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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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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盼望已久的《港口法》终于出台,港口体制(即港口管理体制)改革也已进行到第二轮。为什么《港口法》那么难出,港口体制还要再改?另外,这两者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怎样去处理,确实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值得重视并需要加以认真研究的问题。这对于贯彻实施《港口法》、加快港口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 一、港口体制改革是《港口法》的必要条件,《港口法》则是港口体制改革的重要推动因素  相似文献   

2.
《港口法》实施后,港口建设市场如何管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为《港口法》并没有对港口建设市场管理做出详尽的可操作性的规定。本文谨对港口建设市场管理面临的新的问题及其对策作一探讨。一、港口建设市场管理的主体在全国港口体制改革进行和《港口法》出台后,由哪个部门负责港口建设市场的管理?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我们认为,港口建设市场管理的归口部门应该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理由是:《港口法》第二条规定,“从事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法。”港口建设和维护,都属于港口建设的重要内…  相似文献   

3.
正港口理货业务由经营许可改为备案,传统理货经营者面临更多行业、企业的竞争,因此,如何加快传统理货企业转型升级,增强理货企业竞争力,助力港口的产业提质和物流增效,成为摆在我国传统理货企业面前不容忽视的问题理货企业是我国轻资产、劳动密集型传统港口企业。根据《港口法》近期修订内容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决定取消港口理货经营许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港口经营行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促进港口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4.
<正> 经过一天半的紧张工作,交通系统《港口法》宣传贯彻会议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对于水运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港口法》,认真贯彻《港口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会议之后,我们要抓紧开展的工作在洪副部长的报告中已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面,受部领导的委托,我就贯彻会议精神和下一步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港口法》 《港口法》是交通行业管理,特别是港口管理多年来改革、探索的结晶,蕴涵了丰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港口的发展理念和管理思想。学习《港口法》不能仅仅停留在学习法律条文本身,更重要的是要了解和掌握《港口法》的立法思想,进行系统学习,做到融会贯通。特别是各单位的领导和专门从事港口行政管理和港口经营的同志,  相似文献   

5.
历经十年的起草工作,《港口法》终于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港口法》对港口的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是我国水路运输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龙头法”。《港口法》的出台结束了我国港口行业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历史,填补了港口立法的空白,是我国交通运输领域的一件大事。  相似文献   

6.
《港口法》给江苏港口发展带来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在江苏港口寻求新发展和新思路的重要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于今年6月28日出台,并将于2004年1月1日实施。《港口法》的颁布和实施,将对我国水路运输产生深远影响,对于改革和发展中的江苏港口带来强劲的推动力。 一、《港口法》——江苏港口管理体制变革的指南针 江苏港口众多,包括沿江、沿海和沿运河以及众多内河等等,可以说在全国是港口覆盖面最广的省份之一。在过去发展过程中,江苏港口的管理体制一直比较复杂,而且沿江、沿海和其它的内河等港口的管理模式还不一样,束缚了江苏省港口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战略部署和发展。随着2001年国务院决定对原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进行,即所谓的“港口下放”工作的开展,江苏港口也拉开了管理体制变革的序曲。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已于2004年l月1日施行。《港口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所管理的港口的章程,并向社会公布。落实和贯彻好这条规定,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在《港口法》的原则要求和框架下,结合参考国际上有关国家的港口法律文件,在起草《上海港口章程》的过程中,对《港口章程》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一、关于《港口章程》的法律地位(一)《港口章程》的法律特征根据“章程”的定义、内涵以及我国的立法规范,《港口法》规定的《港口章程》具有三个…  相似文献   

8.
信息公告     
<正>交通运输部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根据近期《港口法》修订内容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关于取消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的要求,4月9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取消港口理货经营许可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此次修订还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了港口经营行为,将促进港口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9.
《中国港口》2006,(4):12
最近,交通部对某省关于港口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作出答复,现摘要如下:一、关于港口经营许可有关问题(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规定港口经营实行属地管理。港口经营人在一个港口行政管理区内多个码头从事港口经营业务,申领一个港口经营许可证,但到其他港口行政管理区(即跨地区)从事港口经营业务,需到当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领《港口经营许可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4号)对港口经营人的港口设施性质、来源没有限制,港口设施可以是经营人自己投资建设的,也可以是租赁使用的。因此,对于在…  相似文献   

10.
周鸣 《中国港口》2007,(3):31-31,19
<正>《港口法》作为我国水路运输体系中的一部“龙头”法,它在港口的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等方面确立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制度。其中在经营管理方面它既确立了港口多元化投资主体、  相似文献   

