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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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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倪湧 《航海》2005,(2):30-32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十九条第4项规定:“一船仅凭雷达测到他船时,应判断是否正在形成紧迫局面和(或)存在着碰撞危险。若是如此,应及早地采取避让行动,这种行动如包括转向,则应尽可能避免如下各点:(1)除对被追越船外,对正横前的船舶采取向左转向;(2)对正横或正横后的船舶采取朝着它转向”。该条规定了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本案正是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原告所属船舶在航行中违反了上述规则,造成碰撞,故对此应负主要责任。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船舶碰撞案例的统计,对船舶碰撞的格局(两船的相对位置)、发生碰撞的海域、时间及天气状况、发现来船的距离、紧迫局面出现前采取的行动、碰撞危局形成时的行动、碰撞后果等九个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了对船舶碰撞的一般规律的看法。针对问题,着重研究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船舶运用雷达避碰上常犯的错误,按照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要求,提出船舶运用雷达避碰的八条意见。  相似文献   

3.
许臣峰 《世界海运》2011,34(11):17-19
在能见度不良时,船舶间碰撞事故频频发生,船舶没有使用安全航速、没有遵守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进行避让是重要原因之一。对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的理解和避让进行分析和探讨,希望能够避免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发生碰撞事故,进一步对保障船舶航行安全起到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能见度不良时碰撞事故调查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中航行时的危险程度远远大于能见度良好时,应引起大家的重视。本文通过对10艘碰撞事故船的技术统计与分析,揭示了违反规则与事故的必然联系,阐明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为了达到安全目的而必须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世界海运》2016,(1):35-37
能见度变化与船舶所适用的行动规则及避让责任紧密相关,正确认识和理解能见度变化时的规则直接影响船舶驾驶员避让行动。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和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相关条款的理解,探讨能见度变化时船舶应该如何理解适用的规则从而采取合适的避让行动,提出气象条件从互见变为能见度不良时和从能见度不良变为互见中时船舶应采取的避让行动,希望引起大家对相关问题的关注,进一步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相似文献   

6.
张钧浩 《水上消防》1999,(2):6-8,17
分析了能见度不良的水域中发生的几起重大海上碰撞事故,指出发生这些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在没有弄清他船动态的情况下仍盲目行驶或转向,作者对照《1972年国际海上避磁规则》中的有关要求,阐明了船舶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中避让他船时用车避让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7.
田大春 《中国船检》2022,(4):110-113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预防和减少船舶碰撞,规定船舶在夜间或能见度不良时船舶应悬挂的号灯,包括位置、颜色、角度、可见距离等,以表示自身动态位置,便于互相避让、识别.航行灯的正常工作和正确显示是船舶之间互相辨别航行动态的重要标志,也是决定采取避让行动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8.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非互见时的避碰研究一直是航海人员非常关注的问题。为此本文在对前人研究成果总结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总结出一船仅凭雷达测到他船时的具体避让方法,对于转向避让、变速避让及转向结合变速避让分象限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9.
能见度不良对船舶的安全航行影响很大,资料显示有60%以上的船舶碰撞事故是由于能见度不良引起的,而雷达是避碰,特别是雾中避碰不可或缺的工具。利用雷达我们可以获得碰撞危险的早期警报,使我们有更多的时间用于避让他船,避免碰撞,同时,我们利用VHF、AIS还可以对雷达上有危险的船舶进行确认和联系,协调避让,可以达到更好的避让效果。为了使船舶驾驶员能够有效地利用这些仪器进行避碰,本文介绍了能见度不良情况下利用这些仪器进行避碰的几种常用方法。供船舶驾驶员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操船避让时参考,以期能取得良好的避碰效果,确保海上航行的安全。  相似文献   

10.
宽广水域的船舶碰撞大多是在接近对遇或小角度交叉相遇状势下发生的。两船设计于反向重合或接近重合的航线是构成这类碰撞的重要原因之一。防止或减少宽广水域中的船舶碰撞的有效措施之一是在设计航线时就应加大两船反向航线的横距。  相似文献   

