实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我国现有船舶严重老化、船舶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多,对航运业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实行船舶报废制度,淘汰那些不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可能引起环境污染事故的老旧船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行船舶报废制度,也有利于优化运力结构,推动航运业结构调整,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相似文献   

8.
为解决邮轮游客的求偿困境,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背景,分析我国建立邮轮旅游强制责任险制度的必要性和现实困境,借鉴域外法律制度,建立中国特色的邮轮承运人强制责任险制度。完善邮轮旅游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议有:厘清旅行社责任保险与海上邮轮承运人强制责任险的关系;建立邮轮承运人强制保险制度;提高邮轮旅游的保险意识。  相似文献   

9.
孙鸣岐 《航海》2010,(2):20-21
<正>航运保险,按国际上的习惯称之为"海上保险",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险种。三百多年来,海上保险业随着国际贸易和航运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历史最悠久和最具影响力的是伦敦的"劳合社"保险市场。海上保险主要包括货运保险、船舶保险、海事责任保险和海上石油开发保险。航运保险专业技术含量要求较高,出险理赔地理位置广阔且不确定,要求  相似文献   

10.
HNS强制责任保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孝伟 《水运管理》2008,30(11):18-21
为填补国内HNS(有毒有害物质)强制责任保险研究方面的空白,通过分析HNS强制责任保险的来源、必要性和可行性,结合我国运输HNS现状,提出建议,认为推行HNS强制责任保险有助于完善我国海洋环境污染责任体系,有效补偿HNS污染受害人损失,提高承运人抵抗海上风险的能力,适应世界海洋环保要求,促进航运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1.
《中国船检》2010,(10):65-66
日前,上海开始开展水域(内河和沿海)船舶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据悉,保险方案具有四个特点:一是保费较低,本地船舶基本保费最低3300元/年,外地船舶航次保费50元/次;二是保障额度增加,最高赔偿限额达到500万元;三是保障范围更广,  相似文献   

12.
张昉 《世界海运》2009,32(5):68-69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是海商法中独具特色的制度。该制度将责任人的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有效地保护了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救助人和责任保险人等责任主体的利益,是海上灾难风险分摊的需求以及海上航运业发展的结果。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直接关系到判决结果及当事人的相关利益。  相似文献   

13.
内河船员是随着我国内河航运业的起步和发展而产生和成长的,内河船员队伍也日渐成熟,规模日益庞大,素质不断提高。可以说,中国内河航运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郜内河船员的奋斗史。内河船员在推动内河航运业发展和拉动社会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4.
丁建洪  徐洁 《世界海运》2009,32(8):52-53
目前,油污损害事故发生后面临偿付主体缺失、偿付能力不足等尴尬局面。学术界大多探讨的是单一的油污责任强制保险的可行性,但该保险并不适合我国的国情,因此笔者提出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船舶绿色保险——油污责任保险模式。  相似文献   

15.
林大鹏 《水运管理》2001,(12):27-29
海难救助是海事法特有的制度。传统上,救助费用的保险是由财产保险人和责任保险人共同承保的。其中财产保险人不保或者不赔的部分往往由责任保险人来承保,这个责任保险人就是船东互保协会(P&I Clubs)。随着全球经济和航运业的进一步发展,海难救助制度也不断地遇到新问题,如环境污染、费用担保等等。作为船东责任保险人的船东互保协会究竟在海难救助制度发展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 一、传统海难救助中,船东互保协会遇到的难题 1.“No cure,No pay”原则 长期以来,在海难救助的法律适用上,各航运国家普遍…  相似文献   

16.
张琦 《珠江水运》2008,(1):34-37
近年来,因船舶碰撞导致船载货油泄漏而污染环境的案件时有发生,高额的损害赔偿佥往往使得船东、保险公司和第三人之间纠纷不断,究其原因还是国内海上油污强制责任保险体系的不完善所致,这里就是从分析油污强制责任保险的国际公约出发,对完善我国的海上油污强制责任保险体系提出一点建议,  相似文献   

17.
一、实施船舶报废制度的意义 为确保航运安全和航运业可持续发展,从2002年起,我国将全面实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  相似文献   

18.
马艳飞 《水运管理》2007,29(5):30-32,37
综合分析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法律制度的现状、内河运输业的发展及其面临的风险,认为在我国制定有关内河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制度是必要的,提出在我国完善内河船舶的责任限制制度应仿照沿海船舶责任限制制度以及建立内河船舶责任限制的规章制度等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9.
胡海涛 《水运管理》2009,31(6):31-34
针对当前日益恶化的环境,检讨我国船舶油污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未完全与国际公约接轨,缺乏配套的立法和行政措施,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不确定等。为减轻油污损害、保障油污受害者获得合理赔偿,提出完善我国船舶油污责任保险制度的若干建议:避免船舶油污责任公法化;制定船舶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国内油污赔偿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20.
一、引言 近几年来,广州港的航运业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珠江内河货运量逐年在增长,促使广州港成为珠三角内河货运集散地,同时也使得进出广州港的小型船舶日益增加。因此,对小型船舶的监督管理成了广州港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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