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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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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本文简称《条例》)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条例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2.
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国务院于2006年12月29日以第482号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相似文献   

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4.
1.什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  相似文献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具体要求,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举措。《条例》明确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各项原则、保险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顺利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规依据。  相似文献   

6.
《当代汽车》2007,(6):54-55
当交强险实施近一年后,关于交强险的合理性争议又再度晌起。一时间,曾经对交强险保费存在疑问的一些车主,也开始置疑交强险“不盈不亏”的实施原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6条规定:交强险实际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相似文献   

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于2006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项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的法定保险制度。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相关制度。保护和救助生命是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根本和核心。该《条例》实施后,《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就真正落到了实处。  相似文献   

8.
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实施后,如何购买车险最划算?专家表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类似于基本社会保障。因此在投保的同时,有必要补充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损险。  相似文献   

9.
李建 《汽车运用》2007,(5):50-50
“被别人撞了还要赔钱给撞我的?!”这样的事情在实行商业保险的时代,恐怕是不会发生的事情。但随着2006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或“交强险”)的实施,这种情况出现了。笔者在此以实际案例为牵引,向车主朋友们剖析交强险的有关规定和理赔协议,为广大车主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除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意义是对“无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一种强制保护。那么交强险的实施对二手车交易影响如何呢?  相似文献   

11.
2006年3月28日颁布并将于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强制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未投保  相似文献   

12.
《汽车与安全》2006,(8):76-7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相似文献   

13.
10.交强队为什么要实行全国统一的分项责任限额? 《条例》第23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元责任的赔偿限额。”  相似文献   

1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交强险条例》实施后,每一位开车人出行时,要么在车窗上粘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标志,要么随车携带已投保商业三者险的证明,否则将面临无法上路的尴尬。1  相似文献   

15.
3月28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颁布。在持续了一年多的空白之后,强制第三者责任险终于浮出水面。  相似文献   

16.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近两年,《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一年多后,人们翘首企盼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面世了。  相似文献   

17.
《驾驶人心理》2006,(5):F0002-F0002,F0003
2006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62号国务院令,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相似文献   

18.
李亦夫 《驾驶园》2008,(8):84-85
于2006年7月1日才开始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由于没有将保险车辆上的人员纳入"交强险"的保障对象,对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车上人员及其家属索赔十分不利。  相似文献   

19.
7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规定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其中规定50mL以下摩托车每年保费为120元,50~250 mL摩托车每年保费为180元,250mL以上及边三轮摩托车每年保费为400元。摩托车投保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第三方及时提供赔偿。今年10月1日起,国家将禁止无“交强险”的摩托车上路。  相似文献   

20.
《驾驶人心理》2006,(11):F0002-F0002,F0003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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