11.
我国港口界期盼已久的第一部港口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4年1月1日施行。这是我国港口行业的一件大事,是继新一轮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后,保证对港口依法实施管理,维护港口经营的良好秩序,促进港口健康发展,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12.
王媛媛 《集装箱化》2007,18(7):27-30
我国《港口法》中专设“港口经营”一节,并规定“港口经营”的业务范围,但未明确“港口经营人”概念、法律地位。本文对港口经营人能否成为《海商法》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主体以及港口经营人如能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应处于何种法律地位等问题作出分析,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3.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是一系列《港口法》配套法规之一,重点规范港口市场准入和经营行为与监督。早在《港口法》发布之前,交通部就已开始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起草工作,并多次调研和召开专家会议征求行业意见。《港口法》发布之后,根据部领导“抓紧工作,尽早出台”的要求,起草进程加快,并于2003年12月26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进行了审议。根据部务会议的要求,针对个别较为突出的问题再次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对该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最终完成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起草工作,于2004年4月15日由张春贤部长签署后以部令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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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推进我国区域港口一体化发展,阐述组合港和港口资源资产的内涵,归纳国外组合港在体制保障、产权保障、驱动力、协同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分析我国区域港口一体化发展中的特点和问题,从明晰港口资源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港口组合不能简单地用港口企业组合来替代、加快港口管理机构的建设和职能改革、加快《港口法》的修订完善,以及组合港发展模式等5方面提出区域港口一体化发展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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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港口法》施行以来,江阴港的依法行政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04年,在理顺了关系,实施了一城一港、一港一政,后又以《港口法》为法律依据,具体办了五件实事:第一就是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根据《港口法》和交通部《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凡在本市境内从事港口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才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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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仲言 《水运管理》2003,(12):23-25,33
一、我国颁布《港口法》是港口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于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早在1954年,中央政府曾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因客观情况的改变,遂于1986年废止。从此,我国港口管理就出现了法律空白。长期以来,我国包括港口在内的海岸线一方面由海洋、国土、交通、渔业、军事等部门多头管理;另一方面各地港务部门既要实施港口的安全保障、规划、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还要为维持自身生存承担经营港口业务。这种管理混乱、政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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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检》2003,(7):48-50
《港口法》明年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中国《港口法》经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明年1月1日起实施。《港口法》的面世确立了中国港口由地方政府直接管理并实行政企分开的行政管理体系这个管理体制的核心就是.政企分开多家经营:“一港一政”统管理。确立了政府通过对港口规划岸线的管理合理布局保证港  相似文献   

18.
为适应我国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促进内贸运输的发展,充分发挥沿海、长江、黑龙江主要港口的枢纽作用,提高港口综合竞争能力,建立公平、公正的港口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结合我国港口的实际情况,交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认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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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港口体制改革必须完全清晰地解决好两个基本问题,一是政府职能从港口企业中彻底脱离,即“政企分开”问题;二是产权的界定,即港口不同投资主体间产权的界定及有机组合问题。笔者认为,这两个问题处理不好,港口体制改革的战略目标也无法确定,适应市场经济的多种经营形式也无法实行。回避这两个基本问题的港口体制变革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改革。 关于政企分开 现有体制下的港务局集政府职能、事业、社会机构和企业生产经营于一体,是典型的政企不分。改革的步骤首先是实现现有体制下港务局从其所兼有的港政管理等政府职能中脱离出来,并由国家通过制定《港口法》予以明确。相对于一个口岸,成立唯一的港口主管当局(或港务管理委员会)行使现有体制下海监局、港务局及口岸委员会等有关港政、航政和行政协调等政府职能,实现“一城一港一政”。原港务局作为一种过渡暂可保留,但为一个企业局。第二步实现事业和社会机构从港务局中脱离出来,有关公安、医疗、学校等纳入地方编制,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第三步实现真正的港口政企分开,即撤销现有港务局,在原有装卸公司基础上组建法人化的码头经营公司,使其成为真正具有经营上的自主权和财务上的独立性,真正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与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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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港口法》实施在即,为了便于大家学习和掌握,共同做好《港口法》的实施工作,现将《港口法》的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港口法》的适用范圈 关于《港口法》的适用范围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即《港口法》对渔港的调整问题和货主码头问题。 根据港口的功能可将港口分为经济用途的港口和军事用途的港口两大类,经济用途的港口主要是指那些用于商业目的的港口,也可称之为商港,是国家港口中的主体部分。正是由于这些港口的存在,才会有港口这一概念产生,也才会有制定《港口法》的要求。 从本质特征上看,渔港与商港是一样的,都是用于商业目的的港口,其最大的区别在于渔港主要用来进行渔业生产。但是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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