11.
此文分析了能见度不良的水域中发生的几起重大海上碰撞事故,阐明了船舶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中避让他船时采取车让措施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2.
基于船舶领域和动界的概念,在船舶碰撞几何原理的基础上,利用模糊规则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本文提出一种船舶复合碰撞危险度的计算方法.确定最近会遇距离(DCPA)、最近会遇时间(TCPA)、两船距离、相对方位、船速比5个主要因素的隶属度函数,并考虑航行区域状况、能见度情况和船舶的操纵性能等对船舶碰撞危险度的隶属度函数修正.用原始数据对3种不同会遇态势进行仿真和对3种不同碰撞危险度计算结果分析比较,结果表明该方法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3.
赖云灵 《武汉造船》2009,(3):169-171
通过分析船舶在我国沿海航行能见度不良时的碰撞案例,对驾驶员疏忽嘹望、未以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安全航速行驶,对雷达目标判断失误并随意采用向左转向等问题展开探讨。提出能见度不良时安全驾驶船舶应保持正规的嘹望,控制好安全航速,加强雷达观察与操纵以及正确采取改向避让等措施和注意事项,以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相似文献   

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船舶碰撞产生的赔偿责任由船舶所有人承担,碰撞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并经依法登记的,由光船承租人承担"。在船舶碰撞纠纷司法实践中对船舶经营人、未登记的光船承租人、登记的光船承租人和船舶所有人的责任的认定却呈现出与该条规定不完全一致的裁判思路。结合审判实务,分析司法裁判对船舶碰撞责任主体不同认定标准的合理性与局限性,立足船舶碰撞本质上系侵权行为这一基础,在侵权责任体系下剖析船舶碰撞这一特殊侵权行为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理论基础,总结船舶碰撞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一般性判断标准,进而提出完善船舶碰撞责任主体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能见度不良时船舶避碰操纵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此文从船舶操纵方法着手,分析在能见度不良时船舶之间遵守规则的重要性,并就最后撞船时两船的态势进行定量分析,提出对单凭一船的避让已不能避免碰撞的情况下,如何减轻碰撞损失的操纵方法。  相似文献   

16.
周静 《珠江水运》2007,(3):32-34
我国《海商法》第八章“船舶碰撞”中规定了船舶碰撞过失责任原则,但是《海商法》并没有进一步规定,“过失的船舶”的责任最终具体是由谁来承担。船舶经营人在船  相似文献   

17.
基于船舶领域和动界的概念,在船舶碰撞几何原理的基础上,利用模糊规则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本文提出一种船舶复合碰撞危险度的计算方法。确定最近会遇距离(DCPA)、最近会遇时间(TCPA)、两船距离、相对方位、船速比5个主要因素的隶属度函数,并考虑航行区域状况、能见度情况和船舶的操纵性能等对船舶碰撞危险度的隶属度函数修正。用原始数据对3种不同会遇态势进行仿真和对3种不同碰撞危险度计算结果分析比较,结果表明该方法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8.
<正>众多碰撞事故表明,发生碰撞的直接原因是两船或其中一船的行动不协调。保证两船避碰行动协调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两船直接联络、交流,明确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则以及彼此要采取的行动。船舶间通过VHF和AIS等助航仪器进行  相似文献   

19.
从探讨《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19条入手,提出“船舶的驾驶和航行规则”应分为船舶在“互见”中的行动规则和船舶在“非互见”中的行动规则的观点。并指出,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船舶会遇,同样存在着“互见”与“非互见”两种情况。同时,对中文版《规则》提出了两处修改建议和对英文版《规则》提出了一处修改建议。旨在能使《规则》的表述更确切,更好地指导船舶的驾驶和航行。  相似文献   

20.
近十几年,宽阔水域中能见度不良时所发生的船舶碰撞事故正呈上升趋势.分析了在该种情况下发生碰撞事故的主观和客观原因,提出一系列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利用航海模拟器培训船员等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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